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安全教育财产安全

2016-11-06

为帮助大家进一步提高安全防范认识,掌握安全防范知识,加强自我安全保护,介绍财产安全保护知识。以下是由小编整理关于大学生安全教育财产安全,提供给大家参考和了解,希望大家喜欢!

一、大学生安全教育财产安全——大学盗窃案件的特征及防范措施

(一)大学盗窃案件及发案重点部位

大学盗窃案件是指以大学生的财物为侵害目标,采取秘密的手段进行窃取并实施占有行为的案件。盗窃犯罪是高校中常见的一种犯罪行为,其危害是不言而喻的。今天我们以大学生宿舍为重点,简要介绍高校盗窃案件的表现形式,基本特征以及预防措施,以提高大学生特别是新生的防范意识,加强对自身财物的保管,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从而减少盗窃发案,避免财产损失。

(二)大学盗窃案件的主要形式

1、内盗——是指盗窃作案分子为学生内部人员及学校内部管理服务人员实施的盗窃行为。根据有关资料统计,在高校发生的盗窃案件中,内盗案件就占一半以上。作案分子往往利用自己熟悉盗窃目标的有关情况,寻找作案最佳时机,因而易于得手。这类案件具有隐蔽性和伪装性。

2、外盗——是相对内盗而言的,是指盗窃作案分子为校外社会人员在学校实施的盗窃行为。他们利用学校管理上的漏洞,冒充学校人员或以找人为名进入校园内,盗取学校资产或师生财物。这类人员作案时往往携带作案工具,如螺丝刀、钳子、塑料插片等,作案时不留情面。

3、内外勾结盗窃——即学校内部人员与校外社会人员相互勾结,在学校内实施的盗窃行为。这类案件的内部主体社会交往关系比较复杂,与外部人员都有一定的利害关系,往往结成团伙,形成盗、运、销一条龙。如某高校学生聂某在学校附近网吧上网时结识了周边无业青年蔡某,并很快成为了好朋友。一天蔡某问聂某有没有什么搞钱的方法,聂某说自己学校自行车好搞,并答应自己在本系同学中低价销售自行车,蔡某当然高兴,于是很快达成一致。蔡某用同样的方法在不远的另一学校也找到了郭某,三人臭味相投立刻行动,三天功夫聂某搞到了8辆自行车交给蔡某,蔡某又交给聂某由郭某转移过来的5辆自行车销售。几天时间内两个学校被闹得人心惶惶,造成被害同学生活不便,心情极为烦躁。

(三)大学盗窃案件的主要特征

一般盗窃案件都有以下共同点:实施盗窃前有预谋准备的窥测过程;盗窃现场通常遗留痕迹、指纹、脚印、物证等;盗窃手段和方法常带有习惯性;有被盗窃的赃款、赃物可查。由于客观场所和作案主体的特殊性,高校盗窃案件还有以下特点:

1、时间上的选择性。作案人为了减少违法犯罪风险,在作案时间上往往进行了充分的考虑,因而其作案时间大多在作案地点无人的空隙实施盗窃。

上课时间。学生以学习为主,每天都有紧凑的课程安排,没有上课的学生大部分也上图书馆学习或进行课余活动。因此在上课期间,特别是上午一、二节课,学生宿舍里一般无人,盗窃分子一般都深知此规律,并抓紧这一时间作案,因此这一期间是外盗作案的高峰期。

课间时间。课间休息仅10分钟,学生在下课后一般都会走出教室轻松,很少有同学回寝室,作案分子特别是内盗作案人员会利用此时机,在盗窃得手后继续回教室上课,给人以没有作案时间的假象。

夜间熟睡后。经过一天的学习、活动,大家都比较疲惫,而且学校一般都有规定的熄灯时间,所以上床后很快入睡。盗窃分子趁夜深人静,室内人员熟睡之际行窃,特别是学生睡觉时不关寝室门窗,这更是给小偷创造了有利条件。

新生入校时。新生刚入校时,由于彼此之间还不太熟悉,加之防范意识较差,偶尔有陌生人到寝室来也会以为是其同学的老乡或熟人,不加盘问,这给作案分子有可乘之机。

其它还有军训、学校举办大型活动等期间,学生宿舍活动人员少,易被盗;校园发生和处置突发事件时,往往人们注意力集中到某一点上而无暇顾及其它,盗窃分子往往是乘虚而入,乘混水摸“鱼”。

2、目标上的准确性。高校盗窃案件特别是内盗案件中,作案人的盗窃目标比较准确。由于大家每天都生活、学习在同一个空间,加上同学间互不存在戒备心理,东西随便放置,贵重物品放在柜子里也不上锁,使得作案分子盗窃时极易得手。

3、技术上的智能性。在高校盗窃案件中,作案主体具有特殊性,高智商的人为多,有的本身就是大学生。在实施盗窃过程中对技术运用的程度较高,自制作案工具效果独特先进,其盗窃技能明显高于一般盗窃作案人员。

4、作案上的连续性。“首战告捷”以后,作案分子往往产生侥幸心理,加之报案的滞后和破案的延迟,作案分子极易屡屡作案而形成一定的连续性。

5、手段上的多样性。盗窃分子往往针对不同环境和地点,选择对自己较为有利的作案手段,以获得更大的利益。

⑴顺手牵羊——是指作案分子趁人不备将放在桌椅上、床铺上等处的钱物信手拈来而占为己有。

⑵乘虚而入——是指作案分子趁主人不在、房门抽屉未锁之机行窃。较之“顺手牵羊”,其手段更为毒辣,行窃胃口更大,往往造成的损失更惨重。

⑶窗外钓鱼——是指作案分子用竹杆、铁丝等工具,在窗外或阳台处将室内衣物、皮包钩出,有的甚至利用钩到的钥匙开门入室进行盗窃。

⑷翻窗入室——是指作案分子利用房屋水管等设施条件翻越窗户入室行窃。作案人窃得钱物后往往是堂而皇之从大门离去。

⑸撬门扭锁——是指作案分子利用专用工具将门上的锁具撬开或强行扭开入室行窃,入室后作案人又用同样的方法撬开抽屉、箱柜等。这是外盗分子惯用的主要手段主要,他们下手毒辣,毫不留情,只要是值钱的东西都不放过。

⑹盗取密码——是指作案人有意获取他人存折与信用卡密码并伺机到银行盗取现金。这类手法常见于内盗案件,并且以关系相好的同室或“朋友”作案较多。如某高校学生李某报案称她在建设银行存款3800元被人分四次盗取了3700元,经过调查认定作案嫌疑人为桂某。桂某与李同住一寝室,平时关系不错,在一次结伴到银行取钱的过程中,有心的桂某记住了李某的信用卡密码,于是伺机作案并得手。

6、动机上的复杂性。

⑴追求享乐摆阔气——这类作案在大学生内盗案件中占绝大部分比例。少数学生受“金钱至上”等价值观的影响,以至见钱眼开,见利忘义,贪图虚荣,不择手段。比享受、比吃穿,花钱如流水,久而久之打起了歪主意去行窃,这样钱来得快捷又省事省力,还可以继续摆阔。

⑵经济透支无来源——有少数学生本来经济条件不好,加之花销大,债台高筑,又没有新经济来源支持,怎么办呢?个别学生最后就只有实施行窃,逐步走向犯罪的深渊。

⑶寻求报复泄私愤——这类盗窃作案人仅仅是出于对他人或对集体的一种报复。有的是出于变态的不平衡心理,看不惯有钱的学生大大方方地花钱而进行偷盗,有的则是因为与同学有其他矛盾转而去偷他的钱物,并加以损毁,从中获得快意。

⑷心理扭曲变态狂——这类作案人心理扭曲变态,患有盗窃癖,偷盗只是为了得到心理上的满足,有瘾。

(四)大学盗窃作案人的主要伎俩

盗窃分子进入室内作案的主要目标是现金,包括存折和汇款单;其次是手机、电脑主件、随身听、相机等高价值又方便携带的物品;再次是价值较高的衣物。盗窃分子进入室内后,往往是先开抽屉,其次是开箱倒柜,再次是翻褥子枕头。老练的盗贼往往搜寻既快、又细、又准,放在枕芯里、褥子下、屉子底部的现金,也难逃其“毒手”。

盗窃分子一旦被发现以后,其主要的脱身伎俩有以下五招:一是骗,推说是找人,如同学信以为真,不认真盘问,就被其蒙混过关。这类情况多发生在新生报到或学生开学或放假时期。二是逃,趁只有一两个人发现,还未曾对其形成合围之势,立即逃之夭夭。这类情况多发生在学校举办大型活动或上课期间。三是混,有些作案分子因深入宿舍偷盗,一时逃不出来,往往是先逃出发现者的视线,躲藏在厕所、阳台、楼梯拐角等处,然后从容离去。这类情况多发生在学生下课或大量学生返回期间。四是求,装出一副可怜模样,哀求私了放过他(她)。五是凶,铤而走险,掏出凶器相威胁。这类情况虽不经常发生,但在捉拿盗贼时,同学们对这一招应有必要的思想准备,防止发生意外。

(五)大学盗窃案件的防范措施

1、居安思危,提高自我防范意识。一般防盗的基本方法是人防、物防和技防。其中“人防”是预防和制止盗窃犯罪唯一可靠有效的方法。对大学生而言,提高防范意识,做好防盗工作,这不仅是个人的事,也是全校师生共同关心的大事。只有人人参与其中,群防群治,才能真正有效控制和防范盗窃案的发生。事实上发生在大学生周围的盗窃案件大部分是由于大学生自身的防范意识淡薄而引起的,不注意对自身财物的保管,给盗窃作案分子以可乘之机。在日常生活中,大学生应从以下几个环节上加强安全意识培养,提高防盗能力。一是对于大额现金不要随意放在身边,应就近存入银行,同时办理加密业务,将存折和印鉴、密码、身份证分开存放,最好不将自己的生日、手机或家庭电话号码、学号作为自己的存折或信用卡的密码,防止被他人发现盗取。二是对贵重物品如手机、快译通、照相机等,不用时最好锁起来,以防顺手牵羊者盗走。三是不要怕麻烦,随手关窗锁门。四是相互关照,勤查勤问,对陌生人要多留一个心眼。五是积极参与安全值班,共同维护集体利益。

2、遵守纪律,落实学校安全规定。为营造一个安全学习环境,学校有关部门都制定相关的管理制度来规范大家的日常行为,但有些同学常常为了自己个人的一时之便,置学校的纪律于不顾,违反规定,结果给自己和大家造成财物损失。一是不随意留宿他人。大学生因在宿舍违规留宿造成被盗的例子很多,应该从中吸取教训。日常生活中,同学、老乡、朋友来访本是很正常,但有些同学对来访的人并不十分了解,又碍于情面,宁可违反学校的有关规定,也不做对不起朋友、老乡的事,江湖义气实不可取。来客一时无法离校,学校和周边都有招待所可以接待,万一客人要在宿舍留宿,也应向有关部门报告,并办理相关登记手续,这应该是大学生很正常很礼貌的行为。二是爱护公共财物,保护门窗和室内设施完好无损。有些同学在平时忘带门钥匙后为图省事,毁锁开门,还有部分学生将衣柜,书桌损坏。这些公物损坏后又不报修,使寝室的门、柜形同虚设,起不到任何保护财物的作用。

3、提高修养,养成良好生活习惯。根据有关调查研究表明,盗窃作案分子盗窃欲望的产生在许多情况下一般是受到盗窃目标的诱惑与刺激,加上我们日常生活中的不良习惯给盗窃作案分子提供了机会。如大额现金有意无意在人面前显现,价值贵重的单放机、照相机、随身听任意摆放在室内等,这都是盗窃案件易于产生的原因,所以加强自身财物保管是减少被盗的有效途径。一是注意团结,友好与人相处,形成互相帮助的风气。二是谨慎交友,克服讲哥们义气,少交酒肉朋友,防止引狼入室,甚至同流合污,成为盗贼的帮凶。因此大学生在交友过程中要特别慎重,擦亮眼睛,以免留下终生悔恨。

(六)发生盗窃案件后的应对方法

1、保护现场,及时报案。一旦发生被盗案件以后,不要惊慌失措,应迅速组织在场人员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学校保卫部门报告,不得先翻动、查看自己掉了什么东西,否则将现场有关的痕迹物证破坏了,不利于调查取证。

2、发现可疑,及时控制。如果自己发现可疑人员,一定要沉着冷静,应主动上前询问,一旦发现其回答有疑问,要设法将其稳住,必要时组织学生围堵,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防范盗贼狗急跳墙,伤及学生。在当场无法抓获盗贼的情况下,应记住盗贼的特征,包括年龄、性别、身高、胖瘦、相貌、衣着、口音、动作习惯、佩带手饰等,以便向公安保卫部门提供破案线索。

3、及时报失,配合调查。如发现存折被盗,应当尽快到银行挂失。知情人员应当积极配合公安保卫部门的调查取证工作,有的人对身边发案采取事不关已,高高挂起,不愿多讲的态度;有的人在调查人员询问时不敢提供有关情况,怕别人打击报复,怕影响同学的关系等等,这些都是错误的,给侦查破案工作带来许多困难,往往也贻误了破案的最好时机,使犯罪分子逍遥法外继续害人。

二、大学生安全教育财产安全——大学诈骗案件的特征及防范措施

(一)大学诈骗案件及其危害性

大学诈骗案件是指以大学生为作案目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财物行为的案件。这类诈骗案件由于它一般不使用暴力,是在一派平静甚至“愉快”的气氛下进行的,大学生往往容易上当。诈骗案件发生后,侵害了大学生的合法权益,学生心身受到沉重打击,轻者令学生烦恼或陷入经济困境,影响其正常的学习和生活,无法顺利完成学业;重者则会使有些受害学生自杀轻生或导致连环的治安及刑事案件发生,其危害性极大。

(二)大学诈骗案件的表现形式

1、社交诈骗。随着高校与社会联系的不断加强,大学生为了认识社会,适应社会而进行各种人际交往是必要的,但在社会交往过程中,有的大学生忘记了社会上的多样性和复杂性,被某些心怀叵测的人的表面现象所蒙蔽而上当受骗。社交型诈骗主要发生在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过程中如交友、家教、实习、娱乐等。

2、择业诈骗。大学生毕业时面临着找工作,应聘择业的问题。在择业活动中,有的大学生缺乏基本的警惕性,忽视了这方面的安全问题,一些不法之徒利用假招聘诱使毕业生失去金钱,甚至人身自由。

3、商业诈骗。随着社会生活日益新潮和多样化,一些学生在购买日常的生活用品,紧俏物资等商业活动中,一味苛求物美价廉,而对推销人的认识和推销过程缺乏必要的安全意识和经验,常常被骗,枉费钱财。

(三)大学诈骗作案的主要特征

1、手段上的智能性。诈骗分子在高校作案行骗时,一般都是利用丰富的知识、技能经验,经过精心的策划,设置诱饵,使受骗者落入圈套。常常使用科技性高,迷惑性强的手法提高诱骗效果。

⑴科技性高——最具有代表性的是利用互联网进行诈骗,一些远程匿名公司及个人通过互联网购物交易渠道向学生提供计算机设备,信用卡账号等信息,让学生直接汇款或复制信用卡账号进行款项划拔,达到骗取钱财的目的。

⑵迷惑性强——诈骗分子在高校行骗,大都能摸准学生的个人心理,他们有着多次作案的经验,且能分清情势,随机应变,达到以假乱真的程度。

2、方式上的多样性。高校诈骗案件的方式是多种多样的。作案人会根据不同的情况使用不同的方式进行诈骗。

⑴假冒身份,流窜作案。诈骗作案分子行骗时都会伪装自己的身份,常常假冒老乡、同学、亲戚等关系或其他身份,或利用假身份证、假名片,骗取学生信任而作案。骗子为了既能骗得财物又不暴露马脚,通常采用游击方式作案,得手后立即逃离。还有的以骗到的财物、名片、信誉等为资本,寻机作案,再去诈骗他人,重复作案。

⑵投其所好,引诱上钩。诈骗作案分子行骗时往往先是套话,利用学生急于就业或出国等心理,应其所急,施展诡计而骗取财物。

⑶真实身份,虚假合同。诈骗作案分子利用高校学生经验少,急于赚钱补贴生活心理,常以公司、真实的身份让学生为其推销产品,事后却不兑现酬金而使学生上当受骗。这类案件在高校有所增加,由于没有完备的合同手续,处理起来比较困难,往往得不偿失。

⑷借贷为名,骗钱为实。诈骗作案分子利用人们贪图便宜的心理,以高利集资为诱饵,使部分教师和学生上当。个别学生常以“急于用钱”为借口向其他同学借钱,然后挥霍一空,要债的追紧了就再向其他人借,拖到毕业一走了之。

⑸以次充好,连骗带盗。诈骗作案分子利用学生“识货”经验少又图便宜的特点,上门推销各种产品行骗,一旦发现室内无人,就顺手牵羊,溜之大吉。

⑹招聘为名,设置骗局。诈骗作案分子利用学生勤工助学的需求设置骗局,骗取介绍费、押金、报名费等,或是利用大众传播工具等到处作虚假广告,骗取培训费,学杂费等,然后又以各种理由拒绝退款。

⑺骗取信任,寻机作案。诈骗作案分子利用一切机会与大学生拉关系、套近乎,或表现出相见恨晚而故作热情,或表现出大方慷慨而朋友相称,骗取信任,了解情况,寻机作案。

3、目标上的选择性。诈骗分子在高校中行骗,一般与受骗人都有过较长时间的正面接触,既可能有面对面的交谈,也可能有信函交往,还有可能是通过网络来认识的。只有与作案人有过比较多的接触才会将其作为诈骗目标,伺机作案。作案人常选择求人帮忙,轻率行事的;疏于防范,感情用事的;贪图便宜,财迷心窍的;思想单纯,防范较差的;贪图虚荣,遇事不够理智的;贪小便宜,急功近利的。

(四)高校诈骗案件的防范措施

1、保持健康心态,树立防骗意识。大学生在日常生活中要多学习法律法规,掌握一些预防受骗的基本知识及技能,善于辨别真假,对自己要洁身自好,严格要求。

⑴不贪私利,不图虚荣。作为大学生,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时刻加强自身理想、道德、情操的陶冶,自觉拒绝金钱,名利的诱惑,不贪私利,不图虚荣,增强抵御诱惑的能力。

⑵知心知彼,心明眼亮。大学生在与陌生人的交往中,要认真审查对方的来历,保持清醒的头脑,理智处事,观其行、辨真伪,三思而后行。比如大学生在择业活动中,对意向性单位的基本状况、工作性质要多了解,不能因为工作难找就对已找到的工作岗位轻率相信,必要时可进行实地考察。

2、克服主观感觉,避免以貌取人。作为大学生,在各种交往活动中必须牢牢把握交往的原则和尺度,克服一些主观上的心理感觉,避免以貌取人。具体的说,不能单凭对方的言谈举止,仪表风度,衣着打扮等第一印象即“首因效应”妄下判断,轻信他人;不能只认头街,只认身份,只认名气,而不认品德,不认才学,不辨真假,应更多地实质考察和分析,不被表面现象所蒙蔽。

(五)发现诈骗疑点时的应对措施

诈骗犯罪分子总是心虚的,因此,大学生在交往过程中一旦发现对方有疑点,就应当果断采取应对的措施,切不可轻率从事,防止受骗。

1、观察判断,有效识别。在发现对方疑点时,要保持清醒的头脑,认真仔细地观察对方的神态表情,举止动作的变化,看对方的言谈,所持的证件以及有关材料与其身份是否吻合,以此识别真假。必要时可以找同学或相关人员商量,听取他人的意见和忠告,或者通过对方提供的电话、资料予以查证核实。

2、巧妙周旋,有效制止。在发现疑点无法确定真假而又不愿意轻易拒绝时,要有礼有节,采取一定的谈话、交往策略,注意在交锋中发现破绽,通过与其周旋印证自己的猜测。必要时,还可以采取一些吓唬的言辞,使对方心存顾忌,不敢贸然行事。

(六)大学生受骗后的处置方法

1、平静心态,及时报案。受害人无论是否因为自己的过错(如贪财、无知、轻信、粗心大意)而受骗,都要保持积极的心态,从受骗的噩梦中回到现实,吸取教训,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切勿“哑巴吃黄连,有苦肚里咽”。

2、提供线索,配合调查。已经被骗并向有关部门报告的,要注意对作案人员遗留下来的文字资料、身份证件、电话号码等证据予以保留,并积极向学校保卫处和公安机关提供诈骗嫌疑人的体貌特征、与其交往的经过等线索,配合调查,追缴被骗的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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