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阶段数学学习方法指导
学会学习,掌握学习规律和学习方法,以培养索取知识的能力,乃是当今青少年学习中十分重要的任务,只有凭借着良好的学习方法,才能达到“事半功倍”的学习效果。
一、数学学法指导的现实意义
1、顺应学科教学改革的趋势
数学作为基础教育最重要的学科之一,它为其他学科提供了语言、思想和方法,是一切重大技术发展的基础,对提高人的推理能力、抽象能力、想像力和创造力等方面有着独特的作用。而传统的数学教学很大程度上阻碍了这些作用发挥。究其原因,主要是传统教学只注重“教”,不注重“学”。可见,任何企图以“教”代替“学”的想法和做法都是不可行的,最终必将以教学的失败告终。因此,从“教”向“学”转型的教学改革势在必行。再者,数学固有的注重思维判断、逻辑推理、逻辑运算、空间想像、实际运用等特点也要求教师改变传统的“灌输”教学,引导学生积极主动地探索和发现,使学生在活动中真正达到学习的目标与要求。即不仅要研究“教”,更要研究“学”。
必须指出的是:长期以来,教学研究往往偏重于“教”的研究,而对于学生是怎样学的,是不是会学,学习效果如何等等往往关注较少。现代教学理论认为,教学方法是由学习方式和教学方式协调运用的效果决定的,是受教与学相互依存的教学规律所制约的。当前教学改革的新趋向,就是教法改革与学法改革相结合,以研究学生科学的学习方法作为创建现代化教学方法的前提,寓学法于教法之中,把学法研究的着眼点放在纵向的教法改革与横向的学法改革的交汇处。从这个意义上讲,学法指导是教学改革与研究的一个重要方面。
2、满足培养学生学习能力的需要
埃德加·富尔在《学会生存》一书中指出,未来的文盲不再是不识字的人,而是没有学会怎样学习的人。前苏联教育家赞可夫在他的教学经验新体系中,把“使学生理解学习过程”作为五大原则之一。换言之,学生不能只掌握学习内容,还要检查、分析自己的学习过程,对如何学、如何巩固进行自我检查和自我校正及自我评价。学法指导的目的就是最大限度地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激发学生的思维,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自我探究能力,为学生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提供和创造必要的条件。
3、能更好地发挥学生的主体性
“以学生为本”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宗旨;“以学生为本,一切为了学生的发展”是基础课程改革的基本思想和基本理念。《全日制义务教育数学课程标准(实验稿)》指出:学生是数学学习真正的主人,教师只是数学学习的组织者、引导者、参与者、合作者,也就是说,教师在教学活动中任务是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向学生提供充分从事数学活动的机会,帮助学生在自主探究与合作交流中真正理解掌握数学的知识与技能、数学思想与方法,获得广泛的数学活动的经验。可见,新课标下的教师应对自己扮演的角色重新认识、重新定位,从观念和行动上把以“教”为中心转向以“学”为中心。
著名教育家陶行知先生指出,好先生不是教书,也不是教学生,乃是教学生学。美国心理学家罗斯也强调说,每个教师应当忘记他是一个教师,同时应当具有一个学习促进者的态度和技巧。专家学者们多次强调了学生在整个教学过程中始终是认识的主体和发展的主体的思想,强调了学法指导中以学生为主体的重要性。换言之,教师在教学过程中的作用,只是为学生的认识和发展提供种种有利的条件。从反面看,就是要求学生学会独立、学会发现、学会自主。从这个角度看,开展学法指导正是为更好地发挥学生主体性服务的。
二、初中数学学法指导的实施方略
学法指导是一个由非智力因素、学习方法、学习习惯、学习能力和学习效果组成的动力系统、执行系统、控制系统、反馈系统的整体。对其中任何一个系统的忽视,都会直接影响学法指导的整体功能的发挥。因此,应以系统整体的观点进行指导,同时,应指导学生加强学习修养,指导学生掌握和形成具有自己思想特点的科学的学习方法,养成良好的学习态度与学习习惯,提高自身的学习能力和学习效果。那么,学法指导究竟有哪些方面,具体该如何实施呢?这里,笔者结合自己的实践谈谈个人的观点:
(一)学生良好的非智力因素形成的指导。
影响学习的因素主要包括智力因素和非智力因素两大类。其中非智力因素主要包括需要、兴趣、情感、意志力及学习态度和学习习惯。研究表明:非智力因素与学生的学习效率呈显著的正相关。从某种意义上说,非智力因素比智力因素对学习影响更大。有了积极的非智力因素才能使学生学习的积极性长盛不衰。因此,我们应把培养学生良好的非智力因素放在首要地位。具体可从以下三方面入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