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诚信社会论文_构建和谐社会论文

2017-03-11

如今越来越多的诚信缺失已成为经济交易、日常社会交往中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诚信缺失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如何解决诚信缺失问题,是当前研究的重点。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构建诚信社会论文,供大家参考。

构建诚信社会论文篇一

《 坚持诚信为本 构建和谐社会 》

摘要当前,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和人民群众的迫切愿望。其基本特征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但近年来几起会计信息失真事件,给社会带来了不稳定因素。本文指出坚持诚信为本,强化财会道德建设成为了构建和谐社会的燃眉之急。

关键词和谐社会主义会计职业道德

中图分类号:C91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09)01-251-01

一、引言

我们党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由我国现阶段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决定的。目前,我国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已达到1700美元。这期间,社会矛盾更加深刻。能否处理好各种社会矛盾,促进经济快速发展,保持社会稳定,已经成为我国能否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重大问题。而近几年来银广夏、银河科技等一系列上市公司造假,美国安然公司轰然倒塌的财务丑闻频频爆出。这类事件的反复出现,使财会职业陷入了严重的社会信任危机,直接制约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稳定发展,进而对和谐社会的构建产生不良影响。因此,我们必须要强化会计职业道德建设,更好地为构建和谐社会作贡献。

二、当前会计的不和谐现象

当前会计中尚存在许多不和谐之处,主要有如下几点。

(一)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观念淡薄

会计职业道德,指在会计职业活动中应当遵循的、体现会计职业特征的、调整会计职业关系的职业行为准则和规范,它既是带有强烈经济性色彩的经济道德,又是受到广泛社会关注的社会道德。根据我国会计工作、会计人员的实际情况,结合《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国际上会计职业道德的一般要求,我国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的内容主要包括: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廉洁自律、客观公正、坚持准则、提高技能、参与管理和强化服务。

(二)会计职业道德教育薄弱

我国会计人员队伍不断壮大,但素质良莠不齐,相当部分设有财会专业的大中院校没有足够重视会计职业道德教育,导致了很多即将步入会计从业行列的人员也对职业道德内容生疏,以至于在实际工作中暴露弱点。

(三)会计信息失真

我国目前还是存在不少会计信息失真现象,它在很多方面都影响了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信息一旦失真,将引起投资决策失误和社会经济资源的无效配置,从而影响市场经济秩序,且极有可能危及到政府的宏观决策,损害社会利益的合理分配和市场资源优化配置的功能,违背公平公正的原则;会计信息的质量直接关系到会计监督的质量,会计信息失真污染市场经济环境,滋生社会腐败;会计信息失真,导致市场信息失真,甚至可以引起社会混乱,严重阻碍我们现阶段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步伐。

三、以诚信为本,构建和谐社会

(一)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同时制定完善的会计职业道德规范

建立法制社会需要有法可依;构建和谐社会,也必须有章可循,否则很容易出现钻空子的现象。我国的会计法使复杂的经济关系呈现出一种有序状态,既包含了对社会经济生活调整的广泛性和深人性,同时也包含了对社会经济生活调整的有效性和有用性。但会计法制建设涉及的内容毕竟还比较有限,为了保证市场经济中生产、流通、分配与消费的正常运行,就需要市场主题之间契约的公正和遵行,即要有完备的职业道德规范。“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只有将法制的外在规范和道德的内在约束结合起来,共筑法律和道德的防线,才能更好地维护和促进和谐社会的建设。

(二)加快会计电算化和网络建设

企业会计信息质量需要良好的工作手段作保证。如果采用传统的手工操作,很容易出现各种各样有意或无意的失误而导致会计信息失真,从而与诚信为本的职业道德相违背。建设目前会计电算化的推广和普及取得了长足的进展实现会计电算化后,由于采用了国家统一的规范的财务软件,使会计信息的收集加工、处理和生成有了统一规范,减少乃至规避了会计信息失真的现象。加快会计电算化和会计网络建设,不仅有利于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而且还有利于提高会计信息的利用价值,提高会计信息的传输速度,为使用者及时快捷了解会计信息提供便利,从而减少由于会计信息供给和信息使用者双方对会计信息的掌握存在差异所造成的会计信息不对称现象。有效避免了信息生产者向外界披露对自己有用的信息而规避对自己不利的信息从而使自己获利的情况发生。

(三)加强对会计信息质量的监督和检查

加强对会计信息质量的监督和检查,需要形成一个规范和完善的制度。可以借鉴国内外一些先进做法,对会计人员进行定期审计和离任审计等,并使其制度化。这样不仅能及时揭露隐蔽的会计违法现象,防患于未然,也可以减少会计信息无意性失真的发生。我们需要对审计体制进行适当改革,适当加快发展社会独立审计。一旦要求审计机构对造成的经济后果也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不仅能够督促审计机构不断提高审计工作质量,也增强了社会对独立审计的信任。

总之,坚持诚信,强化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各行各业的参与和积极配合。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要求我们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克服不利因素,不断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要完成这一项艰巨的任务,实现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以诚信为本,加强财会人员道德建设,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刻不容缓。财会人员也有责任、有义务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信息,加强自身的道德修养,以法律规范自己,以道德约束自己,并自觉自愿地加入到宣传诚信道德建设的队伍中去,在企业乃至社会中树立这种诚信的道德氛围,从而为和谐社会的构建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只要全党全民都能够严格要求自己,构建和谐社会的步伐将会更加井然有序!

构建诚信社会论文篇二

《 打造诚信环境构建和谐社会 》

摘要:信用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道德基石,中国由于历史发展的特殊性,社会征信体系的完善程度远远低于成熟的市场经济体制的国家,因此,打造诚信社会环境,健全信用体系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必要条件,要实现社会信用管理机制的目标,整个社会应该多方位开展信用管理体制的实施途径,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快速、持续发展带来一个良好有序公平和谐的市场环境。

关键词:诚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信用管理机制;实施途径

中图分类号:C93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0)22-0230-02

信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环境下的一项重要原则。它是维持社会正常经济秩序的重要基石,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我们反观现实生活中整个社会的信用状况不免让人产生一份担忧。据有关部门不完全统计,中国企业每年因为信用缺失而导致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高达6000亿元。信用缺失所造成的国家财富资源的浪费和损失,已经达到十分惊人的地步。

那么,是什么原因造成如此普遍的社会信用缺失现象?我们又如何去解决这样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呢?下面,我们不妨从形成信用缺失的社会原因和法律根源两个方面来加以分析,并就如何打造诚信环境,构建社会信用管理体系的建设问题发表一下个人的建议。

一、 形成信用缺失的社会原因和法律根源

回顾新中国的发展历程,我们从一个半封建、半殖民地的国家直接步入社会主义的新时代。从原有的计划经济时代到如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地位的确立,其间只是经过了短短的数十年时间,转型期的短暂必然会引起新旧制度间的矛盾冲突。信用缺失只是诸多矛盾中的一个。从形成信用缺失的社会原因和法律根源方面来探讨,无非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1.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习惯思维使人们缺乏对信用问题的足够重视。建国以来,中国的经济体制经历了数次重大的变革。新中国成立后,所有的经济组织享受着相同的权利和承担着共同的责任,相互之间不存在本质意义上的利益冲突。在那样的经济环境下,人们根本无须为所谓的信用问题去感到担忧,因此,企业间也基本上不存在信用缺失的问题。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时代的到来,多种经济成分并立,产生了不同的利益集团,社会各方的利益矛盾日益凸现。但是,由于长期形成的习惯思维,使人们(尤其是国有企业)缺乏对信用问题的足够重视。一方面他们缺乏对自身信用的主动维护;另一方面又对信用风险的危害缺乏必要的重视。于是,信用缺失的现象大量产生,并由此对社会经济产生巨大的破坏。

2.转型期的短暂导致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滞后。过去,在计划经济时代,政府除了管理国家政治和国防外,在经济上也起着主导的作用,国民经济在政府的全面主导下按计划发展,这种经济模式在新中国的发展历史上曾经发挥过重要作用。但是,随着经济体制的深刻变化,整个市场的运作格局和交易规则都将随之发生根本性的变化。由于转型期的短暂,导致政府职能的转变来不及彻底转型,以致整个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滞后。

3.管理理念的落后造成信用管理水平的低下。由于中国进入市场经济时代的时间不长,同发达的“征信国家”相比,信用交易的比重在整个市场交易总量中还处于较低水平,人们对在市场经济环境中信用对企业发展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理解不深。因此,众多企业对信用管理缺乏必要的重视。这种管理理念的落后造成信用微观管理水平的低下。由于整体信用管理水平的不高,由此造成了中国高信用风险的市场特征。

4.产权不清晰造成信用立法的困难。信用风险的产生除了信用信息的不对称原因外,还有另一个重要原因,那就是产权问题。由于中国特殊的经济体制形式,特别是国有企业投资主体与经营主体的分离;出资主体同受益主体的不一,类似的企业产权的不清晰,为法律上认定信用责任带来了很大的障碍。因此,需要法律界从民法的法理上寻找信用立法的依据,制定符合现实社会状况的信用法律和法规,为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提供强大的法律保证。

5.信用法制的滞后缺乏对失信行为的威慑。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在市场经济发达的国度经过漫长的发展历程通常都建立了完善的信用法律法规制度。但是,在中国虽然一些地方和部门出台了一些信用方面的地方性法规,但国家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部有关信用方面的专门法律。因此,社会需要信用立法对失信欺诈行为进行严厉的法律惩处。

二、社会信用管理机制的目标

社会信用管理机制的建立,是一个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系统工程。信用管理机制的建设必须合乎法律的规定、符合科学的发展观、体现构建和谐社会的理念。社会信用管理机制的目标主要包含下列几个方面:

1.监督、管理的法制化。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社会信用体系的管理、监督必须纳人法制化的轨道。从征信国家的法治管理经验得知,一个国家信用立法主要体现在保护消费者权益、维护市场公平竞争、调控信用工具发行、强制开放征信数据、促进信用管理行业发展、指导征信机构的工作方法,使其提供真实信息以及法律相容性等法律原则,而社会信用管理和信用咨询服务机构要自觉接受来自法律法规方面的监督和管理。

2.信用观念的普及化。由于信用带有浓重的道德色彩,信用行为的实现必须有道德水平来维系。因此,要提高社会的信用程度,信用观念的普及就显得十分的必要。另一方面,信用风险的觉察和防范也得益于信用意识的提高。由此可见,信用观念的普及是建立社会信用体系的一项重要内容。

3.运行管理的社会化。遵循小政府、大社会的思路,通过运行管理的社会化道路改善对企业信用的管理,如组建诸如信用管理协会、追账协会、信用联盟等信用管理民间机构,充分发挥这些民间信用管理机构联系同人、沟通政府、协调行动、培训员工、学术交流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4.信用记录的公开化。信用记录的公开化是所有征信国家普遍采用的一项信用信息管理的重要原则。通常征信国家对企业的任何信用信息都不提供保护,政府也对掌握的信用信息实行信息公开的原则。而对企业和消费者的失信记录公开更是社会失信惩戒机制发挥作用的最主要手段。因此,信用记录的公开化是建设征信国家的不二选择。只是授信组织机构在公开信用信息时必须注意遵守法律规定的对消费者个人隐私和国家机密的保护。

5.信用服务商业化。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信用产品的交易和服务应当实行市场化、商业化运作。信用服务商业化有助于培育征信市场规模,有助于提高信用产品的专业化水准,增加信用信息的公正性、客观性、及时性和科学性水平。而且实现信用服务商业化还有助于运用专业征信机构和咨询服务机构的专业经验帮助企业提高信用管理的水平。

6.信息查询、发布的电子化。随着经济全球化和市场一体化的发展,市场主体对信用交易和信息查询提出了快捷便利的更高要求。采用电子化手段管理社会信用信息,为市场主体提供高速便利的服务,是“征信国家”的通常做法。电子化的信息查询、发布系统提高了信息流动的效率,降低了成本,这是今后社会化信息管理的发展方向。

三、社会信用管理体制的实施途径

确定了社会信用管理体制的目标,通过什么途径,采用何种方法。实现这一目标,也就成为我们思考的问题了。对此,个人的建议如下:

1.以政府政策为导向。根据中国的国体和政体,我们的政府是一个强势的政府。强势的政府就要有强势的作为。改革开放以来,虽然已经形成了多种经济成分并立的局面,但是,国有经济成分在整个国民经济中始终还是处于核心地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作为国有资产的当然代表,理所当然地应该在社会信用管理机制建立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强调政府机构的作用并不是要政府包办代替而否定按市场规律办事,而是让政府职能部门更好地按市场规律依法行政。从市场的角度来考量,国有企业一旦发生信用风险,国家就要为此承担起全部的经济损失。而国有企业如果因信用原因对社会造成影响,势必会对国家信用造成巨大的伤害。由此,我们的政策对国有企业的信用治理也必须给予更多的关注和指导。

2.以法律法规为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因此,全社会的信用管理必须纳入社会主义法制化轨道,接受法律的制约和监督,同时得到法律的保护和保障。

由于中国市场经济起步较完,因此,同世界上其他“征信国家”相比,信用治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制度建设还存在明显差距,至今为止国家还没有一部关于信用方面的专门法律。但是,我们正在大踏步地赶上,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从中央到地方出台了一系列有关信用方面的法规性文件,为社会诚信体系的建设提供了法律上的指导。当然,我们要进一步加快信用立法的步伐,尽快消弭与“征信国家”的差距,全力缔造一个诚信、和谐、安详的社会。

3.以专业委员会为纽带。信用管理是国家、社会、企业、个人多层次的立体管理体系,如何管理和运作这样庞大和复杂的系统呢?一个简单而又有效的办法就是以专业委员会为纽带。

4.以集团公司为抓手。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原政府下属的主管局已由企业集团模式取代。但是,由于国家出资的关系,这些大企业集团同国资委又保持着相当紧密的联系。另一方面,这些大企业集团又在某种意义上代表国资委对下属国有企业实行业务上的管理和领导,形成政府部门和企业的“交集”。

由于企业集团的身份特殊,在推动国有企业信用管理工作中,以集团公司为抓手不失为一种良策。

5.以单位企业为基础。单位企业作为独立的法人组织从事生产、经营、销售等经济活动,是社会经济生活中最活跃的因子。目前,大多数信用风险也主要来自于各企业之间的经济往来。因此,建立社会信用管理体系必须坚持以单位企业为基础。

6.以社会服务为支持。从信用管理的层次上看,社会信用管理属于中观层面。信用社会服务的作用在于通过信用中介机构的日常经营与及时的信息传播,监督与约束市场上的经济主体的信用行为。

诚信环境是一个社会的系统工程,通过政府的大力推动,全社会的广泛参与,有理由相信一个诚信的环境必将形成,一个和谐、安详的社会就会展现在世人面前。

参考文献:

[1]姚志阳.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的信用体系的思考[EB/OL].法律图书馆。

[2]谭中明.社会信用管理体系――理论、模式、体制与机制[M].北京: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出版社,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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