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房屋租赁合同规定内容

2017-04-14

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依法订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双方约定,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姓名(名称)、有效身份证件的种类与号码、联系方式和住所;

(二)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使用性质、附属设施,家具和家电等室内设施状况;

(三)租金、押金的数额和支付方式;

(四)租赁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

(五)房屋和室内设施的安全性能;

(六)租赁期限;

(七)房屋维修责任;

(八)物业服务、水、电、燃气等相关费用的缴纳;

(九)争议解决办法和违约责任;

(十)其他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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