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红门买安置房需要什么手续?如何办理土地证
随着对城市的逐年建设,被拆迁的地方是越来越多的,这样的话,就是会出现很多的拆迁安置房,但是对于拆迁安置房有很多人都不是很了解,其实安置房也是可以办理房产证和土地证的,那么大红门买安置房需要什么手续?大红门的安置房如何办理土地证?
大红门买安置房需要什么手续
1、个人拆迁安置房转移过户程序先给该安置房办理房产证,然后才可以进行过户,办理房产证的条件是房产住满5年。办理房产证后可以按照正常的流程进行过户,流程如下:先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在合同里面都写明你们双方的约定,比如怎么付款,分几次付款,一般都是签了买卖合同首付给他三成,然后去房地产交易中心过户,过户当日付六成,等你拿到产证后给他最后的1成。
2、过户的手续不复杂,只要双方的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户口本、结婚证、税费缴纳凭证、合同还有房产证,就可以去过户了。注意的是双方当事人一定都要到场,要签字的,如一方不去的话要去公证处作委托的。
3、申办材料:开发商名下的房产证原件。开发商的法人委托书。拆迁前个人房产证原件或房产证注销证明。被安置人身份证复印件。拆迁安置协议。房屋移转过户申请书。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测量分户平面图。如被拆迁人死亡,应提供死亡证明和代理人证明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大红门的安置房如何办理土地证
1、用地单位需要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可向市国土局办事窗口提交申请及有关文件材料。土地利用处窗口办公人员对受理的划拨供地申请和有关材料进行初审,经初审建设项目列入《划拨供地目录》并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划拨供地申请和其他用地材料。土地利用处会同局内部有关处室进行现场踏勘和测量,核定规费征收数额及时通知申请用地单位;
2、申请用地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向窗口缴纳划拨土地使用权各项规费。土地利用处在五日内,完成国有土地划拨手续的办理,并应及时通知申请人。申请单位凭《手续办理通知单》和缴费凭证向窗口领取《决定书》。用地单位凭《决定书》申请办理土地登记手续,领取土地证书。
以上就是对大红门买安置房需要什么手续以及大红门的安置房如何办理土地证的相关内容。相信大家已经对拆迁安置房有了一定的了解的,如果有一天安置房需要出售的话,那么土地证就是非常的重要的,有了土地证卖房才能得到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