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年级法制教育手抄报
我国开展了全面的普法宣传工作,法制宣传教育、普及法律常识作为经常的重要任务。应该怎么做法制手抄报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四年级法制教育手抄报,希望大家喜欢。
四年级法制教育手抄报的图片
四年级法制教育手抄报图一
四年级法制教育手抄报图二
四年级法制教育手抄报图三
四年级法制教育手抄报的资料
法律名人名言
1、即使判决并没有准确地判定过去发生的事实真相,争端各方只要确信他们受到了公正的对待,他们也会自愿接受法院的裁判结果。——迈克尔·D·贝勒斯
2、假如没有法律他们会更快乐的话,那么法律作为一件无用之物自己就会消灭。——(英)洛克《政府论》
3、警察是法庭的仆人。——英美法谚
4、救济走在权利之前,无救济即无权利。——英美法谚
5、举证之所在,败诉之所在。——古罗马法谚
6、立善防恶谓之礼,禁非立是谓之法。——(晋)傅玄《傅子·法刑》
7、良好的秩序是一切的基础。——(英国)伯克
8、律者,所以定分止争也。——(战国)管子
9、没有绝对的平等,也没有绝对的权力。人在天性上类同,就法律而言不平等,在政治上不平等,又不同类。——巴尔扎克
10、没有哪个社会可以制订一部永远适用的宪法,甚至一条永远适用的法律。——杰斐逊
法律宣传知识资料
1.犯罪的种类
根据新《刑法》可分为:危害国家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侵犯财产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危害国防利益罪;贪污贿赂罪;渎职罪;军人违反职责罪。
2.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犯罪
(1)贪污贿赂罪
贪污贿赂罪指国家工作人员和其他依法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违背职责义务,非法占有、使用公私财物的行为。
贪污贿赂罪的种类: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行贿罪;向单位行贿罪;介绍贿赂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隐瞒境外存款罪;集体私分国有资产罪。
(2)渎职罪
渎职罪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或过失亵渎职责、职务的犯罪行为。具有如下法律特征:渎职罪侵害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客观方面是实施了亵渎职权、职务的行为;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主观方面既可以是故意,又可以是过失。
渎职罪的种类有: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徇私舞弊罪;泄露国家机密罪;徇私枉法罪;私放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罪;司法工作人员玩忽职守罪;司法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罪;行政执法人员徇私舞弊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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