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质检测技术论文
煤质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发电机组的正常运行。下面小编给大家分享一些煤质检测技术论文,大家快来跟小编一起欣赏吧。
煤质检测技术论文篇一
煤质检验分析测定技术探究
摘要:面临着各种各样的用煤安全生产问题,构建相应的动力用煤监督管理体系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要想构建和谐社会,全面的落实科学发展观,确保动力用煤企业安全生产作业,前提是必须做好动力煤质量监督管理。
关键词:煤质检验;分析测定;技术探究
中图分类号: P618 文献标识码: A
前言:
作为中国重要能源之一,煤炭为中国经济社会的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一直以来,煤炭提供的能量占到了社会能源总供给量的一半以上而在煤炭的消费结构中,动力用煤量约占50%以上可见,很长的一段历史时期里,在中国的能源结构中煤炭一直作为重要的燃料和能源、当前,随着经济建设持续、快速的发展,电力供应形势趋紧,电力生产企业的任务大都非常繁重,由于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的限制,特别是管理水平的限制,电力生产的安全形势非常严峻。煤炭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发电机组的正常运行〔抓好安全生产管理是每一位电力企业领导、管理人员乃至普通员工的头等大事,如何研究在安全生产管理方面进行改进创新,提高煤质管理水平,是企业管理者面临的重要课题。
一.动力煤的采制化监督
动力煤的采样监督实施,由受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委托的省级煤炭质量法定检验机构、动力用煤企业、供煤企业共同参与动力煤样品采集全过程的监督〔用煤企业要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商品煤样采取方法》,(煤炭机械化采样第1部分:采样方法》,并制定动力煤采样操作规程、用煤企业在对入厂煤进行采样时,为了保证所采样品的公平、公正,减少人为因素所产生的误差,应使用机械化采样器进行采样〔双方按每车次煤为一个原样(初样)采集单元,每单元按国家标准采集样本〔需人工采样时,在第三方的监督下,由供需双方协商按国家标准《商品煤样采取方法》规定采样〔动力煤的制样监督实施,采样完成后,按国家标准《煤样的制备方法》《煤炭机械化采样第2部分:煤样的制备》在第三方、用电企业、供煤企业三方的监督下进行制样,按国家标准一试三份,两份供供需双方化验比对,留存一份样品由供需双方签章封存、共同保管,供发生异议时仲裁使用。
二.动力煤的抽查监督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对动力煤供需双方的煤质检测工作进行监督。受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委托的各级煤炭质量法定检验机构,具体负责对动力煤供需双方的煤质检验质量进行监督抽查工作。由于动力用煤供煤量大,对供需企业双方的煤质检验质量监督抽查工作每李度进行一次、动力煤存查样的监督抽查、为考核供需企业双方的制样质量,按5%对供需企业双方实验室的动力煤存查样进行抽查检验,对抽查结果进行比对。动力煤分析样的监督抽查、为考核供需企业双方的煤质检验质量,按5%对供需企业双方实验室的动力煤分析样进行
抽查检验,对抽查结果进行比对。负责动力煤监督抽查的各级煤炭质量法定检验机构每李度应对监督抽查情况进行汇总统计.编制动力煤质量监督抽查分析报告上报各级人民政府。
三.系统开发原则
针对不同企业的自身特点和需求进行煤质检验管理信息系统的开发,系统在开发过程中所选择的开发方案也是不同的,但都要遵循以下几项开发的基本原则。
3.1客户至上的原则
管理信息系统是以客户为中心的,为客户服务的。产品能否给企业自身的发展带来贡献是客户所关注的焦点,在开发的方法和技术等方面客户不会花费太多的精力去关注。因此要从客户的角度去着想进行系统开发的全过程,系统开发的出发点和着力点都应放在客户的需求和工作的要求上,一定要遵循客户至上的原则进行管理信息系统的研发。
3. 2先进性和发展性的原则
管理信息系统是一种融合了计算机科学、系统科学、信息科学和管理科学等多学科领域的现代化应用学科,要考虑到由于科学技术不断地发展所带来的影响在整个开发的过程中。结合先进的管理思想,并不断地学习新技术,使用先进的技术手段,以保证系统的先进性在整个系统的设计开发过程中。同时为了提高系统的使用率和使用期限,并有效地发挥管理信息系统的作用,应注重所使用的技术和方法的发展及整体环境的变化在系统的开发过程中,还要注重系统的不断发展和更新。
3. 3创新性原则
不能单一地利用现有的系统模式进行系统的再开发,一定要有所创新。第一,进行设计时要依据客户的实际情况和管理需求,第二,要允分地发掘出客户所拥有的特色:例如先进的管理理念和特有的资源优势等。通过对特色信息资源的利用融入到系统开发中去,使整个管理信息系统具有其独特的特点。
2. 4规范化原则
管理信息系统的开发过程中,不同的客户在管理的方法、要求和系统的需求力方面都会有所不同,但一定要遵循规范化的原则在系统的开发过程中,即按照标准化,程序化和系统化的方法来完成系统的开发。在系统开发过程所遵循的基本原则便是标准化,其开发的方法必须要统一标准。系统开发的过程中工作的进行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这也是标准化的要求。在无重大变动时必须依据已定的原则和目标进行系统的开发,这是系统化的原则要求。
四.动力煤质量的监督管理
动力煤供应过程应接受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煤炭行业主管部门、用煤企业、煤炭协会的监督。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派专业技术人员驻用煤企业参与动力煤质量采制化的全过程,监督供需双方严格按照国家标准执行,并对供需双方煤质纠纷进行协调处理、动力煤的验收应按《商品煤质量抽样和验收的方法》、供需企业合同值执行。若供需双方检验结果误差值在国家标准规定范围内,以用煤企业的化验结果为结算依据;若供需双方化验结果超出国家标准规定范围并发生争议,由双方将留存样品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委托的煤炭质量法定检验机构进行化验,其化验结果作为煤价结算的依据,化验费用由化验结果误差较大方承担。用煤企业应认真履行动力煤购销合同,按照国家标准采样、制样、化验,不得弄虚作假和重复计扣,出现煤质纠纷时,及时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请仲裁。煤炭企业应认真履行动力煤购销合同,按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供应动力煤,不得掺杂使假;参与动力煤质量采样、制样、化验,不得弄虚作假;出现煤质纠纷时,及时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请仲裁。
动力煤质量标准及种类约定,以收到基低位发热量20.91 MJ/kg为标准,其它指标按国家有关标准执行。供需双方应在每次煤炭交易后5d内对该批动力煤的化验结果进行鉴证,未鉴证的视为同意对方的化验结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定期组织煤电双方的质量检测人员进行培训,经考核合格后的检测人员持证上岗,并接受资质年检。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加强派驻用煤企业工作人员的考核、监督和管理,实行定期轮岗换岗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定期了解动力煤供需双方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工作人员的意见。动力煤供需双方的采制化检验仪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检定和校准。
结论:
不断加强对矿产资源的保护,以有效缓解资源的稀缺问题已经成为了各国政府亟待解决的问题。因此,对于中国矿产工程的长期发展,就需要在保护自然资源的基础上,逐渐加大对开采技术的投资力度,以全面地提高中国矿产资源的利用率!如在采矿方法的选择方面,需要根据采矿区的实际情况,并对每种采矿方法的可行性进行全面分析,进而在此基础上对矿产工程中的采矿方法进行必要的创新,从整体上提高中国矿产资源的开发与利用。
参考文献:
[1]郭滕飞,宋丙剑.金属矿山地下开采方法选择及其影响因素探讨[J].黑龙江科技信息,2010,(23).
[2]杨为民. 关于煤质检验分析测定技术的研究 [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2013,(3)
[3]吴石林,张兄.误差分析与数据处理厂[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