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标准是怎样?

2017-05-08

好多人有这样的疑虑,不清楚什么性质的单位应为职工缴纳公积金,或者说即使单位给自己缴纳了公积金,也不清楚单位是否按照规定的标准为自己缴纳,公积金缴纳的标准又是什么,基数和比例应为多少?

大连市行政区域内下列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应当缴存住房公积金:

(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

(二)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

(三)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

(四)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

(五)外国及港、澳、台的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常驻大连市代表机构;

(六)其他应当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和个人。

缴存基数:

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是职工本人上一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月平均工资额。新录用或新调入职工当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是职工本人当月工资。

缴存基数的计算口径按照国家统计局有关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执行。根据统制字[1990]1号《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要求,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一)计时工资;

(二)计件工资;

(三)奖金;

(四)津贴和补贴;

(五)加班加点工资;

(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缴费攻略:

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 = 缴存基数 X(单位比例 + 个人比例)

☑新职工缴存比例:单位25%、个人15%;

☑老职工缴存比例:单位10%、个人10%;

☑缴存单位可在单位、职工各5%-12%之间自主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但低于10%的,须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后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

☑按照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城市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大政发[1999]66号)和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5号及其他相关房改政策规定,以提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形式发放住房货币补贴的职工,其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各12%,存储于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其余部分作为住房货币补贴,参照住房公积金账户管理。

划分新老职工是以职工的首次参加工作时间来确定,市内四区及高新园区1999年1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为新职工;区市县新、老职工界定标准按当地具体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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