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广大党员的一封信 写给党员同志的信

2017-05-13

党员管理是党建设的重要基础,保持全体党员先进性不仅是党的先进性建设的重点和难点,也是党的先进性建设的第一要务。下面小编整理了广大党员一封信,欢迎大家阅读。

广大党员一封信篇一

广大党员同志们:

按照中央、自治区党委统一安排部署,从今年开始,州、县(市)、乡(镇)领导班子和村“两委”将自下而上陆续进行换届。目前,乡(镇)党委换届工作已全面启动。这次换届是在推进“十三五”规划开局之年进行的,做好换届选举工作,事关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必须扎实、稳妥、有序推进。为做好2016年乡(镇)党委换届工作,我们向大家提出如下倡议:

要带头严格遵守换届工作纪律。广大党员要带头学习宣传乡(镇)党委换届的相关政策和要求,坚决执行党的决定,严格遵守党的纪律,模范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党员义务,自觉抵制拉帮结派、贿选等不正之风,敢于同各种干扰、破坏换届工作的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用铁的纪律匡正选人用人风气,以实际行动彰显共产党员的先进性。

要正确行使手中的民主权利。认真行使好民主权利,是每个党员义不容辞的光荣责任。大家要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规定,选干部、配班子和产生党代表。在换届过程中,不被宗族派系势力所左右,不为金钱财物所诱惑,正确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在执行党组织决定时,不能计较个人的利害得失,也不能凭个人的好恶有所取舍,更不能表面上赞同,背地里反对。

要经得起党组织和群众的考验。选好干部,配强班子,是换届工作的核心内容。换届选举工作能否取得圆满成功,一个重要前提就是要匡正换届风气,努力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对此,每一个党员干部都要经得起考验,不仅要带头严格遵守换届工作纪律,同时也要同违反换届工作纪律的思想和行为作坚决的斗争,这是每一名党员干部义不容辞的职责,也是对每党员的基本要求。

能不能搞好这次换届,关系乡(镇)执政骨干队伍建设的整体状况,也关系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让我们携手努力,用严的纪律、严的作风,正确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为乡(镇)党委换届选举工作履行好自己的责任和义务。

中共阿合奇县委员会组织部

2016年2月

广大党员一封信篇二

全市广大党员干部:

当前,正值市、县、乡领导班子换届的关键时期。换届的根本目的,是统一思想、凝聚发展共识,为贯彻科学发展观、建设生态文明城市选好干部、配好班子。全市的每一个党员干部都有责任、有义务为换届圆满成功作出贡献。

严肃纪律是换届顺利进行的重要保证。希望大家模范遵守中央提出的“五个严禁、十七个不准、五个一律”的换届纪律,自觉抵制换届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坚决同违反换届工作纪律的思想和行为作斗争。要切实提高党性修养和自律意识,学规矩、懂规矩,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筑牢纪律防线,自觉做到令行禁止,以实际行动确保换届工作风清气正、“风平浪静”。

换届要取得成功,说到底得靠广大党员干部正确行使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希望大家增强党性观念,强化大局意识,坚持公道正派,客观公正地评价干部,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以好的作风选人,选作风好的人。

在任何一次换届中,能被提拔的干部总是少数。希望各级领导干部以党的事业为重,正确对待个人进退留转。进,要更加谦虚地努力学习,更加负责地对待责任,更加严格地要求自己;退,共产党员的政治觉悟不能退,共产党员的精神追求不能退,共产党员的模范作用不能退;留,要知足,要奋进,以更高标准要求自己,加倍努力做好工作;转,要勇于接受新的挑战,在新岗位上创造新业绩。

今年下半年,贵阳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任务非常繁重。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统筹兼顾、弹好“钢琴”,勇争上游,务求实在,恪尽职守,既要高标准高质量地搞好换届,又要凝心聚力统筹推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确保“两不误、两促进”。

市委相信,在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的积极支持、共同努力下,这次换届工作一定能换出科学发展新思路,换出励精图治新班子,换出和谐发展新氛围,换出奋发有为新干劲,向党和全市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中共贵州省委常委、贵阳市委书记 李军

8月12日

广大党员一封信篇三

全区广大党员、干部:

2016年北海市市县乡领导班子将陆续进行换届。为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从严从实加强换届风气监督,以铁的纪律确保换届风清气正,现将中央纪委机关、中央组织部关于“九条禁令”的换届纪律要求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严格遵守,并同违反换届纪律行为作坚决的斗争。

中纪委、中组部关于“九条禁令”的换届纪律要求

1.严禁拉帮结派,对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的,一律给予纪律处分。

2.严禁拉票贿选.对在民主推荐和选举中搞拉票、助选等非组织活动的,一律排除出人选名单或者取消候选人资格,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贿选的依法处理。

3.严禁买官卖官,对以谋取职务调整、晋升等为目的贿赂他人或者收受贿赂的,一律先停职或者免职,并依纪依法处理。

4.严禁跑官要官,对采取拉关系或者要挟等手段谋取职务或者职级待遇的,一律不得提拔使用。

5.严禁造假骗官,对篡改、伪造干部档案材料的,一律对相关人员给予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

6.严禁说情打招呼,对搞封官许愿或者为他人提拔重用说情打招呼的,对私自干预下级干部选拔任用的,一律记录在案,情节严重的严肃追究责任。

7.严禁违规用人,对突击提拔调整干部、超职数配备干部和违反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的,一律宣布无效,并视情节对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8.严禁跑风漏气,对泄露、扩散涉及换届人事安排等保密内容的,一律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9.严禁干扰换届,对造谣、诬告他人或者妨害他人自由行使选举权的,一律严厉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如发现违反换届纪律的行为,请及时向区纪委(电话:3235398)或区委组织部(电话:3220045)反映。

中共北海市银海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北海市银海区委员会组织部

2016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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