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自建商品房?自建商品房的买卖

2017-05-05

多人在面对商品房这个概念时,还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的这样的感觉,今天房天下的小编就带你来盘点一下自建商品房和普通住宅的区别。面对北京开启自建房,给市场带来的更 多的是福音,广大的购房者们对于这份申请也是翘首以盼。

自建房是什么?

自建房泛指那些拥有自有土地的个人和单位,自己组织并且通过雇佣他人来施工,从而建造的房子和建筑。自建房目前是我们国家传统的建造方式的主流,是在我国一些农村的地区,农村居民几乎都是通过自建房方式,来满足各自的居住需求。另外在我国商品房政策推出前,很多单位也曾通过集资自建房的方式,来解决企业员工的居住需求问题。

商品房和普通住宅的区别

1 首先依照用途方便来讲,主要原因是为了在中国楼市危急的时刻,回顾一下住宅物业楼市的崩盘,中国楼市危如累卵。住宅物业中又分为高级住宅与普通住宅。每个地方对于普通住均有一个标准进行 界定。比如有些城市规定普通住宅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标准(均含本数):(1)单套建筑面积140平方米以下,(2)单价在5500元/平方米以下,(3)容积率在1.0以上。只要一项标准不 符合,即界定为高级住宅。

2 但是有些住宅不是商品房,但却也算是普通住宅。比如集资建房取得的单元房、房改房、自建房等所以普通住宅必是商品房和普通住宅不是商品房都是错的,商品房一定是普通住宅、 商品房不是普通住宅也是错的。他们之前存在着交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由此可见,商品房和普通住宅之间还是有很明显的区别的。面对气势如虹的7月份北京市场数据,新房、二手房成交量都创下了新高,这让有些“刚需”坐不住了。是继续等更的自 住房,还是直接咬牙出手买套二手房,成了让部分刚需家庭左右为难的问题。

自建商品房到底能不能买

所谓“自建商品房”,是指开发商在房屋竣工后,将没有销售完的商品房申请自管产登记。这样的房子,开发商领取产权证后,仍可以按商品房性质出售。

购房人购买此类房产的,开发商与购房者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契约》,登记机关不再对其进行鉴证。购房者可凭《商品房买卖契约》(乙方正本)、南京市房屋权属登记申请表、房屋测绘成果、身份证件、物业维修基金及开发商已领取的房产证直接办理产权转移登记。

如购房者需贷款购房的,可凭未鉴证的《商品房买卖契约》(乙方正本)和开发单位的房产证与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主债合同)、南京市房地产抵押合同,南京市房地产抵押登记申请书。在向登记机关申请商品房产权登记时,一并办理按揭登记,待银行取得他项权证后放款,同时产权人即可领取房产证。

很多人在面对商品房这个概念时,还是处于丈二的和尚摸不着头脑的这种感觉,看完小编盘点额商品房和普通住宅的区别。相信对大家会有帮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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