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年轻律师朋友的一封信
法律不是一个完美的专业,不牺牲某些原则往往难以取得成功。年轻律师需要多加学习,将热情投入律师这份职业当中。下面小编整理了给年轻律师朋友的一封信,欢迎大家阅读。
给年轻律师朋友的一封信篇一
律师朋友们:
当你同某个人朝夕相处时,他们身上的优缺点就会显而易见。正如一则古老的英谚所云:"没有谁会成为他的管家心中的英雄。"也没有哪个法官会成为他的书记员心中完美无缺的圣人。但是,在诸多重要方面,大卫·拜兹隆法官和亚瑟·古德博格大法官仍然是我并非尽善尽美的偶像,我的几位教授和年长的同事也是如此。
所以,没有偶像,也不要崇拜偶像。你可以去仰慕拥有可敬之处的人们,但要明白,人人都有缺点,有些人的缺点还要更多一些。失望是在所难免的,尤其是当你得知那些曾令你仰慕的人的缺点时。学会坦然面对失望吧,而且仍要学习你的偶像身上那些值得学习的特点。然而,即便是单独的一个特点也很少是没有半点瑕疵的。
法律不是一个完美的专业,不牺牲某些原则往往难以取得成功2。因此,所有的执业律师,以及该行业中的其他大多数人士,必然是不完美的,在那些年轻的理想主义者眼中就更是如此。正如不存在绝对道德一样,也不存在绝对的正义。但绝对的不公正却是现实存在的,而且让我们一见便知。
我现在只能想象,当众多对最高法院大法官无限崇敬的法学院学生们意识到,五位大法官违背誓词,在2000年大选中阻止佛罗里达州的手动计票时会作何反应。法官宣誓要求每一位法官"主持正义、一视同仁……"
尽管作出上述宣誓,五位法官还是完全无视他们之前所作的判决,停止了计票以便确保一个特定当事人——小布什的当选。如果在同样条件下停止计票的结果是戈尔当选,那么他们绝不会这样做。如果不相信,可以思考下面这个法学院模拟案例。假设在这次选案发生前的六个月,一千名最杰出的宪法学教授、最高法院律师和报道高等法院新闻的记者们已经获知佛州案的大致案情,唯一的不同是,没有提供当事人姓名和他们所属的党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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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年轻律师朋友的一封信篇二
律师朋友们:
我们都听过这样的陈词滥调:"没有谁会在临终后悔没有在工作上花更多的时间。"如果你在生前名利双收,那是自然!但现实情况却是,很多人要为自己没有将更多的时间用于工作而遗憾。这些人都是由于懒惰或找错了方向而没能发挥出自己的潜能。我们很少听到他们临终前的悔恨:"娘的,我本应该花更多的时间去工作,而不应该把大把的时间献给忘恩负义的朋友和为了一个更成功的家伙而背叛我的老婆。"
因职场失意而萌生的沮丧在现实中很有可能伤及家庭和私人生活。至少对于部分人来说,事业成功和家庭幸福之间存在着直接的联系。当然,我们也不否认,许多成功人士把太多的时间用于没完没了的赚钱,但用于和家人享受成功的时间却少得可怜。
在事业和家庭之间找到平衡点是职业人士面临的最大挑战。并不存在一个放之四海皆准的平衡点。每一个人必须作出适合自己的抉择。
《传道书》中说:"万物皆有时节。"人生的重心也会随着时间而变化。如果渴望成为合伙人,就应该把时间多用在办公室里——甚至也许要推迟几年做父母,或把养育孩子的重担交给无须为做合伙人而你争我夺的爱人。对于有些夫妇而言,身份是丈夫还是妻子在选择生活重心时是个重要因素,但对于有些人则不那么重要。
在我的一些朋友和学生中,我发现了一种"隔代现象"。第一代律师,尤其是那些父母没怎么接受过正规教育的劳工移民的子女,大都会选择努力工作和事业成功,并将其渗透到孩子的培养中。这些成功人士工作高度积极主动,但他们的子女却会作出相反的选择,因为他们既是其父母——通常是父亲——人生选择的受益者,也是受害者。他们在成长中既因较少受到父母亲身关怀而深受伤害,又从父母辛勤工作带来的殷实家境受益。在他们看来,父母以牺牲他们为代价而获得成功,他们不想还像那样去牺牲自己的孩子。他们本身不需要,也不太重视高收入,因为他们的父母因为经济窘迫而辛勤工作,早已为他们织就了一张安全网。
这种代际差别显然在不同的家庭有所差异,但每个家庭都有其自身的"行动-反应"现象。关键在于关于生活重心的选择要受到许多或明或暗的因素影响。但无论如何必须作出抉择!大多数情况下,这种选择并非刻意所为,而是自然而然的过程。只有在若干年后——但愿在那句老生常谈的临终遗憾发生之前——我们才意识到自己作出了怎样的选择,将重心放在了哪里,走的是哪一条道路。通常,到了此时,再幻想回到那个若隐若现的岔路口,重新开辟未选择的道路,已经太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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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年轻律师朋友的一封信篇三
律师朋友们:
开一家自己的律所;在一家大型律所里为成为合伙人而奋斗;加入一家小律所;当一名政府律师;从事公益事业;竞选议员;写好莱坞剧本;进入商界;为报社撰稿;做一名投资银行家。
我相信上述的全部或大部分建议,你们都曾听过。我认识一些教授和律师,他们向每一位向他们求教的人提供相同的"现成的"标准化建议,当然也有一些人不是这样。然而,正如我所说过的那样,有用的建议必须是为每一个个体量身定做的。有一些年轻律师天生就是大律所合伙人的料。他们具备攀登到职场顶端的性情和能力。另一些人的本性则适合独立执业。他们无须督促和管理,独自工作就可以事业有成。还有一些人适合政府职务。他们需要戴上白礼帽,穿上翻领上配有国旗的制服。一些人则必须反对政府、公司和其他权威人物。法律的魅力就在于它是一项几乎可以适合各种需求的工作。如果眼前没有工作,你可以创造一个。我在生活中一直就是这样尝试的。
但是,不要接受那些反映建言者性格和志向的建议,除非你想成为他们那样的人。要弄明白何种情况最适合作为一个独特个体、拥有特定需求和品位的你。并不存在人人都适合的职业道路。尽管有一些道路确定是错误的,但没有哪一条路是绝对正确的。最糟糕的路径就是让你自己去符合别人的工作描述。要活出你自己的,而不是别人的人生。
作为实现另一个目标的手段而在有限的时间段内做别人的工作,这本身并没有什么错。当然,如果想学习大律所的工作方式,即使你知道自己不适合那样的生活,也可以先去一家大律所做事。但一定要有退出策略和一张时间表,以免因为惰性和其他法律职业所不具备的诱人薪水和人力支持而深陷其中,不能自拔。
法律职业的另一大优点是你可以作出不同的尝试,既可以一次尝试一件事,也可以同时尝试几件事。我的一些学生曾经在仅仅十年的时间里就将大律所、政府部门、企业、小律所还有政界尝试个遍。还有一些学生一边做律师一边写小说或剧本。你一定不想落下个"样样通、样样松"的名声,但究竟是"万金油"还是"通才",旁人自有公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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