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三亚的廉租房、经适房有什么条件?

2017-04-13

保障房下可划分为廉租房与经济适用房,需要申请人递交一定的材料进行申请。在三亚,申请保障房的条件有哪些呢?

一、三亚廉租房的申请条件:

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廉租房的分配形式以租金补贴为主,实物配租和租金减免为辅。

在三亚申请廉租房的,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具有三亚市城镇非农业户口;

(二)申请人家庭无住房或者自有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含13平方米);

(三)申请人家庭2009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8760元;

(四)申请家庭成员之间应具有法定的赡养或抚养关系,包括:

(1)配偶;

(2)父母;

(3)未成年子女;

(4)已成年但因残疾或重大疾病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

(5)父母双亡且由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作为监护人的未成年或者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孙子女和外孙子女;

(6)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认定的其他人员;

(五)申报人未结过婚,且年龄达到38岁以上的,可以单独作为家庭户申报。

二、三亚经适房的申请条件:

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根据国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安排建设的住宅。由国家统一下达计划,用地一般实行行政划拨的方式,免收土地出让金,对各种经批准的收费实行减半征收,出售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按保本微利的原则确定,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

在三亚申请经适房的条件有:

1、家庭主要成员至少有1人具有三亚市区非农业户籍3年以上,且均在三亚市区范围内实际居住或工作。

2、考虑实际申请过程中,未婚或离婚人士申购。申购条件明确指出,未婚或离异不带子女的人士可单独进行申报,但年龄须在35周岁(含)以上。离婚人士申购经适房,离婚时间应满3年且不在一起共同生活。

3、家庭人均年收入和家庭人均现有住房建筑面积,须低于三亚市政府公布的标准。违反计划生育的家庭应按人口和计划生育有关法律法规接受处理完毕后,方可依规定申购经适房。

附:需注意的是,申请家庭成员中已享受保障性住房政策或已作为其他家庭成员参与保障性住房申报的人员,不得再次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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