开除学生通告

2017-06-07

通告适用于公布社会各有关方面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开除学生通告,供大家参考!

开除学生通告范文一

吴强、周尧、晏坤、周永刚、刘闯闯等5人分别系我校商学院、化学化工学院、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和体育学院学生。以上5人均在没有办理请假手续的情况下,连续2周以上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根据《湖北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第18条规定,学校拟决定给予以上5人开除学籍处分。

特此公告。公告期为两周(2016年5月30日至2016年6月13日),公告期届满即视为送达。公告期内吴强等5人如本人有异议,可按照《湖北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第26条规定,向我部(处)学生事务办公室提出申辩,申辩期满视为无异议。

联系人:张珣

联系电话:027-88663448

学生工作部(处)

年5月30日

开除学生通告范文二

05级19班学生周浩于2008年5月7日休学期满,一直未到学校办理复学手续,多次与家长、学生本人联系未果,根据《大学生管理手册》规定,给予该生开除学籍处分。

05级15班学生许沫于2008年4月4日休学期满,一直未到学校办理复学手续,多次与家长、学生本人联系未果,根据《大学生管理手册》规定,给予该生开除学籍处分。

05级15班学生江志军于2008年9月19日离校,至今未归校,多次与其家长、学生本人联系未果,根据《大学生管理手册》规定,给予该生开除学籍处分。

05级14班学生蔡新京于2008年9月16日离校,至今未归校,多次与其家长、学生本人联系未果,根据《大学生管理手册》规定,给予该生开除学籍处分。

请以上同学和学生家长于2008年10月20日10:00前与系李老师(13898399850)0416-7980138联系,否则后果自负。

10月16日

开除学生通告范文三

______,男,______班学生。该生自20___年___月___日下午至20___年___月___日未经请假擅自离校出走长达四天,无故旷课累计达32课时,且在此过程中,未与家长、老师和同学有过任何联系。

为严肃校规校纪,教育张严彪本人和广大同学,根据《学员学生守则》第五章第十五条的第九项条款及规定,经校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张严彪同学开除学籍处分。

希望广大同学引以为戒,端正学风,认真学习,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校规校纪,做一名合格的学生。

校学生处

20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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