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拆迁安置房产权是多少年的?产权到期怎么办
2017-03-30
房子的产权是永久的,只要房子在,那么房子一直就是属于自己的,但是房屋建设的土地是国家的,根据项目的立项不同,租用国家土地的周期也是不同的,住宅是70年,公建是50年,商业是40年,那么青岛拆迁安置房产权是多少年的?青岛拆迁安置房产权到期怎么办?
青岛拆迁安置房产权是多少年的
1、拆迁安置房最初是没有房产证的,但所有人可以到相关房管部门办理拆迁安置房的房产证。在办理房产证后,即补缴了土地使用金后,拆迁安置房就变成了商品房。
2、此时过户交易与一般的房屋没有任何区别之处,也就是说此时的拆迁安置房的产权与一般商品房的产权是一样的。
3、一般民用住宅建筑权属年限为70年,那么取得房产证后,拆迁安置房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工业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50年,商业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40年。购房者要想知道自己房屋土地的使用年限,可以用终止日期扣除已使用的日期,所得日期就是购房者自己的使用年限。
青岛拆迁安置房产权到期怎么办
1、土地产权和房屋产权分离到期后可续约产权要想知道房屋产权到期后怎么办,首先要了解我国的房屋制度,土地和土地上面的房屋是具有不同的所有权的。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区别就在于:房屋所有权(即房产权)是永久的,没有期限限制,只要房产没有完全毁损灭失就能一直享有。
2、房产证里是没有期限登记栏的,而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比较常见的是40年、50年和70年。根据《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满的,将自动续期。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提出,补交土地出让金,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
以上就是对青岛拆迁安置房产权是多少年的以及青岛拆迁安置房产权到期怎么办的相关内容。只要是拆迁安置房通过正常的手续,办理好相关的房产证和土地证的话,那么拆迁安置房的产权同商品房是一样的,都是属于7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