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检测合同书格式
检测认证是现代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检验检测机构负责承担产品的检验检测、检疫鉴定、计量校准工作,是国家的重要的技术检测部门,那么对于委托检测合同书你又了解多少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委托检测合同书,欢迎参考阅读。
委托检测合同书范文一
甲方:防城港市港口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广西创新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咨询有限公司
甲方委托乙方对其建设防城港市北港永久安置住宅区进行外窗三性及玻璃节能检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特签订本协议如下,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
一、 检测依据 1、《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411-2007); 2、《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01); 3、“关于转发建设部发布国家标准《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公告的通知”(桂建管
[2008]20号); 4、“关于加强建筑施工阶段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管理的通知” (桂建管[2008]26号); 5、“关于进一步加强民用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管的通知” (桂建科[2008]36号);
6、设计要求。
二、 检测内容、数量及相关费用、支付方式
1、 检测费用按桂建质检协字[2008]第003号文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5%后执行。
2、 检测费金额为:
3、 检测费用的支付:本合同签订后一周内甲方先支付检测费的60%,余款提交检测报告后一周内支付。
三、 甲方责任
1、 负责提供检测所需的试样、设计图纸及计算书等技术资料。
2、 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乙方支付检测费用及按约定领取检测报告。
四、 乙方责任
1、 按国家现行有关规范、规程、标准进行检测,按时提供真实、客观的检测报告。
2、 在甲方送样且满足相应项目的检测条件后
3、 乙方对检测报告本身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如因乙方检测报告的结论错误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五、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效力。
六、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防城港市港口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广西创新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咨询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0770-2861016
201 年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月 日 201 年 联系电话:0771-4517885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南宁市金凯路分理处 帐号 :0195 0104 0003 47
委托检测合同书范文二
委 托 方:
受 托 方:
2013年 月 北京
委 托 合 同
一、委托内容:
受 (甲方)的委托 (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325-2010)《民用建筑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实施室内环境质量验收检测工作。检测项目包括:室内环境污染物甲醛、氨、苯、氡、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
二、委托方案及费用:
本次共计检测 点( /点)。检测费用总额为 元,人民币(大写) ,该费用包括为实施、完成该委托事项的全部费用。
乙方完成检测工作并向甲方提交检测报告时,由甲方一次付清检测费用。乙方同时提供正式发票。
三、甲方责任:
1、向乙方提供验收检测工作所需的有关的建筑资料;
2、为乙方提供验收检测工作所需的检测条件,充分通风,验收检测前3天不应进行任何可能释放出挥发性气体的施工作业;
3、为乙方在验收检测现场进行工作提供方便条件,协调乙方与现场各单位的关系;
4、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费用。
四、乙方责任:
1、认真负责收集原始资料,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325-2010)《民用建筑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使用有效器械进行验收检测;
2、保证验收检测结果的科学性、可靠性;
3、与施工现场各单位做好协调工作,保护被检产品(含半成品);
4、检测完成后日内交付检测报告。
五、违约责任:
1、甲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乙方足额支付费用,每迟付一日,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款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2、乙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甲方交付检测报告,每延迟交付一日,应向委托方支付该项成果合同总款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3、因甲方未能履行责任(本合同第三部分“甲方责任”)而导致乙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交付检测报告或检测实施时,乙方不承担责任,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4、当一方的违约是由于对方未履行实行合同规定的责任而造成的,则应视双方具体违约情节减免责任;
5、若甲方单方面中途终止本合同,乙方不退还甲方已经支付的费用,并有权要求甲方付清乙方已完成工作的相应费用并赔偿因此而导致的损失;
6、若乙方单方面中途终止本合同,乙方需退还预付款,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而导致的损失;
7、上述各项赔偿金均应在责任认定后的十个工作日内,由应承担赔偿责任的一方足额向对方支付。
六、不可抗力:
不可预见、无法避免的事实为不可抗力。发生不可抗力时,双方均有责任及时采取措施避免损失和损失的扩大,并及时通报情况,并在确认为不可抗力后,协商责任的减免和合同的继续履行等问题。
七、合同争议: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均应诚意信守;合同执行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条款:
1、合同执行中有需要补充、修订的事宜,应经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
2、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盖章) (盖章)
代理人: 代理人:
(签字) (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委托检测合同书范文三
甲方:
乙方:盖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
甲方的 工程由乙方负责检测,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第二条 检测内容
1、检测项目内容:按国家有关规范规定对所需项目进行检测。
水泥、石子、砂子、钢筋、焊件、型刚、撼砂、烧结普通砖、空心砖、多孔砖、砼空心砌块、白灰、陶瓷砖、含水率、砼配合比、砂浆配合比、砼试块、砂浆试块、防水砼试块、防水卷材、水、电、窗、锚栓拉拔、主体结构等项目。
第三条 检测程序
一、原材料检测,由乙方每周一、四、六道甲方施工现场将受验样品取回进行检测;
二、现场检测,甲方须提前二天通知乙方;
三、每次取样或乙方现场抽样,甲方需填写检测委托书,明确样品的相关信息及检测要求;
四、乙方按规定时间出具检测报告,由甲方道乙方领取检测报告。
第四条 检测时间及双方责任
1、甲方:
(1)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规范进行取样送试。
(2)现场检测时提供必要检测条件(如:水、电、现场等)。保证检测过程中试送人员安全必须接待送试员证件。
2、乙方:
(1)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规范工整、科学、准确即使的完成检测工作。
(2)现场检测过程中必须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其事故责任自负。检测过程如遇争议,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五条 检测收费标准如下
1、检测费用按2.60元∕米(砖混、框架);
2、出现重复检测费用另外收取(收费标准件附表);
3、检测费用收取方式:开工签订合同时,50000.00元∕栋;主体工程完工时,追加30000.00元;工程竣工、检测报告出具齐全,结清全部检测费用。
第六条 其他
解决合同纠纷方式:双方协商解决,诉讼管辖法院为工程所在法院。
1、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 乙 方:盖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0417-6556277
地址:盖州市盖州路66号(金都大酒店斜对过) 工作时间:周一~周六(8:00~11:30、
13: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