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

2017-03-22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有效消除道路交通事故隐患,遏制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以下是小编整理的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相关内容,欢迎阅读。

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方案一

为了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预防和减少学校及师生交通安全事故,杜绝群死群伤重特大恶性事故,根据大武口区委、区政府和教育体育局的要求,结合我校教育实际,决定在学校范围内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各负其责、综合治理”的原则,督促各班级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和交通法规宣传,提高广大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

二、工作目标

通过学校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使学校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显著加强,广大师生交通安全意识普遍增强,学校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明显下降。

三、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冯金平 学校校长 副组长:王建新 学校副校长 成 员:王波 资源部部长 孙丽娜 学生部部长

苗青 低年级段主任 周芳 中年级段主任 王鸿霞 高年级段主任 各班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指导和督查学校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王波兼任,负责日常工作。

四、专项整治工作范围

学校交通安全整治工作为期8个月,即从2011年2月至2011年9月。学校采取自查与依法整治相结合的工作方法,按照组织部署、治理整改、督查验收三个步骤进行。

(一)组织部署阶段(2011年2月下旬)。学校深入排查学校及周边道路交通安全存在的安全隐患,认真制定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部署学校及周边道路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二)治理整改阶段(2011年3月至8月)。开学第一天要对学生进行以交通安全为主题的安全教育;开展一次以“走文明路 做文明人”为主题的主题队会;通过交通安全知识讲座、图片展览等多种形式,对广大师生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进行自查自改,消除学校校园及周边交通安全隐患,治理校园及周边地区事故多发点段和安全隐患点段。

(三)督查验收阶段(2011年9月)。迎接教育体育局对学校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的检查。 六、专项治理的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从讲政治、促发展、保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学校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把这次专项治理作为需要迫切解决的突出问题纳入重要工作日程,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保障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二)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学校主动与公安、建设、交通、安全行政监督管理等部门加强联系,建立学校、公安交警、家庭齐抓共管的三项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机制,消除学校存在的各种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确保广大师生交通安全。

(三)加强宣传教育,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在专项整治工作中,把学生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日常工作,当作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坚持交通安全教育从娃娃抓起,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教学总体计划进行安排,积极协调、配合交警部门开展“交通安全知识进校园”活动,充分利用校园广播、宣传栏、黑板报、远程教育设备等,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严禁12岁以下学生骑自行车上学,严禁学生随意穿越马路和攀爬车辆等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并通过举办家长会、发放告家长通知书等形式,敦促家长、监护人切实履行学生校外的监护职责。

(四)学校门口要实行交通管制。周一至周五期间(寒暑假除外)外来车辆未经门卫许可不得进入教学区,学校保卫人员要对外来人员进行登记;上学放学期间有专门人员管理。

(五)学校教师车辆要定期进行检查、维修,确保车辆安全,进入学校要减速慢行,早进晚出。

(六)要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对造成道路重大交通安全事故的个人,将严肃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石嘴山市第十五小学

二0一0年二月

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方案二

为贯彻落实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坚决遏制道路交通事故,减少事故总量,促进我县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好转,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0]27号)文件精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的《湖南省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湘政办函[2011]22号)的总体要求以及省总队、市支队下发的专项整治方案,现结合我县道路交通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引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牢牢把握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基本规律,依据国情省情市情,用好机遇、用活机制、用足手段、用对方法,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依法履职,合理担责;科学评价,整体推动”的工作原则,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工作目标

划分城市道路、国省道和农村道路三大战区,集中开展四项行动,全力发动四大战役,坚决落实六项举措,实现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阶段性目标。做到“五个确保”:确保全县道路交通秩序不断趋于好转;确保临水临崖路段和交通事故频发路段得到全面摸排,“百千万生命防护工程”真正落实到位;确保客运运输企业主体责任得到全面落实;确保道路交通事故死亡总人数明显下降;确保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三、组织领导

大队成立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大队长欧少俐任组长,副大队长刘岳平任副组长,其他大队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副大队长刘岳平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所队负责人为成员。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3月31日前)。研究制定整治方案,召开专题工作动员大会,组织开展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4月1日—10月31日)。各中队根据工作目标和任务安排,加强纵向沟通和横向联系,扎实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建立预警通报机制,对整治工作进行动态跟踪推进。

(三)检查验收和巩固提高阶段(11月1日—11月30日)。按考评办法,做好检查验收。

五、工作重点和措施

(一)组织开展三项专项整治,从严查处交通违法。全县划定县城道路、国省道、农村道路等“三大战区”,根据不同战区的警情特点,突出区域性的整治重点。县城道路要对公交车、货车、摩托车、农用车等重点车辆以及闯禁行驶、乱挤乱插、闯灯越线、酒后驾驶、乱停乱放等10类交通违法行为开展集中整治。农村公路要重点查处三轮汽车、拖拉机和低速载货汽车违法载人。在此基础上,各基层中队要针对本辖区易导致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突出交通违法行为,有针对性的适时开展集中整治。对各类违法行为,一律上限处罚;对乱停阻碍交通的车辆,一律拖走;对电子警察和视频抓拍违法,一律扣分处罚;对醉酒驾驶、飙车赛车等违法,一律拘留违法人。(责任领导:刘岳平,责任单位:各中队)

1、组织开展反酒驾专项整治“雷霆行动”。全体民警必须进一步强化对反酒驾行动的认识,除按照公安部交管局组织开展的全国统一行动外,今年4月至11月,每月第一周为整治酒后驾驶统一行动周。严格执行“四个一律”措施,确保酒后驾驶证暂扣率,醉酒驾驶拘留率达到100%,确保酒后驾驶违法行为发生率明显下降,酒后驾驶导致的交通事故下降20%以上。(责任领导:刘岳平,责任单位:各所队)

2、组织开展客货运输车辆集中整治“蓝箭行动”。 今年4月至11月,每月第二周为集中整治客货运输车辆统一行动周。店门中队、开云中队应分别在国道设立临时执勤点,加强对过往7座以上客运车辆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检查,严格客运车辆“六必查”要求。持续保持对客货运车辆严重交通违法的查处力度,重点查处超速行驶、客车超员、不按规定让行、违法超车、违法会车。农村基层中队要在县乡公路重点查处三轮汽车、拖拉机和低速载货汽车违法载人。(责任领导:刘岳平,责任单位:各所队)

3、组织开展涉牌涉证集中整治“猎鹰行动”。 今年4月至11月,每月第三周星期日为涉牌涉证统一行动日,各中队队要提前做好工作安排,在辖区内开展。(责任领导:刘岳平,责任单位:各中队)

4、组织开展反超速集中整治“飓风行动”。从8月份到10月份,结合暑期交通管理工作,以反超速为重点,组织开展“飓风行动”。大队将以国省道以及事故多发路段为重点,综合采取增设限速标志、固定测速、流动测速、和区间测速等多种方式,严查客货车辆超速交通违法行为。处于事故多发时期的地方,每日开展测速行动不能少于6小时。(责任领导:刘岳平,责任单位:各中队)

(二)全力发动四大集中攻坚战役,解决突出问题。

1、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各中队要积极作为,主动担负起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排查任务和责任;利用好整治办和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两个工作平台,推动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积极落实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治理责任。抓紧落实“百千万生命防护工程”(年内全省安装240公里山区公路路侧波形防护栏、防护墩,合理渠化1000个城市和城镇交叉路口,在10000个国省道平交路口安装减速板)的落实。要迅速向党委政府汇报,抓紧分解任务、下达工作计划。(责任领导:姜继春,责任单位:事故中队)

(1)排查主体和排查范围。

负责辖区内县道、乡道临水临崖路段、交通事故频发路段和马路市场的排查。指导乡镇人民政府针对“村村通”公路交通标志、安全防护设施缺失,临水临崖路段隐患开展全面排查。

(2)排查要求

按照“应排尽排、科学论证、区分路级、分类登记”的要求,组织专门力量,开展排查工作。4月28日前完成全部排查任务,内务中队及时汇总《临水临崖路段和交通事故频发路段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表》和《临水临崖路段和交通事故频发路段隐患排查(治理)明细表》,于4月29日前上报支队整治办。排查责任单位必须建立排查基础台账(提供文字、图片、图像、资料),以便落实治理措施。

(3)落实治理责任

会同相关部门共同研究论证,同步提出治理措施,做好经费预算。

于5月10日前将排查情况及治理措施建议呈报本级政府及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由政府牵头组织相关部门研究制订治理计划,明确治理责任,分期分批落实治理措施。

及时跟踪掌握本辖区公路隐患治理措施的落实情况及实际困难,及时上报支队事故科。并提请县政府和县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协调解决相关问题,争取县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力争2011年全县国省道完成公路隐患治理50%以上,2012年底完成全部治理任务;县乡道完成公路隐患治理30%以上,2013年底完成全部治理任务;“村村通”公路完成隐患治理20%以上,2015年底全部治理到位。

2、切实落实运输企业交通安全主体责任。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法律精神,通过用足法律手段,履行法定职责,强化监管意识,摆脱工作困局,掌握工作主动,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联动联治,强力落实运输企业主体责任。(责任领导:李顺国、冯朝晖,责任单位:各所队)

(1)开展全县运输企业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在安监、道交委牵头组织下,重点针对以下几个方面排查:核查运输企业驾驶人交通违法情况,督促运输企业淘汰被录入“黑名单”的营运驾驶人;核查运输企业驾驶人交通肇事情况,对发生特大事故的驾驶人,对其考试过程实行倒查;核查辖区所属运输企业交通事故情况,对六个月内发生二次以上特大事故有主要或全部责任的,责令清除安全隐患;对事故多发以及2010年以来发生死亡3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运输企业,通报其主管部门交通运管机构进行整顿;核查运输企业超载超员违法情况,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依据法律法规对负有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罚到位。车管所负责排查运输企业车辆登记和年度审验情况,对达到报废年限的车辆强制报废,严格查处并及时纠正非法改装的车辆;排查辖区运输企业交通违法率,对排名前三位的联合安监、交通运管部门采取约谈法人、黄牌警告、限期整改、责令停业整顿等管理措施。运输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等各项制度落实情况由其主管部门负责排查治理。

(2)建立并严格落实“二项”制度。一是建立完善交通违法和事故抄告制度,按季度及时将客运驾驶人的违法和事故情况抄告运输企业和交通运管机构。二是主动协调县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并以县交安委的名义制订下发《衡山县道路客运企业交通安全信誉等级评价办法》,将严重超员、超速等违法行为以及交通事故纳入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内容。

3、全力加强农村交通安全基层组织建设。大力推广云南丘北、四川广安以及我省岳阳平江、常德鼎城等地的经验,切实抓好农村交通安全基层组织建设,着力解决农村交通安全机构上无人管、职能上无权管、机制上不能管、效果上管不好的问题。(责任领导:欧少俐)

(1)加强农村交警中队建设。按照公安部关于2-4个乡镇建设一个中队的要求,合理布局、大力加强农村交警中队建设,扩大交警专业力量对农村交通安全的管理覆盖。积极探索推进农村派出所参与交通管理,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应当纳入公安机关的整体工作范畴,根据公安部《关于农村公安派出所参与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公通字[2007]4号)文件,明确提出了农村公安派出所参与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职责和任务。主动协调,积极汇报争取支持,形成全警特别是农村派出所抓交管的工作局面。没有设置交警中队的乡镇,交警大队应当与当地公安派出所建立联勤工作机制。

(2)加强交通管理服务站建设。按照“一乡一站”的标准,深入开展乡镇交通管理服务站建设,推动交通安全管理向乡镇、村组延伸。按照乡镇与建站比例进行考评。充分发挥交通管理服务站的辐射作用,实现交通管理由分散型向集约型转变,构建交通管理主客体沟通联系的渠道,进一步提升管理效能。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进家庭,实现交通安全宣传的全覆盖。不断拓展交通管理服务职能,实现服务触角不断延伸,服务行为更加主动,更好地服务广大人民群众。

4、加强农村客运公交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基层首创精神,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把这些工作列为政府为民办实事的项目,当好参谋助手,制定实施计划、协调各职能部门,积极破解系列政策难题。充分发挥交安委平台作用,推动政府及其他职能部门责任落实,在道路隐患排查治理、落实运输企业主体责任上强力推进。督促交通运输部门做好本地区农村客运发展规划的制定、审查,加强农村客运的行业管理,保障公路设施和安全设施完好;积极争取财政部门的支持,做好农村公路、农村客运站点建设资金的筹集和财政优惠政策的落实工作;会同教育部门做好在校学生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加强校车的管理,严格按规定使用校车;配合宣传部门加大对农村客运发展的宣传报道,宣传加快农村客运发展的方针政策,发掘加快发展的农村客运先进典型;协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加强对从事农村客运的运输企业和经营业主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实施综合监管。(责任领导:全体大队领导)

六、工作举措和要求

(一)争取党政重视。紧密结合实际,对照专项整治方案,系统提出落实的意见和建议,向党委政府做好汇报,当好政府参谋,按照“一个问题、一套班子、一个方案”的工作要求,主动与各职能部门做好衔接配合,完善联动工作机制,把工作责任分解到各个部门,争取把专项整治工作纳入各地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内容

(二)加强宣传发动。加大对整治行动的宣传力度,轰轰烈烈大造舆论声势,彰显工作态势。要建立举报奖励机制,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整治。利用电视、微博等手段,进行交通违法现场直播。

(三)开展专项督查。根据整治工作部署和推进进度,突出重点,适时组织专项督查行动,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下达预警通报,推动整治行动整体纵深发展。

(四)坚持考核排名。坚持过程评价与结果评价相结合,支队将对各地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常态化的考核排名通报,各项考核排名结果与年终整治工作效果评价一并纳入年度综合考核和其他交通文明指数测评体系。

(五)完善约谈机制。6月底,支队将对各地专项整治工作成效进行综合排队,对措施不落实、效果不明显的县市区党委、政府、公安机关分管领导,将以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的名义,组织公安、纪委、监察等部门进行联合约谈。

(六)严格责任追究。完善交通事故责任倒查机制,凡发生客货运输车辆导致的一次死亡3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事故责任追究。对事故中暴露出的车辆和驾驶人管理问题的,要认真进行分析,查找漏洞,提出改进措施和意见。

衡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二○一一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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