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农村自建房离婚后如何分割?需要什么材料

2017-03-31

广西农村自建房离婚分割一直是近来这段时间很多网友咨询的问题。随着离婚率的提高,房产纠纷也就多了起来的。今天小编就给咱们这些网友来解答一下,现在的广西农村自建房离婚后如何分割?广西农村自建房离婚分割需要什么材料?

一、广西农村自建房离婚后如何分割?

1、广西自建房对于一方婚前建造,婚后夫姿双方共同居住使用的,如果双方没有相反的约定,广西农村自建房属于个人婚前财产,应判归婚前建造房屋的一方所有。如果因婚前建房而产生的债务是用婚后共同财产偿还的,那么得到房产的一方应按偿还债务总额的一半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2、广西自建房父母在宅基地上建房为子女结婚居住使用的,如果房屋是以子女的名义报建的,该屋能否作为子女的夫妻共同财产,主要看房屋是在子女婚前建造还是婚后建造。如果是婚前建造,一般视为对子女个人的赠号,子女的配偶无权分割。若是婚后建造,一般视为对了女夫妻双方的赠与,广西农村自建房为子女的夫妻共同财产。

3、广西自建房对婚前男女双方的家庭共同出资建造的广西农村自建房,如果是以一方父母名义取得批准用地的,一般视为该方的家庭财产,离婚时取得房屋的一方负有返还对方资助款项的义务。

4、广西自建房如果建房时是以子女一方的名义取得批准用地的,由于双方家庭出资建房的目的是为子女结婚使用,且该房产确实巳归夫妻双方婚后居住使用,因此广西农村自建房可视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5、广西自建房,双方家庭的出资可视为对各自子女的个人赠与。在子女离婚分割房屋时,可以根据双方家庭的出资比例由双方分割该房产。双方另有约定除外。

6、广西自建房对于父母在子女婚前建造的广西农村自建房,除非父母明确表示该房归子女夫妻共同所有,或承认有子女夫妻的房产份额存在,否则,子女的配偶无权分得房产。

二、广西农村自建房离婚分割需要什么材料?

广西农村自建房离婚分割需要的材料必须有:

(1)关于广西农村自建房分割的离婚协议书;

(2)离婚证及复印件;

(3)离婚财产归属协议,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的,需要提交经公证的离婚财产归属协议;

(4)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以上文章便是小编整理的对于广西农村自建房离婚后如何分割以及需要什么材料这两个问题的详细回答,相信各位业主朋友们看完之后心里一定有答案了吧。关于没有房产证的自建房的分割和归属问题,根据不同的情况是有着不同的判定的,建议朋友们多多关注相关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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