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

2016-12-08

绵阳的大学生做创业有什么优惠的政策出台?看完小编整理的绵阳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后你就会明白!文章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2016年绵阳大学生创业贷款优惠政策

为鼓励高校毕业生创业,优化创业环境,去年,四川绵阳市就已经出台了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创业的系列政策措施。2016年绵阳大学生创业贷款优惠政策如下:

1、为涉及电子、汽车及零部件和北斗卫星导航、通用航空、新一代显示技术、3D打印、大数据和新一代互联网、新能源汽车、环保7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青年人才团队或单位提供300套人才公寓,配备必要的生活设施,可拎包入住,入住第一年免费,第二年房租减半,第三年参照周边房租收取租金。

2、对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创业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个项目1万元。

3、对毕业5年内的高校生在我市首次创办的企业新增吸纳2名以上劳动者就业的,给予一次性创业吸纳就业奖励,最高不超过10万元;对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内的高校生创业的可以申请小额担保贷款,有创业意向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向团委、就业部门、人社部门等单位了解详细情况。

绵阳市大力扶持高校毕业生创业

“绵阳市、县就业部门的帮扶下,我准备再租100亩地,扩建菇园。”近日,大学生创业者、梓潼东石乡油坪村菇园负责人宋佳,对自己的创业前景满怀信心。

近年来,为缓解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我市竭力扶持像宋佳这样有条件、有意愿的大学毕业生自主创业就业,以带动更多人就业。据了解,今年我市计划扶持高校毕业生参加见习500人,目前已帮扶526人参加见习;计划扶持高校毕业生创业240人,目前已帮扶205人实现创业。

为准确掌握高校毕业生信息,我市认真做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信息衔接、创业就业、就业见习以及实名制统计工作。进一步健全工作体系,强化高校毕业生见习基地建设、管理及服务,积极协调见习基地提供尽可能多的见习岗位,满足更多高校毕业生的见习需求。

针对不少高校毕业生创业资金不足的情况,我市根据创业者拟选择的创业项目以及准备情况,对首次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按相关规定给予创业支持。对其创业经验不足的实际情况,我市不断健全服务组织,加强毕业生创业指导帮扶工作,在各级创业指导中心和人才服务中心开设高校毕业生创业指导窗口,开展创业项目推介、创业指导、创业培训等创业服务。

大学生创业项目扶持政策解读

2014年9月,李克强总理在参加达沃斯论坛时提出要加快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新局面。2014年底,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九部门制定的《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从普及创业教育、加强创业培训、提供多渠道资金支持、提供创业经营场所支持等方面加大对大学生创业的扶持。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落实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财政厅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大大学生创业扶持力度的通知》,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对大学生创业不但扶上马,还要送一程,帮助更多大学生创好业、创大业。

1、大学生创业扶持的主要内容

1、对大学生创业给予资金扶持。综合考评大学生自主创业项目吸纳就业能力、科技含量、潜在经济社会效益、市场前景等因素,无偿提供2万元至15万元的资金扶持。扶持标准分为4个档次:2万元、5万元、10万元、15万元。对拥有独立自主知识产权和发明专利、节能降耗、劳动密集型的创业项目给予优先扶持;对从事个体经营的创业实体项目扶持金额不超过5万元。

2、落实大学生创业(开业)补贴。对符合条件大学生初次创业的,给予每人5000元的创业(开业)补贴。每人和每个营业执照只能享受一次创业(开业)补贴。

2、大学生创业资金扶持申请条件

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5年以内高校毕业生或在校大学生(含留学来豫创业人员),作为创业实体的法人代表或实际控制人,可以申请大学生创业资金扶持。同一扶持对象和扶持项目只能享受一次大学生创业扶持资金资助。

扶持项目需满足以下条件:

1、进驻经认定的各类创业孵化园区,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且无不良信用和违法记录;

2、吸纳3人(含3人)以上就业;

3、有较好的创业发展计划和市场前景;

4、管理团队能力较强,管理制度健全。

3、大学生创业资金扶持申领程序

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一年申报两次,分别在5月和10月份,由所在的创业孵化园区集中申报。孵化园区统一报送给所在省辖市、直管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并提交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汇总表、园区概况等相关资料;省辖市、直管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初审后报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属创业孵化园区可直接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申报。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财政、教育等部门,组织相关专家,组建评审团,进行项目评定,确定扶持金额。对申请扶持资金在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由项目法定代表人和经营者进行现场答辩。

4、大学生创业(开业)补贴的申请条件

毕业2年以内高校毕业生或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初次创业的,可以申请大学生创业(开业)补贴。申报人需为创业企业的实际控制人或法定代表人,取得工商登记3个月以上,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吸纳就业3人(含3人)以上。

5、大学生创业(开业)补贴申领程序

1、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可向创业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创业(开业)补贴。毕业学年大学生由所在高校汇总后向高校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省属高校毕业学年大学生创业补贴由省属高校汇总申请,省教育厅初审,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

2、审核与公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收到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核,重点核查申请人身份、创业项目等情况。根据审核结果编制创业(开业)补贴汇总表,具体包括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创业企业名称、营业执照号、开业时间、补贴金额等,并通过网站、新闻媒体等渠道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3、拨付。对公示没有异议的项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拟定资金申请报告,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按规定从就业资金中拨付创业(开业)补贴资金至申请人银行账户,并将结果反馈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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