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生法制伴我行手抄报

2017-02-15

为了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提高青少年学生的法律意识和自我防范意识,营造文明守纪和谐校园,校园应该多普及法律知识。你知道怎么做法制手抄报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初中生法制伴我行手抄报,希望大家喜欢。

初中生法制伴我行手抄报的图片

初中生法制伴我行手抄报图(1)

初中生法制伴我行手抄报图(2)

初中生法制伴我行手抄报图(3)

初中生法制伴我行手抄报图(4)

初中生法制伴我行手抄报的资料

一、道路交通安全法

1、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法制教育的内容。

2、“车辆”是指机动车和非机动车。

3、交通信号包括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和交通警察的指挥。

4、交通信号灯由红灯、绿灯、黄灯组成。红灯表示禁止通行,绿灯表示准许通行,黄灯表示警示。

5、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移动、占用、损毁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

6、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院门前的道路没有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施划人行横道线,设置提示标志。

7、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

8、根据道路条件和通行需要,道路划分为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实行分道通行。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在道路中间通行,非机动车和行人在道路两侧通行。

9、在专用车道内,只准许规定的车辆通行,其他车辆不得进入专用车道内行驶。

10、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

11、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12、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

13、行人应当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

14、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15、行人不得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不得扒车、强行拦车或者实施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其他行为。

16、学龄前儿童在道路上通行,应当由其监护人、监护人委托的人或者对其负有管理、保护职责的人带领。

17、乘车人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不得向车外抛洒物品,不得有影响驾驶人安全驾驶的行为。

18、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事故现场目击人员和其他知情人员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交通警察举报。

二、法制名言警句

1) 法发展的重心不在立法不在法学,也不在司法判决,而在社会本身。——埃利希

2) 法律显示了国家几个世纪以来发展的故事,它不能被视为仅仅是数学课本中的定律及推算方式。——霍姆斯

3) 没有信仰的法律将退化成为僵死的教条,而没有法律的信仰将蜕变成为狂信。 ——伯尔曼

4) 民众对权利和审判的漠不关心的态度对法律来说,是一个坏兆头。 ——庞德

5) 法律就像旅行一样,必须为明天做准备。它必须具备成长的原则。——著名大法官卡多左

6) 法律的真理知识,来自于立法者的教养。

7) 法律是人类为了共同利益,由人类智慧遵循人类经验所做出的最后成果。 ——强森

8) 法律乃是改革的主要力量,是解决冲突的首要渠道。

9) 系统的法典化可以是法律生活的有意识的普遍的重定方向的产物,譬如作为外交部政治革新的成果,或者作为希望达到政治实体内在社会统一的各阶级集团之间妥协的结果。

10) 法律之内,应有天理人情在。——安提戈捏

三、法律故事

张斌被浙江省仙居县邮电局招用为报刊投递临时工。他并不把自己当做临时工看待,而是像正式职工一样有着“绿衣天使”的职业自豪感。他每天都早出晚归,工作踏踏实实,从没有出现过报刊的迟投或误投,因此也深得客户和邮电局领导的好评。

1997年的一天,张斌在骑车投递报刊时,不慎被一辆拖拉机上的毛竹严重戳伤右眼,右眼视网膜剥离。经过近1个月的医治,眼睛虽然是保住了,但被认定为6级伤残,右眼几近失明,左眼视力已降至0.1。

突如其来的事故,让张斌欲哭无泪,生存的压力成了他心上无法释然的阴影。邮电局虽然同意报销张斌的医疗费用,但认为张斌只是本单位的临时工,因此,只同意发给张斌12个月的本人工资作为一次性伤残补助费。

1999年,张斌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县邮政局和县电信局共同支付医疗费用、伤残补助金等合计2.65万余元,并安排工作,享受职工待遇等相关的工作保险待遇。

最后官司打到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2002年,经省检察院提出抗诉,省高级法院直接对案件进行再审,并于最近作出终审判决:张斌所依法享有的工伤保险待遇,县邮政局和县电信局按资产比例来分担张斌的医疗费用、工伤津贴等9000多元,并按照每月330元。

为什么张斌的官司能打赢呢?这是因为工伤保险待遇是宪法和劳动法赋予劳动者享有的合法权益,是国家为保障职工合法权益、促进安全生产和维护社会稳定而设置的一项强制性的社会保险制度。工伤保险作为一项带有强制性的福利性待遇,是每一位企业职工当然享有的权利。

推荐其他主题的手抄报资料和图片作为参考:

1.法制伴我行手抄报图片大全

2.法制伴我行手抄报的图片

3.中学生法制手抄报图片

4.法制伴我行手抄报内容

5.初中法制手抄报大全

6.关于法制伴我行的手抄报简单

7.初一法制手抄报图片大全

8.初一法制手抄报大全

9.初中法制手抄报

10.中小学生法制手抄报图片

更多相关阅读

最新发布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