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最新住房公积金试行“逐年冲还贷”

2016-11-14

导语:公积金指的是公司公积金和住房公积金。公司公积金,是公司在资本之外所保留的资金金额。根据公积金提留是否为法律上的强制规定,可以将公积金分为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此外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对于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市民来说,每年都要办理一次公积金提取手续,费时又费力。昨日,记者从莆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目前,该中心推出“逐年冲还贷”业务试点,以简化职工还款手续,减轻职工还款压力。

公积金自动还贷 省了客户跑腿

莆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凡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并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已正常还满一年且贷款尚未结清,便可向该中心提出办理“逐年冲还贷”业务申请。办理该业务后,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逐年从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中提取住房公积金,划入职工还款账户用于归还其贷款本息。做到一次办理,贷款期内全过程受益,免去贷款者每年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申请提取还贷手续。

今后跨行冲还贷 还有可能实现

这位工作人员介绍,经过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专业人员与省住房公积金项目组半年时间的反复安装测试,目前,该中心“逐年冲还贷”业务系统基本调试完毕。为了确保资金安全和系统运行顺利,莆田市“逐年冲还贷”业务试运行分为四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从11月17日—12月10日,开通跨管理部同行冲还贷业务;第二阶段,12月15日—2015年1月10日,开通跨管理部同行冲还贷、同管理部跨行冲还贷业务;第三阶段,2015年1月12日—2015年2月10日,开通跨行跨管理部冲还贷业务;第四阶段,2015年2月12日—2015年3月10日,开通跨行跨管理部冲还贷业务(增加兴业银行冲还贷业务)。从2015年3月起,将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开展住房公积金“逐年冲还贷”业务。

据透露,试运行期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按不同阶段不同运行的内容,选取职工参与签约“逐年冲还贷”业务。办理“逐年冲还贷”业务的借款人,需要随时关注其还款账户余额,确保正常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以免造成住房公积金贷款逾期,建议借款人的还款账户开通银行短信通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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