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农民创业政策,农民创业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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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是创业的高峰期,农民的创业也正是最热闹的时期,农民做创业现如今有没有创业政策?具体的创业政策是指什么?小编把整理好的2016农民创业政策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
2016各省农民工返乡创业政策
一、《关于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的意见》五方面政策措施
1、降低返乡创业门槛。
2、落实定向减税和普遍性降费政策,符合政策规定的,可享受减征企业所得税、免征增值税、营业税等税费减免政策。
3、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和人员,按规定给予社保补贴;具备享受支农惠农、小微企业扶持政策规定条件的纳入扶持范围;经工商登记注册的网络商户从业人员,同等享受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未经工商登记注册的,可同等享受灵活就业人员扶持政策。
4、强化返乡创业金融服务。运用创业投资类基金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加快发展村镇银行、农村信用社和小额贷款公司,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发有针对性的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加大对返乡创业人员的信贷支持和服务力度,对符合条件的给予创业担保贷款。
5、完善返乡创业园支持政策。
二、返乡农民工优惠证怎样申领创业补贴
从事个体经营或合伙经营的农村劳动力、返乡农民工按照每人不超过5万元的标准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对招用符合小额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农村劳动力就业,并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按招用人数每人5万元以内申请总额不超过30万元以上的小额担保贷款;农村劳动者和返乡创业农民工证照齐全的房屋产权、机器设备、大件耐用消费品和有价证券以及注册商标等无形资产均可作为抵押品,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各省的优惠政策不一样。
三、部分省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具体政策和做法
山东省
农民工返乡创业土地使用权可作为贷款抵押品。为加强创业政策扶持,解决农民工创业初期的资金困难,山东省政府近日出台规定,1、对农民工返乡创业的,农村金融服务机构要拓宽农户小额信贷和联保贷款覆盖面,放宽贷款条件,降低贷款抵(质)押标准,创业人员的房屋产权、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大件耐用消费品和有价证券以及注册商标、发明专利等均可作为抵(质)押品。2、对登记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创办企业吸纳登记失业人员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按实际创造就业岗位个数给予一次性岗位开发补贴。有条件的地方可对创业成功人员首次领取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山东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还将为创业者提供招工服务、代存档案、代缴社会保险费等一系列便利服务。
江苏省
要求各地采取有力措施引导农村劳务输出人员返乡创业,鼓励各类服务和培训机构为返乡创业者开展法律法规、经营管理、科学技术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提高农民的创业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各地根据情况对返乡创业者参加创业培训给予补贴,积极为创业者提供项目信息、开业指导、小额贷款、政策咨询等服务。积极探索建立农村创业贷款担保机制,为农村劳务输出人员返乡创业提供投融资服务。同时规范收费行为,进一步清理和规范涉及创业的行政审批事项和收费项目,对不合理的坚决予以取消。
安徽省
可享受税收减免。为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安徽省各级财政部门将建立农民工创业扶持专项补助资金。同时,对农民工创业有关税收进行减免。对农民工返乡创办服务型企业(除广告、房屋中介、典当、桑拿、按摩、氧吧外),吸纳下岗失业人员或农村富裕劳动力,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按实际安置人数定额依次减免其当年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外出务工农民回小城镇从事工业生产,凡符合条件的按当地规定享受外商投资优惠政策。
湖南省
湖南省各级政府先后都成立了招商引资回乡创业服务领导小组,纷纷出台优惠政策与措施,通过放宽市场准入政策,尽量给予资金扶持,优化企业投资环境,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努力营造良好氛围,积极引导和鼓励务工农民回乡创业。如岳阳市出台的《关于鼓励和引导农民工返乡创业的若干意见》规定:对农民工返乡创业兴办的经济实体,3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并在用地、用水、用电上优先保障。各级领导每年利用春节和长假务工人员集中返乡的时机,开展各种慰问活动:如召开民营企业家茶话会、座谈会,宣传家乡的投资环境和优惠政策,鼓励、引导“游子”回湘创业,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农民工在外学到了技术、积累了资金、开阔了眼界、增长了见识、结交了商界朋友,通过回乡办厂兴业,带动湖南县域经济的快速发展。
2016年农民工返乡就业创业政策问答汇总
一、 哪些人员可以享受返乡创业支持政策?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农民工和农民企业家返乡创业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5〕73号)明确提出,大学生和退役士兵等返乡创业人员参照执行该政策。因此,返乡创业的农民工、农民企业家、大学生和退役士兵均可享受川办发〔2015〕73号文件提出的返乡创业支持政策。
二、什么是“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主要有哪些服务内容?
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是指由政府投资建设的县、乡两级公共就业(包括人力资源市场)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场所,主要负责提供求职登记、职业介绍、职业指导、面试洽谈、政策咨询、享受就业政策申请审核经办、就业登记、失业登记,各项社会保险参保登记、申报缴费、人员变更、资格认定、待遇核发、社保关系转移、政策咨询、宣传服务、档案保管、数据存储等服务。
三、什么是“农村基层综合公共服务平台”?
农村基层综合公共服务平台是指主要在行政村配置的、为广大农村居民公共生活和社会治理提供服务的综合性场所。平台一般具备基本公共服务、社会治理、其他服务三类功能。其中,基本公共服务主要包括卫生计生、文化体育、就业社保、养老助残、妇儿关爱等;社会治理主要包括组织建设、党员活动、综治警务、司法调解、人口管理等;其他服务主要包括邮政信息、便民超市等。一个平台原则上覆盖一个行政村,有实际需要或条件允许的可以覆盖多个村。
四、什么是“一址多照”?
“一址多照”是指同一地址可以登记为两个以上市场主体的住所(经营场所)。
五、什么是“一照多址”?
“一照多址”是指市场主体在住所外设立经营场所,经营场所与住所属同一县(市、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管辖区域的,经营场所可以申请备案,不再办理分支机构登记;设区市跨区经营的“一照多址”,授权市人民政府作出具体规定。
六、什么是“工业用地出让弹性年期”?
工业用地出让弹性年期是指在工业用地法定最高出让年期内,各地根据产业发展周期、用地单位经营水平及产业政策合理确定的出让年限。工业用地出让弹性年期的推行,可以有效抑制企业用地的盲目性,避免企业因产业转型升级或市场变化等造成土地低效利用和闲置。同时,较一次性取得50年法定最高年期工业用地使用权的方式而言,也有利于企业减少前期的支出成本。
七、什么是“新型职业农民”?
新型职业农民是指以农业生产为职业、具有较高的专业技能、收入主要来自农业且达到一定水平的现代农业从业者,主要分为生产经营型、专业技能型和社会服务型三类。生产经营型主要包括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骨干等;专业技能型包括长期、稳定在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中从事劳动作业的农业劳动力;社会服务型包括长期从事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的农机服务人员、统防统治植保员、村级动物防疫员、农村信息员、农村经纪人、土地仲裁调解员、测土配方施肥员等农业社会化服务人员。
八、什么是“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对象有哪些?
创业担保贷款是用于满足创业需要而发放的专项贷款,该政策始于2002年,其政策支持对象、政策标准等均由中央统一制定。目前,政策支持的对象具体包括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一般指大龄、身有残疾、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以及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的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高校毕业生、刑释解教人员,以及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数3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15%)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根据国办发〔2015〕47号文规定,符合条件的返乡创业人员也可享受上述政策。
贷款个人创业项目必须是微利项目,具体指除广告业、桑拿业、按摩、网吧、氧吧等高利润行业及其它国家产业政策不鼓励的行业以外的项目。
九、创业担保贷款政策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一是享受贷款支持。符合条件的贷款个人可以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为10万元,符合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最高贷款额度200万元。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利率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限贷款基准利率上浮3个百分点以内。贷款期限最长为2年。
二是享受担保基金担保支持。财政建立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用于为符合政策规定条件的各类人员创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提供全额担保,为符合政策规定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提供担保。
三是享受财政贴息支持。从2013年10月1日起,对个人从事微利项目发生的贷款,由财政按规定给予全额贴息,其中中央财政承担贴息资金的75%,省财政承担9%,市(州)和扩权试点县财政承担16%;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发生的贷款,按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贴息资金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各承担一半。对展期和逾期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不予贴息。
十、创业担保贷款的申请程序是什么?
符合条件的贷款申请者向当地村(社区)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申请资料,村(社区)审核后提交当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后推荐至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推荐至担保机构和金融机构审核,担保机构审核通过后承诺提供担保,各金融机构按各自调查、审查、审批要求和流程审核通过后办理贷款手续,财政部门按照规定给予贴息。
湖南农民工创业最高可享10万元
根据《意见》,湖南要加强农民工返乡创业园建设。将农民工返乡创业园和农民工创办的企业纳入省级创新创业带动就业示范基地和实行“双百资助工程”评选范围,按规定给予每个省级创新创业带动就业示范基地不超过100万元的一次性以奖代补资金,给予纳入“双百资助工程”的农民工创办企业一次性创新创业奖励。
返乡农民工想创业怎么创?《意见》要求强化返乡农民工等人员创业培训工作,按照《湖南省创业培训管理办法》,参加创业培训的返乡创业人员享受创业培训补贴,经后续服务通过种养殖业创业的享受后续服务补贴。建立健全创业辅导制度,从有经验和行业资源的成功企业家、职业经理人、电商辅导员、天使投资人、返乡创业带头人当中选拔一批创业导师,为返乡创业农民工等人员提供创业辅导。
同时,在金融服务上帮助返乡创业农民工。《意见》明确,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政策,优化贷款审批流程。向符合政策规定条件的返乡农民工发放创业担保贷款,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10万元,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创业担保贷款在基础利率基础上上浮3个百分点以内的,由财政部门按规定贴息;贷款期满可申请展期,展期期限不得超过1年,展期不贴息。对返乡农民工创办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可按规定给予最高额度不超2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并给予贷款基准利率50%的财政贴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