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2017-05-13

党务监督能够规范公司领导班子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促进决策质量,而党务公开是党务监督的重要途径。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一些关于2017年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供您参阅。

2017年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范文1

为贯彻落实《常德市直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工作方案》(常直党公[20XX]1号)精神,根据《常德市直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工作方案》及《市直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目录》,结合本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尊重党员主体地位,推进党内民主建设,不断提高党的基层组织的创造性、凝聚力、战斗力、为推动我市文化市场科学发展提供有利的政治保证。

二、目标任务

通过推行党务公开,努力建设和完善党内情况通报、情况反映、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和党内民主监督管理制度,使当的民主集中制得到有效执行,党内监督和社会监督得到加强,党内事务的透明度不断提高,党组织与群众沟通渠道更加畅通,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等民主权力得到保障,进一步形成以制度管权、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的局面。

三、组织领导

成立党务公开领导小组。

组 长:

龙泽巨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

伍作春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郑学泉 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

夏 斌 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士强 党组成员、副局长

周 哲 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员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人事科(监察室)。郑学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万庆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公开内容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及时向领导小组提出公开方案,报告公开情况、负责收集、整理党员、群众对党务公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给领导小组研究,参与监督局系统单位的党务公开工作。开通党务公开监督举报电话(7226157).

1、服务发展原则。紧紧围绕文化发展的中心工作,充分调动党员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努力营造科学发展的良好环境。

2、民主公开原则。尊重和保障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坚持实事求是,面向基层,面向群众,公开内容真实、可信、公正、及时。

3、依法依纪原则。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党章、党的方针政策和其他党内法规,依法依纪开展党务公开,努力使党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四、公开内容

(一)党组决议、决定及执行情况。包括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及工作部署;执行本部门单位党组(党委)重要决策及工作部署;党组织年度党建工作计划、阶段性工作安排及完成情况,党务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等情况。

(二)党的思想建设情况。党组织学习计划和党员教育培训安排落实;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党员干部参加学习培训情况。

(三)党的组织建设情况。党员和党员干部参加党组织生活和活动;党组织设置、主要工作职责、人员调整和分工、工作程序和议事规则;党组织换届选举、党代表推选;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发展和预备党员转正;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民主评议党员结果,党内考核奖惩;推荐、评选、表彰先进;创先争优情况。

(四)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情况。包括党支部向党组(党委)、党员向党支部反映党员和群众意见、要求及采纳结果;党员联系帮扶困难群众、为民办实事;办理涉及党员、群众贴身利益重要事项等情况。

五、党务公开的形式、程序和时效

(一)公开形式

公开的形式以“规范、实用、简明、灵活”为原则,针对不同内容,确定具体形式,坚持力所能及,为方便群众,注重实效,发挥作用。适宜党内公开的,采取召开会议、下发文件、定期通报、党务公开栏。设立文件查阅处等形式有序公开,适宜党内外公开的,采取党务公开栏目、新闻媒体、互联网站、接待咨询等形式全面公开,不断丰富公开形式,拓宽公开渠道。

(二)公开程序

1、制定目录。严格依照《市直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指导性目录》,确定党务公开的内容、时限、责任、范围和形式。

2、实施公开。已列入《市直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指导性目录》内容必须公开,没有列入目录的不公开。目录内如有不能公开的事项,目录外如有需要公开的事项,应逐级上报,经市直机关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进行。

(三)公开的时效。

公开的时间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原则上固定内容长期公开;常规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工作随时公开;热点问题及时公开;重点事项适时公开。

六、方法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6月20日至7月15日)

广泛动员,统一思想,召开党务工作会议,学习上级有关文件,下发局系统党务公开工作方案,明确实行党务公开的目标要求,实施步骤及保障措施,部署党务公开工作。结合本局实际,制定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党务公开工作方案。

(二)实施阶段(7月16日至8月15日)

按照党务公开工作方案,全面实施党务公开工作,并建立健全党务公开的配套制度,收集整理和完善各类资料(会议、活动记录、文件、意见反馈、公开的原始资料、媒体宣传资料、各种表格等),逐步使党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局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局党工作适时进行督促检查。

(三)检查评估阶段(8月16日至8月30日)

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本局党务公开工作情况进行自清自查,重点检查是否按照工作方案要求开展工作;是否按时间和目录要求全面实行党务公开。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党务公开工作要由局党组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明确办事机构,确定专人负责,积极稳妥地推进党务公开工作。

(二)宣传发动,营造氛围。利用会议、简报、网络各种载体,广泛宣传党务公开的重要意义,引导党员积极投身党务公开工作,努力营造有利于推进党务公开工作的良好氛围,增强做好党务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切实把这一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三)加强监督,注重实效。党务公开要接受党员和群众全程监督,要充分听取党员、群众意见和建议,要组织党员、群众对基层公开情况进行评议,并及时公开评议结果,确保党务公开工作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2017年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范文2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一步推动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密切党群关系,促进科学发展,进一步增强直属单位党委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保障全体党员干部的民主权利。根据市直工委关于进一步推进党务公开的意见精神,特制定衡水市科技局党务公开实施方案。

一、深刻认识推进党务公开的重要意义

(一)推行党务公开是贯彻XX大精神的需要。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XX大报告中明确提出,要“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推进党务公开,营造党内民主讨论环境”。推进党务公开,是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和市委党建工作要求的重要举措。

(二)推行党务公开是强化监督科学决策的需要。党务公开,主要指党组织依照党的章程和党内法规,通过具体形式将有关党务工作事项向广大党员群众公开,使其知晓党组织的工作,并对党组织的领导进行监督、提出建议和意见,以达到“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一项制度。推行党务公开是主动强化对党组织监督、借智借力加强党建和确保党组织民主和科学决策的需要。

(三)推行党务公开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需要。党组织增强党务工作透明度,是广大党员群众所盼。推行党务公开,有利于保障广大党员群众对党务工作的知情权、监督权,有利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创造力,不断地强化广大党员“为民、务实、清廉”的意识。

(四)推行党务公开是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需要。探索推行党务公开,也是为了更好地促进争创“文明单位”、“五型机关”、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等创建活动的开展。把全面推进党务公开制度作为有效抓手,解放思想、精心组织,积极探索党建工作的新办法。

二、推进党务公开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深入贯彻党的XX大精神,以《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为依据,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扎实推进直属单位党委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反腐倡廉建设,使党组织建设有新加强、党员队伍素质有新提高、机关作风建设有新改进、党员干部创业创新有新成果,为开创发展科技工作新局面提供强有力的保证。

三、推进党务公开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服务大局、促进发展的原则。努力营造科学发展、协调发展的良好环境,确保党务公开服从和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

(二)坚持依法依纪、有序推进的原则。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党纪等有关规定,既要大胆探索,又要慎重稳妥,正确处理好公开党内事务与保守党内秘密的关系,确保党务公开工作的有序推进。

(三)坚持科学规范、突出重点的原则。规范党务公开内容,突出对《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十项监督制度落实情况的公开,突出党内外关注的重大事项和热点问题处理情况的公开。

(四)坚持因地制宜、务求实效的原则。将激励、约束与监督相结合,将党员群众的要求与实际情况相结合,正确把握党务公开的共性要求和个性特点,以党员群众满意为标准,增强党务公开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四、推进党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为便于全局党员群众和社会公众全面了解情况和进行有效监督,防止就党务公开而公开的现象,在科技局网站上建立党务公开平台,切实把党务公开平台打造成学习交流的平台、接受监督的平台、创新党建的平台,公开以下十项内容:

(一)组织机构。一是党组成员的姓名及联系方式(办公电话);二是局直属单位党委委员的姓名、分工及联系方式(办公电话);三是局纪检组成员的姓名及联系方式(办公电话);四是党支部的设置、委员的姓名和分工及联系方式(办公电话)。

(二)创先争优。一是“争先创优”情况;二是争创“文明机关”情况;三是争创“五型机关”情况;四是争创先进基层党组织情况;五是争创优秀共产党员情况等。

(三)党内法规。主要是中共中央和中组部有关党组织和党员需要严格遵循的法规。

(四)上级精神。一是党中央和省市委的重要报告;二是市委主要领导有关党建方面的讲话;三是市有关党建方面的年度工作要点;四是市有关党建方面的通知精神。

(五)本级文件。一是党组文件;二是机关党委文件。

(六)党建动态。一是党组和中心组会议纪要;二是党建工作方面的通知;三是党建工作方面的信息;四是局直属单位党委工作动态。

(七)相关公示。一是关于中层干部提拔使用任前公示;二是关于拟吸收中共预备党员的公示;三是关于拟批准中共正式党员的公示。

(八)党费管理。一是全局每个党员按比例每月应缴纳的党费是否按时缴纳公布表;二是全局党费的管理情况。

(九)群团工作。一是群团组织的有关法规和规章(工会法、工会章程、团章等);二是群团组织的机构;三是群团组织年度工作的计划和总结;四是群团组织的有关通知;五是群团组织开展特色活动的信息(机关工会活动、机关妇女活动、团支部活动)。

(十)交流材料。一是在市级以上会议交流发言的党建工作方面的经验材料;二是党建工作方面的课题调研报告;三是党支部(党小组)工作经验交流材料;四是党组织和党员的先进事迹;五是党员的学习体会和理论研究文章。

五、推进党务公开的方式与对象

(一)网上公开。将规定公开的十项内容在衡水市科技局网站上向全局党员群众及社会公众公开。

(二)会议公开与网上公开相结合。党组年度工作部署和总结的内容,以全局干部大会和上网两种形式公开。

(三)网上公示与书面公示相结合。有关需要公示的内容,采取网上公示和书面公示两种形式公开。

六、推进党务公开的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由机关党委牵头研究提出初步的工作方案,经党组会议审定后印发试行。

(二)试行阶段。根据党组会议审定通过的方案,由人事科协助信息中心完成方案规定公开的相关内容在上载的任务。

七、推进党务公开的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党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党务公开试行的成功并不断改进和长期坚持,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长效管理。

(一)建立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韦文华同志任组长,王惠斌同志任副组长,郑德选、刘艳红、姚葆英、郑奎良、包振峰同志为成员,主要负责本局在党务公开工作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决定和协调推进,确保党务公开工作的方向正确、正常有效,确保党建工作与政务工作互促互进、相得益彰。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王惠斌同志兼任,成员由姚葆英、李文丽、张卫东同志组成,主要负责党务公开日常工作的落实。

(二)建立党务公开责任机制。属于党组方面的由人事科负责提出意见,经党组负责人同意后公开;属于机关党组织方面的由局直属机关党委负责提出意见,经局直属机关党委负责人同意后公开;属于群团组织方面的由群团组织负责提出意见,经机关党委负责人同意后公开。公开内容在网页上上载的任务由信息中心具体管理信息的同志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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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推进党务公开的几点要求

(一)切实提高认识。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要高度重视,深刻认识推行党务公开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全面把握推行党务公开的基本要求,积极实践,大胆探索,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使党务公开成为全局各级党组织长期坚持的一项制度。

(二)努力务求实效。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要坚持把推行党务公开作为全面加强我局党建工作和促进发展科技工作的有效抓手和载体来抓,不断地创新思路、创新内容、创新方法,务求各项党建工作的实效。

(三)不断改进完善。推行党务公开是加强党建工作的新尝试。要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解放思想、勇于开拓,并在实践中不断发现和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

2017年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范文3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深入推进全镇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根据中央和省市县委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尊重党员主体地位,推进党内基层民主建设,不断提高党的基层组织的创造性、凝聚力、战斗力,为推动全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二)基本原则

1.发扬民主,广泛参与。以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表达权、监督权为重点,进一步提高党员对党内事务的参与度,充分发挥党员在党内生活中的主体作用。拓宽党员意见表达渠道,营造党内民主讨论、民主监督环境,调动广大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2.积极稳妥,注重实效。坚持自上而下的指导和自下而上的探索相结合,坚持先党内后党外,循序渐进,讲求实效,防止形式主义。党内事务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等依照规定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外,都应向党员公开。公开内容应真实、具体,公开形式应多样、便捷,并保证党务公开的时效性和经常性。

3.统筹兼顾,改革创新。把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村务公开等有机结合起来,相互促进、协调运转。积极适应党内基层民主建设新要求,不断完善公开制度,丰富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努力探索党员发挥作用的途径和方式。

4.区别情况,分类指导。针对不同类型党的基层组织的特点,确定相应的公开内容和形式,提高党务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内容、程序、方式和时限

(一)党务公开的内容

1.党组织决议、决定及执行情况。执行中央方针政策,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等情况;本级党组织重要决策及执行,任期工作目标、阶段性工作部署、工作任务及落实等情况。

2.党的思想建设情况。本级党组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理论学习计划及落实、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及落实等情况。

3.党的组织管理情况。本级党组织的设置、主要职责、机构调整、换届选举、年度党组织建设活动安排及落实,党员发展、民主评议、创先争优,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党务工作经费管理和使用,党员权利保障等情况。

4.领导班子建设情况。领导班子职责分工、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执行民主集中制,召开民主生活会,年度考核评价情况,领导班子成员参加党组织活动等情况。

5.干部选任和管理情况。干部选拔(包括公推公选、竞争上岗、轮岗交流等),干部任用(包括考察预告、任前公示、干部任免等),干部管理(包括录用、考核、奖惩、培训等),干部监督制度及执行等情况。

6.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情况。听取、反映和采纳党员、群众意见和建议,帮助党员、群众解决生产生活实际困难,接待来信来访、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办理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重要事项等情况。

7.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廉政教育及廉政文化建设、执行廉洁自律规定、落实党内监督制度、加强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处理违纪党员等情况。

8.其他应当公开的事项。

(二)党务公开的程序

1.制定目录。镇党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分别制定基层组织党务公开目录。要根据企业、农村、机关、学校、医院、社会组织和其他单位党的基层组织的不同情况,分类制定党务公开目录,就公开的内容、范围、方式和时限等进行规范。

2.实施公开。日常性党务公开依照目录进行。如有目录外需要公开的事项,基层党组织应制定工作方案,报经制定党务公开目录的党组织审核同意后进行公开。要根据公开内容合理确定公开范围和时限。对于仅限在党内公开的事项,要认真听取党员的意见和建议,积极接受广大党员的监督;对于可以向党外公开的事项,要本着先党内后党外的原则,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3.收集反馈。通过设置意见箱、公布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确定党员接待日、聘请监督员以及主动征询等形式,认真收集党员对党务公开情况的意见和建议,及时作出处理或整改,并将结果向党员反馈。

4.归档管理。党的基层组织应建立健全党务公开工作档案,进行规范化管理。对公开的党务信息资料和党员群众意见、建议及处理落实情况,及时整理,分类登记归档,并做好管理利用工作。

(三)党务公开的方式

坚持规范、实用、简明、灵活和便于党员、群众监督的原则,针对不同内容和范围确定公开方式。适宜在党内公开的,可通过党内有关会议、文件、简报、设置访问权限的办公内网、党员活动室宣传栏和设立文件阅览处等方式进行公开;适宜对社会公开的,可采取党务公开栏、党建网站、LED显示屏、电子触摸屏和新闻媒体等方式进行公开;涉及重大决策的,按照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和党内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等规定向党内外公开;涉及干部工作的,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程序和范围公开。各单位也可根据实际创新其它行之有效的公开方式。健全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及时公布党内信息,畅通党内信息上下互通渠道。开展党内事务问询和党员定期评议等活动。

(四)党务公开的时限

党务公开的时限应与公开的内容和范围相适应。

1.长期公开。主要指政策规定、工作制度、工作程序、办事机构等具有稳定性的内容,如党的有关政策,党组织规章制度、议事规则等,应长期进行公开。

2.定期公开。主要指在一定时期内相对稳定的常规性工作,如发展党员、党费收缴等,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更新的周期,一般为每季度更换一次,每月微调一次。

3.分期公开。主要指动态性、阶段性的工作,如年度目标进展、党组织活动等,应根据进展情况分期逐段公开。跨年度的工作除按阶段公开外,还应在工作结束时进行总结性公开。

4.即时公开。主要指临时性、应急性的工作,如热点难点问题办理情况、干部考察预告、任前公示等,应根据情况随时公开。对于重大或复杂性的问题,应根据公开后反馈的意见进一步完善,必要时再次公开。

三、保障制度

(一)例行公开制度。列入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目录的事项,按规定及时主动公开;暂时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报上一级党组织备案。公开事项如需变更、撤销或终止,由制定党务公开目录的党组织批准,经镇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统一报县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备案后及时公布并作出说明。

(二)依申请公开制度。党员按有关规定向党的基层组织申请公开相关党内事务。对申请的事项,可以公开的,党的基层组织应向申请人公开或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暂时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及时向申请人说明情况。申请事项及办理情况应报上一级党组织备案。

(三)监督检查制度。上级党组织要加强对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推动工作落实。重点监督检查公开的内容是否全面真实,公开的形式是否注重实效,公开的程序是否规范有序,公开的时限是否及时到位,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是否及时采纳和反馈。党的基层组织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聘请党员作为党务公开监督员等方式,加强对党务公开工作的监督。

(四)考核评价制度。把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情况作为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年度工作考核和党建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适时组织党员对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情况进行评议,并及时公布评议结果。对不按规定公开或弄虚作假的,要批评教育,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四、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

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是党的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推进民主政治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实践党的宗旨、密切党群关系、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促进基层和谐稳定的有效途径,事关全局、事关长远,必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中央和省市县委的要求,2011年底前,全镇要全面实行党务公开。

(一)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全镇党务公开工作在镇党委的统一领导下,采取“纪委牵头协调,职能部门各负其责,党员广泛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级党支部要把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各部门要成立以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办事机构,统一组织、协调和指导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各基层党组织是本级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是实行党务公开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带头做、负总责。

(二)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镇纪委主要负责做好牵头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履行党务公开工作相关职责,建立健全沟通协调机制,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党政办负责镇党委党务公开及丰阳镇党务公开网站的建设。党建办牵头负责全镇党的组织管理情况,领导班子建设情况,干部选任和管理情况,以及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情况的公开。镇纪委牵头负责全镇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公开。

(三)搞好党务公开与其他各类公开的衔接。积极探索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村务公开等办事制度相衔接、相协调的工作机制和运行模式,注意运用已有的工作网络,在公开内容、公开载体、公开形式等方面搞好衔接,实现资源共享,使党务公开和其他公开互为补充、相互促进,努力构建基层党务公开和各类公开协调并进的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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