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以用权专题研讨稿范文

2016-11-30

在“三严三实”要求中,严以用权就是关键。严以用权,就是要坚持用权为民,按规定、按法律行使权力,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做廉洁自律的“清白人”。以下是严以用权专题研讨稿的范文,欢迎阅读。

严以用权专题研讨稿范文一:

各位同志们:

大家好!

权力是把双刃剑,它游离于有序与无序之间,既可以发挥正向功能,也可能产生负向功能,既有能力造福于社会,也有能力危害社会。历史和现实告诉我们,权力可以使人高尚,也可以使人堕落;能成就一个人,也能毁掉一个人。

在“三严三实”要求中,严以用权就是关键。掌好权、用好权是我们党面临的重大考验和挑战。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山清水秀的政治生态是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前提。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始终做到秉公用权、不以权谋私,依法用权、不假公济私,廉洁用权、不贪污腐败,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这是领导干部践行“三严三实”,严以用权的“官箴”。

然而,在我们身边,或多或少有一些领导干部身上存在的特权思想行为是严重的。有的讲排场、挥霍浪费、贪奢靡;有的把权力作为资本,任人为亲排斥异己;有的只要个人权威不顾大局。他们把权力当成为自己谋私利的工具,这就滋生消极腐败,亵读法律制度,败坏社会风气,严重的甚至会动摇执政根基。

在我们身边,也有着无数优秀的善于用权、严以用权的好典型。优秀干部杨善洲,几十年不知帮助过多少百姓解决忧困,但从来没有让子女搭过一次公车,从没有用公权为亲属办过私事,从没有给亲友批过一张条子巧取利益。他说“我手中是有权力,但它是党和人民的,只能老老实实用来办公事。”他能做到这“三个没有”就是因为他把党和政府的权力视为,只能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

严以用权,就要坚持用权为民。“权利就是责任,干部就是公仆”。每一个党员领导干部,无论职位高低,都是人民的公仆,手中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只能为人民谋利益。各级领导干部要时刻牢记权力来自于人民、只能用之于民,坚决破除“官本位”等特权思想,主动问政于民、问计于民、问需于民,做履职尽责、一心为民的表率。

严以用权,就要做到公权不私。党员领导干部手中都掌握一定的权力。这固然有干部个人勤奋努力的因素,但归根到底是组织的选择和人民的信任。公权是公器,来自人民的赋予,不属于任何个人,各级领导干部是代表党和人民掌管权力、行使权力。公权只能公用,我们务必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正确对待权力,秉公用权。领导干部是人民的公仆,手中的权力来自人民,要掌好权、用好权,要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严以用权,就要做到谨慎用权。要做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工作,决策时个别蕴酿,集体研究,民主决策。绝不能“想当然”、“拍脑袋”决策,甚至搞“家长制”、“一言堂”,个人说了算,逞个人英雄主义,那就必然会滥用权力,使党和人民的利益受到侵害,也必然会受到党纪国法的严肃惩处。

严以用权,关键在干部,关键在人。只在大家敬畏权力,坚持秉公用权、为民用权,按规矩、按制度行使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不与民争利、不侵害百姓。那么,这样的“用权”就真正体现了对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严以用权,并不是不让党员领导干部用权。我们在严以用权的同时,也要敢于用权。从某种意义上说,敢不敢于用权,就是敢不敢于担当,是否作为的问题。如果一味追求所谓的平安,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得过且过,将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束之高阁,睡大觉,那么这样的干部要来何用?

我的讲话完毕,谢谢大家!

严以用权

严以用权专题研讨稿范文二:

各位同志们:

大家好!

通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有关“严以用权”的讲话,思考落实“用权为民,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的讲话精神,笔者深刻地体会到严以用权应把握三个问题、牢树三种意识。

一是把握“为谁用权”的问题,牢树服务意识。权力具有工具性,既可以用来为人民谋利益,也可能被少数人用于行使特权甚至牟取非法利益。中国共产党是人民的政党,毛泽东用“为人民服务”5个字,集中概括党员领导干部权力的性质和运用宗旨;邓小平指出领导就是服务;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是为党和人民做事用的,只能用来为党分忧、为国干事、为民谋利。所以,用好手中权力,我们要强化服务意识。

服务要心里始终想着人民群众。按照习近平总书记“行使权力都必须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并自觉接受人民监督”的要求,要像焦裕禄、谷文昌同志那样,把为人民谋利益作为最高行为准则。有了这样的信念,就会把群众的呼声、疾苦当作大事,把党的温暖送到人民群众之中;有了这样的情感,就会兢兢业业地工作,运用手中权力为人民谋利益。

权力还意味着责任和义务。权力越大,责任和义务就越大。职权脱离责任,就是对人民不负责任。当前,我国正在推进“四个全面”,严以用权是协调推进这个战略布局的现实要求,要求每个党员干部都要勇于负责和担当。

质检系统在“四个全面”协调推进中肩负着新任务、新要求,每个党员干部在履职中应深入践行“马上就办、办就办好”的精神,真正把权力用在提升质量效益水平、把好国门安全和民众生命健康、促进国家战略和经济发展上来,以实际行动让政府、企业和社会民众得到实实在在“获得感”,更好地助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顺利推进。

二是把握“如何用权”的问题,牢树规则意识。现代社会与传统社会最大不同之一,就是有了边界意识。边界即规则,一切行为不能越过规则。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各级领导干部尤其要弄明白法律规定我们怎么用权,什么事能干、什么事不能干,心中高悬法律的明镜,手中紧握法律的戒尺,知晓为官做事的尺度。

党政机关用权没有规则,就会与社会与市场争权争利,导致政府公共职能与法律制度弱化,形成各种各样行政垄断,使社会和市场缺乏自主与自治性;党员领导干部没有按制度行使权力,会催生公权私有观,使权力寻租滋生蔓延。

强化规则意识,要按“单”来“晒权”。当前,我国政府下大决心推进简政放权和政府职能转变,各地政府、相关部门应主动列明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用“负面清单”管好权,主动下放审批权,放权于基层、放权于社会,进一步解放基层和企业创业创新热情和内在活力。

强化规则意识,更要通过规范权力运行来“治权”。要确定每一项权力运行的程序、环节、过程、责任,并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做到依法最大限度地“透明”,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质检系统应顺应职能转变的趋势,一方面,融入“一带一路”、自贸区建设等国家战略,改革创新检验监管新模式,完善新业态下的检验监管各项新制度,让规则“笼子”越发结实细密;另一方面,要敢于在公众监督下“现身”,不该做的坚决不做,应该做的努力做到最好,发挥好职能作用的最大效应,并自觉接受公众监督。

三是把握“廉洁用权”的问题,牢树清醒意识。为政之要,贵在廉洁;为官之要,贵在官德。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依法办事,带头遵守法律,牢固确立法律红线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不能逾越的观念,不要去行使依法不该由自己行使的权力,更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近年来,反腐败工作初见成效,但我们应该清醒地认识到,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不能有丝毫懈怠,不能满足于当前取得的成绩,而应常抓不懈。每一名党员干部应吃透“廉洁用权”的含义,补足精神和理想信念上的“钙”,认清“不作为、不廉政”会对党和国家,以及对家庭和个人造成的严重危害,牢树清醒意识,做好廉洁用权的表率和先锋,带头用高标准、严要求自净自律,切实增强反对特权思想的自觉性,绝不以权谋私。

保持清醒意识要做到“两保持”和“三杜绝”。保持自觉抵制特权思想的定力,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保持对权力的敬畏之心,自觉加强理论学习、道德修养和陶冶情操,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慎独、慎微。杜绝放纵随大流,严格遵循规章制度办事,把住大节,也守住小节;杜绝过“度”讲情,这个“度”就是公权不私用,做到讲亲情、讲人情不能错位、不丢党性,不用手中的公权为亲人、朋友谋取私利;杜绝不平衡心态,认为自己辛辛苦苦奉献,没有得到提拔重用,没有得到表彰奖励,老实人吃亏,于是产生有权不用过期作废、不捞白不捞的想法。

质检系统以技术为支撑实施监管与执法,党员干部在与形形色色的进出口商、生产企业打交道过程中,应时刻警惕各种诱惑,确保权力不受腐蚀,同时做到秉公用权,不以权谋私,不假公济私,用实际行动维护好质检人的形象。

我的讲话完毕,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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