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日计罚最新消息

2017-03-27

按日计罚是指排污企业无法按期实现环境监管部门限期整改的要求,逾期1天将被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处罚,上不封顶的处罚管理手段。下文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关于按日计罚的相关资料,仅供参考!

环保部或修订按日计罚办法 千万元罚单或增多

12月24日,在北京召开的“环境监察工作创新研讨座谈会”上,环保部环境监察局处长周广飞介绍,全国工业污染源总体达标形势持续改善但仍不乐观。

达标排放是最基本的环保要求,但监察发现,超过30%的企业做不到稳步达标。

对比监督性监测与在线监控达标情况可以发现,达标绩效仍有较大提升空间。监督性监测一般反映该企业最好的达标状态,在线监测反映日常达标情况,二者平均差异在20%-40%之间。

周广飞称,目前的环境监察还存在四方面的问题。第一,企业环保治理主体职责落实不到位。企业自行监测要求落实不力,环保台账记录不全、不真。企业在信息公开方面,还存在未按时公开、未按要求的内容和形式公开和未公开真实数据、关键数据等问题。企业未对自身一段时期内总体守法状况作出评估说明。出现疑似状况时,企业目前没有自证守法的义务。

第二,快速准确发现超标排污仍有困难。目前全国环境监察人员约7万人,能去现场监察的更加有限,而要监察的污染源总计约有200万家。在线监测的污染物种类未完全覆盖,如重金属、VOCs(可挥发性有机物)等;覆盖率也不高,医药制造、塑料橡胶、化纤、众多石化细分行业都未覆盖。

第三,现有标准体系仍需进一步完善。现行标准中,水采用日均值,大气采用小时均值,无法满足执法监测中的突然性、快速甄别的需求。环境行政处罚办法中,明确瞬时采样可以作为判定污染物是否超标的证据,但在实际执法处罚过程中,这种采样方式会遭到企业的反对。

第四,法律的威慑力还未得到充分发挥。在新环保法中,按日计罚被视为最严厉的罚款措施。但据统计,截至今年10月,按日计罚实施效果不理想,仅529件。而涉及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移送拘留、涉嫌犯罪的分别为5133件、2434件、2313件、1358件。究其原因在于按日计罚的适用条件限定严格。

按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办法》,环保主管部门应当在送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以暗查方式复查。复查时发现排污者已经改正违法排放污染物行为或者已经停产、停业、关闭的,不启动按日连续处罚。

周广飞称,要修订按日计罚办法,拟取消30天复查期。环保主管部门可能在半年后复查,若排污者拒不改正违法排污行为,将按照半年的天数对企业处以按日计罚。这意味着以后千万元级别的环保罚单将增多。

为依法惩治有关环境污染犯罪,两高曾于2013年6月出台了《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周广飞称,下周两高将出台新的解释,将更多的严重超标排污行为纳入司法惩处的范畴。

除了上述做法,未来或将对企业的排污行为,效仿机动车驾驶的管理方式,实行“累积记分管理”。将率先在一些行业实行该管理方式,视试点情况再决定是否全面推广。

最终要实现,达标排放企业成为大多数,超标排放企业成为极少数,偷排偷放企业成为极个例。

前8月环保法配套办法执行情况公布 按日计罚案件数量上升11%

环境保护部今天公布的今年1至8月各地《环境保护法》配套办法执行情况显示,与2015年1至8月相比,各类案件数量均有所上升,执法力度持续加大。其中,按日计罚案件数量上升11%。

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局长田为勇介绍说,8月全国共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案件57件,罚款数额5118.9万元;查封、扣押案件820件;限产、停产案件315件;移送行政拘留352起;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168件。

1至8月,全国实施5类案件总数9932件。其中,按日连续处罚案件共448件,罚款数额达48836.54万元;查封、扣押案件4456件;限产、停产案件1884件;移送行政拘留1972起;涉嫌犯罪移送公安机关案件1172起。

田为勇说,与2015年1至8月相比,查封、扣押案件数量上升86%,限产、停产案件数量上升24%,移送拘留案件数量上升77%,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数量上升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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