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纪委案例通报

2017-03-28

情况通报,就是上级机关把现实社会生活中出现的重要情况告知所属单位和群众,让其了解全局,与上级协调一致,统一认识,统一步调,克服存在的问题,开创新的局面。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2017年纪委案例通报情况,仅供参考!

2017年纪委案例通报范文一

中共湘潭市纪委机关

关于2起典型违纪案例的通报

(20xx年xx月x日)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问题导向,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抓早抓小,持之以恒纠“四风”、坚定不移反腐败,严肃查处了一批违纪违规问题。现将近期查处的2起典型违纪案例通报如下:

1.湘潭经开区响水乡雅爱村支部书记朱小波侵占私分集体资金等问题。20xx年以来,朱小波以送礼为名多次侵占集体资金,在雅爱村征地拆迁中收受他人财物,伙同雅爱村村支两委其他成员通过集体收入不入账、虚报工程款等方式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并以各种名义多次私分集体资金,其行为涉嫌犯罪。20xx年xx月,响水乡党委决定给予朱小波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湘潭高新区双马街道办事处项目办工作人员冯建湘、双马街道建设村支村两委成员套取私分征地补偿款问题。冯建湘在负责双马垃圾场环境整治项目土地征收过程中,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权伙同双马街道建设村支部书记周礼彰,村委会主任周少林,村委委员严正德,村委委员、妇女主任项红霞,支委委员、治安主任罗建龙,采取虚造土地项目等方式套取征地补偿款并私分,其行为涉嫌犯罪。20xx年xx月,湘潭高新区双马街道党工委给予冯建湘、周礼彰、周少林、严正德、项红霞、罗建龙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017年纪委案例通报范文二

据山东省纪委监察厅网站消息,潍坊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持续深化监督执纪问责、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及时发现和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近日,潍坊市纪委通报近期查处的5起公车私用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潍坊体育中心党支部书记兼潍坊市老年人体育协会办公室主任王维山公车私用,及潍坊市老年人体育协会办公室违规发放交通补助问题。王维山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发放的交通补助被收缴。

2、寿光市知识产权局副局长李云川公车私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使用公车费用由个人承担。

3、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程现伟公车私用,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4、高密市开发区司法所所长高农华公车私用,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5、临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东城市场监管所所长李希茂公车私用,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和监督,坚决防止上述违规违纪行为发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执纪审查力度,对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既严肃处理直接责任人,又严肃追究相关党组织及其负责人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2017年纪委案例通报范文三

镇经济发展办主任因征地补偿受贿获判缓刑,却未被开除公职只做降级处理,结果不出3年,其与他人合谋非法获取国家征地补偿款4332万元。昨日,广州市纪委连续通报了近期查处的5起领导干部被问责典型案例以及5起关于不正之风、腐败问题的典型案例。

广州市纪委有关负责人指出,对于相关被问责案例,体现了有的党组织管党治党不严、纪律松弛;有的领导干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流于口号、浮在面上;有的党员干部党性不强,纪律观念淡薄。广州市纪委有关负责人同时强调,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准确研判基层实际状况,突出重点、增强实效,紧盯重点领域、重点人员、重点地区、重点问题,着力深化整治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政府专项资金、征地拆迁、“四风”、行政执法和窗口服务以及扶贫、换届等7个方面存在的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深入推进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把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增强群众的获得感。

区、镇(街)两级党(工)委、纪(工)委是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责任主体,一定要按照“群众信访举报量是不是下降了、经济社会是不是发展了、党群干群关系是不是改善了”检验工作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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