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腊个人旅游签证常识
★签证有效期:以领馆签发为准
★入境次数:以领馆签发为准,一般为单次
★最长停留时间:以领馆签发为准
★办理时长:送签后15~20个工作日;
★是否面试:需要面试;
★受理范围:护照签发地为上海、浙江、江苏、安徽、山东、江西。如护照签发地不在以上六地内,其他地区申请者需在以上地区工作、生活或学习并提供已有六个月记录的有效暂住证或居住证复印件。
★所需材料:所有用户请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签证所需材料;
★在职人员
需要提交材料
情况说明
护照
1、护照在归国后至少还有半年以上有效期,护照末页需本人中文签名(不要用铅笔签名);
护照至少留有连续2页的空白签证页,不含备注页。
2、如有旧护照,则一并提供原件;
如旧护照遗失,提供遗失证明;
(注明护照号,是否有签证记录和拒签记录)。
照片
半年内拍摄的2寸(4.5cmx4.5cm)白底彩照3张(照片背面签字)。
名片
本人名片2张(如有请提供)。
身份证
身份证正反面的复印件。
户口簿
提供户口簿整本复印件(从第一页印到第一张空白页),如是集体户口,请提供集体户口首页和本人页的复印件或户籍证明原件。
婚姻证明
已婚人员提供结婚证复印件;
离异人员提供离婚证复印件。
在职证明
1、提供打印在有准确单位地址、电话的抬头信纸上的英文在职证明,加盖公司公章或人事章并有负责人打印体和亲笔签名a). 如申请人为公司所有人,合伙人或法人,介绍信可由本人签字;
b). 如申请人为其家族企业工作,在职证明不能由其直系亲属签字;
c). 如申请人为员工,在职证明由人事部经理签字;
2、在职证明内容包括:申请人在公司的职务、月薪,在现在工作单位工作时间、此行目的、行程日期、准假天数、说明谁承担费用并保证其遵守当地法律以及按时返回中国,公司保证申请人回国后保留其职务(具体内容和格式详见样本)
对于在浙江工作的申请人,此项材料领馆有可能要求增补由浙江外办将认证后的公证书递交至领馆。
营业执照
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非企业单位可用组织机构代码证代替)。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上必须有近一年内的年检章。
银行卡对账单
(可以是配偶名下的资产证明,同时提供结婚证复印件)
1、银行卡对账单:银行出具的近六个月的有进出账记录的工资卡对账单、银行卡对账单或存折复印件,对账单上须能显示持卡人姓名及卡号(切勿在最后突然存入大额款项,存款余额越多越好,须有银行盖章)。
2、过去一年的个人完税证明原件(尽可能提供)
资金证明(面试时出示3选1)
1、国际信用卡:本人名下的国际信用卡正反面复印件:如提供国际信用卡则需要再提供近六个月的信用卡对账单原件
(1)以截止收取材料时间往前推近六个月。
(2)要有消费记录的,如其中有一个月没有消费记录,多提供前一个月的有消费记录的信用卡对账单)。
2、欧元现金(停留天数不多于5天则至少300欧;
停留天数多于5天则50欧/天)
3、旅行支票(停留天数不多于5天则至少300欧;
停留天数多于5天则50欧/天) (对于学生和学龄前儿童签证申请者,成年的同行人提供此项即可,未成年人不必提供此项)
资产证明
以下财产证明,请尽可能多提供,有助于出签:(可以是配偶名下的资产证明,同时提供结婚证复印件)
1、房产证复印件;
2、购车证或车辆行驶证复印件;
3、国际信用卡,股票交割单,国库券,股权证等。
行程安排
(如您行程中包含其他申根国家,在希腊境内停留的天数必须是最多的):
1、英文的行程单
2、往返机票预订单(必须与您的英文行程单保持一致)
3、酒店预订单(必须与您的英文行程单保持一致)
医疗保险
旅游医疗保险证明原件和复印件(须是电脑出单,手写保单无效)
1、保险金额不低于30万元人民币,须有进行保险索偿的可能性
2、旅行医疗保险须适用于所有申根国家和逗留全程
个人资料表
填写真实完整的个人资料表一份并本人亲笔签字。确保联系电话真实有效、保持畅通便于领馆联系。
面试
办理此签证需要面试,面试当天需携带上述要求中所列材料的相对应的原件
办理签证需要的在职证明模板,申请表模板等表格我司会为您提供参考样本。
★ 其他人员(退休人员/在校学生/自由职业者/学龄前儿童)
需要提交材料
情况说明
基本材料
护照、照片、身份证(未成年人有则提供)、户口簿、婚姻证明(未婚不用提供)、资金资产方面、申根申请表、行程安排、保险表这些与在职人员准备的材料一致。(详细请见上面在职人员材料表格内容要求)
差异材料
退休人员:退休证复印件。(无需在职证明、无需营业执照)
在校学生:1.在校证明原件和学生证复印件;
2.提供父母至少一方在职证明原件;
3.资金证明:可提供父母名下的资产,未成年学生提供出生关系公证书并认证,成年学生提供体现关系的户口本复印件,出生证复印件或亲属关系公证书
自由职业者:有收入但无法开立在职证明者提供经济来源的证明,无收入者提供居委会开的居住证明。(无需在职证明,无需营业执照)
学龄前儿童:1.出生证复印件;
2.提供父母至少一方在职证明原件;
3.资金证明:可提供父母名下的资产,未成年学生提供出生关系公证书并认证,成年学生提供体现关系的户口本复印件,出生证复印件或出生关系公证书
其余材料与在职人员材料要求基本一致,请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准备。
补充说明
如是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请根据出行情况提供以下材料:
1、若与父母同行,须提供出生关系公证书并认证(经外交部认证)
2、若只与父母一方出行,须提供出生关系公证书并认证、父母不同行一方的身份证复印件及不同行一方的同意公证书并认证(经外交部认证)
3、若父母双方均不出行,须提供出生关系公证书并认证、父母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及父母双方的委托公证书并认证(经外交部认证)
4、亲属关系公证书申请人必须为儿童本人,具体格式内容请参照样本
面试
办理此签证需要面试,面试当天需携带上述要求中所列材料的相对应的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