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法律文书心得

2017-06-22

导语:非规范性法律文件只适用于特定的人和特定的事。法律文书分为三部分:即首部、正文、尾部,各部分的具体内容为:首部包括①制作机关、文种名称、编号②当事人基本情况③案由、审理经过等;正文包括①案情事实②处理(请求)理由③处理(请求)意见;尾部包括①交代有关事项②签署、日期、用印③附注说明。

写法律文书心得

法律文书的写作,与解答法律咨询一样,是律师的入门功夫,也是基本功。一张嘴,一支笔,律师就是靠这两样东西打天下。光写不会说,或许还可以混得下去,因为非诉讼律师主要从事的是案头工作;但是光会说不会写,律师这碗饭绝对是吃不下去的。

法律文书,有一定的格式,但毕竟不是填表格,还是属于创作的性质。只是这种创作不像是文学写作“来源于生活而高于生活”,这种写作必须忠实于事实和法律。写作也有一个态度问题。如果偷懒,一份法律文书可以写成八股文,味同嚼蜡,面目可憎。如果勤勉过分,又是拖泥带水,令人昏昏欲睡。一份精彩的法律文书,就是要在固定的文书格式里面,完整清楚地表达当事人的观点,同时又带有律师本人的鲜明特色,内行可以看出门道,外行也有热闹可瞧。一篇好的法律文书,是一篇论文,是一篇檄文,是匕首,是投 *** ,是打狗棒,是软猬甲。

要写好一篇法律文书,首先当然是要清楚文书格式。常用的文书格式无非就是那么几种,而且还可以举一反三,触类旁通。一个律师,什么都可以错,文书的格式是绝对不能错的,这是对律师的最低要求。

了解文书格式以后,就要看写作者对于事件本身的掌握程度。在动笔之前,一定要详细向当事人了解有关情况,而且要反复核实。尤其是主体身份一定要落实,不可出错。对于事件的了解程度越深越好,动笔之前,可以向当事人复述一遍事情的过程,让当事人来纠正里面错误的地方。

对事情的经过有所了解以后,接下来就是查找相应的法律规范。我主张,对于有关的法律规定,要一网打尽,通过对事件的了解和法律的规定,树立自己的观点。就算自己的观点有些勉强,也要找出一些对于支持自己观点有利的法律规定来。

写作者的文字功底是很重要的。遣词造句一定要准确,不能让他人找到语病和歧义。对于拿不准的地方,要在文书里留有余地。而且,作为由律师写作的法律文书,激情当然是可以有的,但是还是应该冷静客观,情绪性的、攻击性的、污辱性的词语,那是绝对要避免的。否则最后追究起来,当事人一句话“这是律师写的”,你就麻烦大了。就算当事人要求律师加入这样的字眼,律师也应该对其进行劝说。

律师如何提高自己的文字功底?很多律师出身理科或者半路出家,驾驭文字的能力有限。窃以为,提高写作水平的最快手段就是,捏着鼻子读《人民日报》之类大报的社论和评论员文章(或者是毛选),这些社论和文章对于遣词造句都是十分讲究的。想当年我为了提高自己的政策水平,硬是逼着自己每天抄写报纸的社论或者评论,一个月之后,感觉收获颇丰,动笔的时候,那些官话套话源源不断。而且还都是四平八稳,令人无懈可击。

我们在写作的时候,心里想着的不能是自己痛快。言之无文行而不远,写作不一定要文采,但是一定要让读者看明白你说的是什么,只有他看明白了下一步才是接受你的观点与否的问题。如果读者看了半天不知所云,那你下笔千言也不过是废话一堆。

所以,在动笔之前,还要考虑你的读者。他的身份,他的文化层次,他的感情倾向,他的理解能力。对于文化不高的外行,你满篇艰深的法理和绕来绕去的逻辑,那是对牛弹琴。我一贯主张,法律文书不是法律论文,应当通俗易懂,深入浅出,雅俗共赏。要知道,就算是公检法的人员,在基层,大多也是对法律懂得很少。你写得太深了,固然可以唬得他一愣一愣,但是他没那么容易接受你的观点。

一个法律文书,观点一定要鲜明。不能骑墙。或者可能也许大概,这些词语最好是不要出现。如果别人看完你的文书之后,问你一句:你的观点是什么?那你可以一头撞死在他面前。

下面说说具体的法律文书写作的想法:

1、诉状。一定要简洁。

诉状本身就是一个靶子,言多必失,给对方提供了很多反击的机会。只要把事情大概说清楚了,符合了立案的条件,具体的东西可以一笔带过,留到法庭上跟他慢慢切磋。不能让对方有备而来,要打他个措手不及是最好。尽管现在有举证期限和交换证据的规定,但是对于一些简易程序的案件,这种做法还是有效的。更何况,提交证据的时候并不说明自己想要证明什么事实,对方未必可以很清楚我方的思路。

有时候,在诉状里面,不妨玩一点技巧,有意误导对方。比如,与我方真实目的无关的事实和证据说详细一点,掩盖我方的真实用意。真实用心则云山雾罩,语焉不详。等到法庭上,打他一个措手不及,目瞪口呆,哼哼。

2、上访材料。

本人胆小如鼠,自从写过几次上访材料挨领导批评之后,从此封笔,不再为当事人写上访材料。在这里,我也忠告各位实习律师朋友,如果不是十分必要,最好不要写上访材料,因为在我们这个国家,上访者一般都是被认为属于刁民的性质,都是给咱们的党和政府找麻烦的。而且,上访者在上访过程中如果有什么过激行为,很容易牵涉到律师身上。--说这个话我是要昧着良心的。但是现实如此,做律师首要的任务不是保护别人,是保护自己:(

如果实在无法推脱,那么,上访材料一定要更加的理性和客观,上访材料里面不能有攻击党和政府的内容,相反要表明上访者对党和政府的信任、感激和企盼,对于涉及政府有关部门领导的,更要注意,一不小心就涉嫌诽谤和诬告陷害了。涉及的有关事实,一定要准确,要对当事人说明问题的严重性。而且,上访材料切忌激情,要有理有据,要充满期待。

3、辩护词。

辩护词是最容易写成八股的法律文书。我一直在摸索具有自己风格的辩护词。由于刑事案件是律师创品牌的机会,而法庭辩论又是整个案件最出彩的地方,所以,我认为,辩护词应该是情与法的结合,是理性与激情的结合。当然,所谓的激情也要把握分寸,毕竟法庭不是电视台的演播厅,法官不是倪萍,而你,也不是周杰伦。

4、代理词。

相对辩护词而言,代理词就比较文绉绉了。除非当事人确实有点窦娥冤(比如被人暴打),否则还是说理为好。

5、答辩状。

我从来不在开庭之前提交答辩状。因为不想让原告提前知道我的火力分布。也许这种做法不一定正确,但是我觉得既然法律没有强制要求一定要提前交答辩状,我也就没必要多跑一次法院了。

写法律文书心得

一、法律论文是特殊的学术论文

律论文是用系统的、专门的语言体系和知识体系来讨论或研究某种问题或研究成果的学术性文章,是理论研究成果的表现形式之一 。法律论文是学术论文的一种,包含在学术论文的范畴之内,故而其具有了学术论文所具有的重要属性和特征,即严谨性、创造性、专业性、权威性与理论性。笔者作为一名法律专业的学生,将以法律论文的写作为切入点对学术论文写作进行论述,并提出自己的简单思考和见解。

法律论文,作为一种独立于其他学术论文的独特论文,较之其他学术论文有着更加鲜明的个性和特点。而法律论文写作,是在具备一般学术论文写作的普适特点的基础上,对某些方面有着更为特殊的要求。

法律依据其所调整的社会关系及其表现形式、功能、各个部分之间的关系划分为不同的部门法。法学又以各部门法为依托,形成不同的二级学科。法律论文通常也以不同的部门法进行分类。当然,除此之外,向下层次,还有其他标准更细化的分类,这里不再做详细介绍。总之,法律论文的主题,必然是与法律、法学息息相关。它可以是对某项法律法规的深刻剖析,也可以是对某种社会现象所涉及到的法律知识的精彩解读;它可以相对独立于其他学科自成体系,如劳动法学、经济法学、婚姻法学等,也可以与其他学科相互融合,如网络法学、新闻法学。然而,无论以怎样的形式与主题出现在大众的视野,一篇优秀的法律论文必然有以下特质 。

(一)深厚的法律知识与经验

要想庄稼获得大丰收,必须要保证种子的优良;要想树木茁壮成长,必须要保证根系的健康。而一篇文章的根本在于作者意欲表达的中心思想。无论是选题、结构,还是论证方法,所有的一切都是为了更好地辅助作者诠释某一个法律问题或者法律现象。而作者观点的论述与总结基本上又都是建立在对以往法律知识与案例的理解与心得之上。因此,一篇法律文章是否客观、完整、有法可依、有理可据、有论可证,很大程度取决于作者对于所研究领域的法律问题能否熟练地掌握。一个能写出优秀法律论文的研究者,必然要对自己所在领域有着全面而深刻的了解,在此基础上,对其中的某些问题拥有自己独到的见解。一个扎实的研究者,应该以平和的心态将已有的理论和学说研究不断深入,要独辟蹊径,但不能为了追求鹤立鸡群而刻意偏激;要尊重事实、尊重法律、结合实际案例,真实客观完整地将所持观点,以法律专业论文的形式呈现出来。这也恰恰体现了学术论文特点中的学术性与专业性。

(二)规范性与艺术性

法律论文作为学术论文的一种,对规范性有着极为严格的要求,比如文章的结构顺序、参考文献的标注方法等。一篇法律论文即使观点再好,内容再充实,如果没有规范的结构,很容易让人诟病,显得不专业。这样的文章,即使可以凭借着自身的优势展露锋芒,也很难经得起岁月的洗礼。法律文章的规范性不单单体现在结构,其他方面如论述方法也有着许多特殊的“讲究”。而正是由于法律论文对规范性有着如此严格的要求,导致其显得枯燥。孔子云:“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然而由于法律论文其特殊的性质,是无法像一般文体那样使用夸张,感叹等手法增添文章的趣味性。甚至这类手法本身就是法律论文乃至学术论文写作的禁忌。因此,很多人对于法律论文写作的枯燥性认为理所应当。其实不然,法律文章也可以写得引人入胜,并且很多出自大家之笔的法律论文都让人读起来欲罢不能。那样的文章往往脉络清晰,作为论据的案例与论点紧密相连,语言功底扎实。由此可见,法律文章的规范性与艺术性并非矛盾。在重视法律论文写作的规范性同时,适当考虑读者的感受,在满足学术论文学要求和论文写作目的的基础上,尽量增加文章的可读性,也是法律文章写作的一个课题。

(三)专业性

法律论文与其他专业论文一样,必须是其所在领域专业问题的反应,有其本身的语言体系和对话系统,通俗而言就是有一定的“门槛”。法律论文的专业性体现在,其是通过严谨而规范的语言体系进行解读和交流的,与社会中的普法读物,其受众应该受到一定的限制。法律论文的沟通者之间应该有其自成一体的语言系统,即我们通常所说的法言法语。这也是法律共同体通用的语言。

二、法律论文写作的现实意义

(一)法律从业者的作业本

作为一名法律专业的学生,无论将来是否会成为一名法律从业者,法律论文的写作都有着重大的意义。且不说,有些工作的具体内容就是与法律论文写作息息相关。单单是从自我学习与提升的角度,法律论文写作对“法律人”也有着极大的帮助。通过写作法律论文,作者可以重新将学到法律知识分类整理,融会贯通;在分析案例的过程中,又将理论与实际结合,达到学以致用;还可以清晰的发现自己专业知识和逻辑分析上的不足,及时查漏补缺。这对于法律从业人员来说,是一种自我检验,亦是自我提升的一个过程。另一方面,在实践中,法律从业者的工作在很大程度上是通过各种各样的法律文书表现的。而精炼地道的法律文书写作能力不能奢望一蹴而就,要以大量的法律论文的写作为基础进行大强度的训练和反复的斟酌修改。法律论文和法律文书虽然在功能、用途、规范性要求以及读者群体等方面存在很大的差别,但是其在思维逻辑、思考方式和论证方法上是相通的。所以有良好的法律论文写作的方法和习惯,对实务工作中法律文书的写作大有裨益。

(二)法治社会的教科书

法治是当今社会发展追求的目标之一,是现代社会进步的标志之一,法律的普及是每一位法律工作者的责任和理想。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后发布的《决定》中明确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一重大决策和战略部署明确了法治社会建设的方向。全会中着重强调要“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事实上,于法律工作者而言,法治得以实现的根本在于将书本中的法律知识和书斋中的理论,应用于法律实践中,使现实中的问题得以切实解决,捍卫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提高社会民众的法律意识。只有从立法者、执法者、法律监督者、普通群众等各个角度共同推进依法治国的理念,从各个方面对该理念进行践行,才能真正实施依法治国的宏伟目标。

此外,当今社会的信息传播速度达到了足以让人瞠目结舌的程度,在这个讯息纷飞、信息爆炸的时代,书籍、期刊、网络、手机、电视等多种媒体都是可以被用来传播法律知识,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意识,宣扬依法治国思想的重要途径。但不可否认的是对法律知识的解读,对法律案件的分析,还要依靠更具专业知识的法律从业者。因此,他们所撰写的法律论文,剖析了很多法制与社会问题相结合中存在的不契合现象,给法官、律师甚至是普通民众提供了具体适用的方向,尤其是专家论证意见、专家辅助人等制度的确立,为法律学者声音的传达提供了机会。

法律论文的专业性缩小了其受众的范围,但其并不是困于书斋与社会脱节的。法律论文反映的思想和主题,会通过法官的裁判、律师的辩论、立法者制定的法律以及法律生活中各种文书的表述体现出来。法律论文会通过其读者内化成其观点和素养,再通过其实际的实务行为影响每个案件的当事人和整个社会的法治观念和权利意识的样态。

(三)法学史上的里程碑

纵观一项学科的发展都是需要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而非一蹴而就。法学作为一项法律、法律现象及其规律性为研究内容的科学,其本身的发展需要各种社会因素的相互作用和配合。法学的研究目标和方向是紧紧围绕法律问题而展开的,是以该问题所涉及的法律知识和理论体系为基础的。事实上,法律论文的形式和类型也间接的反射着法学理论和法律实务所发展的不同层次和侧面,有的学者通过法律论文预测着法学理论发展的前沿和方向,有的学者通过法律论文剖析社会现实中存在的问题并在现有的框架内提出解决方法,有的学者通过法律论文发现法律中存在的漏洞和不足为其完善提供思路 。总之法律论文中有着其所处社会时代的烙印,尤其是法治发展进程的痕迹。通过有关某个问题的论文的梳理,就可以很快明晰该问题在不同背景下发展的脉络,法律论文亦是如此。从小的方面来说,就一个学者前后所著文章的研读,能够很快明了该学者学术观点的变化。

法律论文记录了法律工作者对法学研究的过程,见证了一个又一个理论被推翻,一个又一个理论被确立。事实上,每一篇法律论文记载了社会在不同时间点所反映出的法律问题,当下的法律制度所暴露出的制度缺陷,法律工作者的观点和见解。法律论文记录了学者间的争论、思考、法律制度的兴衰变更,是法学史上的里程碑。法律学者们以其特有的时代责任感和敏感性,通过专业的法律论文,勾勒着一个社会法治进程的脉络和图景。

三、法律论文写作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案

较之一般的论文写作,法律论文的写作形式上大致也包含以下几个基本部分:论文题目、中英文摘要、目录、前言或绪论、正文、结语或结论、注释、参考文献、致谢等方面 。有些可能会有更高的要求。法律论文写作像其他论文写作一样经历了从选题选材,以至最终定稿的过程。而每一环节都有可能出现不同的问题。作为一名法律专业的学生,笔者将结合自身,谈谈自己的看法。

笔者刚刚接触法律论文写作,就遇到了不少问题。首先由于学习法律知识的时间尚短,加之缺乏经验。很难写出深刻的见解。其次,笔者在材料的选择与论述方面遇到了障碍。所以每次写作前的资料准备,笔者都要付出更多的努力,有时可以说是重新学习一遍。通过本科阶段的学习,奠定了一定学术论文写作基础,加之不断努力,这些困难笔者大多通过努力顺利克服。但是,这些论文大多是老师确立好题目的,相当于“命题作文”并不需要自己思考写作的中心和方向。事实上,在遇到第一个需要自己独立完成选题的法律论文时,真正的问题来了。由于自身法律知识的限制,缺乏科学的选题方法,加之由此引发的不自信,笔者在选题上耗时许久、犹豫再三。后来,笔者查阅了许多资料,并且结合自身情况,加之不断的练习,逐渐对选题驾轻就熟。现谈谈对法律论文选题的几点心得。

首先,必须明确选题是写好一篇法律论文的第一步,是法律论文写作中重中之重。这是因为,只有选择具有研究意义的课题,研究出来的成果才具有价值,才会对自身和科研有益。反之,即使一篇法律论文文笔再好,逻辑再严密,而在选题上失去了研究意义和价值,该篇法律论文也是没有任何作用和建树的。事实证明,所选题目无论是“补白性选题” 、“开拓性选题” 、“提出问题性选题” 、“超越性选题” 、“总结性选题”等等都是应该具有研究意义的,即具有学术性和理论性 。此外,所选题目一定要能激起作者的创作愿望。事实上,作者感兴趣的题目,往往也是作者全面熟悉与了解的。这样的题目更利于作者对文章的把握。

选题是一篇法律论文的出发点,在不能明确所选什么样的题目的情况下,至少心中应该明确两点:

一是,所书写的法律论文的目的,也即所反映的法律问题,该法律问题的理论基础,学者之间的争论以及通说观点。

二是,对该类法律问题有自己的观点和看法,有一定的现实和理论支撑,能够做到有理有据,增加法律论文的可信度。

与其他学术类论文写作相同,法律论文在选题时不可过大或者过小。过大会显得文章空洞,都是泛泛之谈,而过小则会导致内容不全,很难对其进行有效展开,无话可说,更何谈结合自己的业务专长而展开细谈。所以选择题目一定要“力所能及”。这样方能做到游刃有余,得心应手。 其次,在进行法律论文的选题时必须要进行大量的文献资料的查阅。这也是法律论文写作中作者对所写内容的素材积累和自己观点的来源。查阅资料的最主要的目的在于明确所要书写的法律问题前人已经做了哪些研究,有哪些研究成果,该研究问题的现状,研究达到了一个怎么样的程度,还有哪些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这些问题都需要大量且繁琐的文献资料调查和阅读工作才能解决,这就需要法律论文的作者要进行大量的资料查阅和阅读,必要时可以到图书馆查阅相关文献,对相关的报刊、期刊目录索引、专提目录索引以及按照文献发表的年份进行系统查找。这一步骤可以直接、快速验证所选题目和文章大纲是否有意义和价值,如果所写问题已经得到前人的解决或者看法观点早已被提出,如果没有新材料、新见解或者新方法,再老生常谈显然意义不大。通常,在查阅相关资料的同时也是作者个人观点和见解萌生的时候,一篇好的法律论文写作必然是踩在巨人的肩膀上攀登的成果。这一点在法律论文书写中体现的尤为明显,法律论文的书写在动笔前必须明确研究什么、为什么研究、以及如何对其进行研究,要想回答这些问题必须要有一定的理论基础作为前提,因此阅读大量的文献资料是必要且必须的。

最后,一篇成功的法律论文必然是作者进行积极思考、严密论证和合理推理的成果展示。

在查阅文献,分类目录卡,阅读资料的同时,作者也在整理自己的写作思路,脑海中也在进行着头脑风暴。此时,作者应充分运用并展开自己的思考和想象,对所取得的数据和材料进行分析。事实上,在对材料处理的过程中,作者所站在的角度不同,其看问题的态度和观点也会随之而变化。当然,法律论文写作也要求作者必须有所创新并对问题有自己的理解,这就要求作者在选题时必须注重题目的新颖性和论证思路的创新性,给读者以眼前一亮之感,这无疑会增强文章的可读性并吸引勾起读者的阅读兴趣。此外,文章的创新之处并不仅仅要体现在题目上,文章内容和观点上更要注重革新和立意。

四、结语

综上,是笔者对法律论文写作的一点心得和体会,当然,论文写作能力不能一朝习得,这需要不断地练习和大量的阅读方能有所建树。事实上,法律论文的写作体现了法律人特有的思维方式,即法律思维,在对社会现象进行观察、分析时,首先应在现行法下对该问题进行合法性的评价和思考,以法律规定上的权利义务关系为角度去观察、分析社会问题,以各主题之间的关系作为分析社会关系的逻辑线索。与道德思维注重善恶评价主观判断不同的是,法律思维更加强调对是非判断的精准性,更加谨慎的对待道德与情理,运用法言法语进行思考。当然,有时候,一篇法律论文所涵盖的内容不单是法律问题,更多时候是各个学科综合的问题的反射,这就要求作者不单单站在法律人的视角来思考问题,更要多角度思考、分析问题,这才能使一篇法律论文更饱满、论据也更加充分、逻辑更加严密,才能使之成为一篇优秀的法律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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