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编制管理知识问答
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是伴随国家机关和国家行政管理产生的。机构编制管理知识你知道多少呢?以下是由小编整理关于机构编制管理知识问答的内容,提供给大家参考和了解,希望大家喜欢!
机构编制管理知识问答
1、挂牌机构能否设为实体机构?
答:不能。
2、各级行政机构的名称和规格有何规定?
答:(一)省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称委员会、厅、局、办公室,为厅级建制,部门管理机构为副厅级建制;
(二)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称委员会、局、办公室,为处级建制;
(三)县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一般称局、办公室,为科级建制;
(四)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综合工作机构,称办公室。
3、行政机构的设立及调整应履行什么程序?
答:由本级人民政府按程序提出方案,经上一级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或者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后,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也可由上一级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程序审批。调整后,依法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4、行政机构设立方案包括哪些内容?
答:(一)设立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二)机构的名称、职责、规格和隶属关系;
(三)人员数额和领导职数;
(四)与其他相关机构的职责划分;
(五)其他事项。
5、行政机构撤销、合并方案包括哪些内容?
答:(一)撤销、合并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二)被撤销、合并行政机构职责调整建议;
(三)被撤销、合并行政机构编制调整和人员安置建议;
(四)其他事项。
6、行政机构变更方案包括哪些内容?
答:(一)变更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二)变更后的机构名称、职责界定、规格和隶属关系;
(三)人员数额和领导职数调整建议;
(四)其他事项。
7、行政机构内设机构设置的数量有何规定?
答:行政机构内设机构实行综合设置,其数量不得超出上一级业务部门内设机构。内设机构设置在10个以下的,非业务机构一般不超过2个;内设机构设置在10个及以上的,非业务机构占比不超过30%。严格控制和逐步减少机构数量,确需新设机构的,一般应按照同等规格、撤一建一的原则对现有机构进行优化整合。
8、行政机构内设机构的名称和规格有何规定?
答:(一)省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及部门管理机构的内设机构称处、室,规格为处级;一般不设置5人以下的处室;
(二)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内设机构称科、室,规格为科级;一般不设置3人以下的科室;
(三)县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一般不分设机构层次。
行政机构可根据工作需要设置直属机构、派出机构,其规格一般不高于行政机构的内设机构。
9、行政机构内设机构、直属机构、派出机构的设立及调整应履行什么程序?
答:由行政机构提出方案,根据机构编制管理权限,报机构编制委员会或其办公室审批。
10、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能否设立派出机构,机构规格有何规定?
答: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根据工作需要设置派出机构,规格一般不高于本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派出机构内设机构实行综合设置,规格一般不高于本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内设机构。
11、机构编制部门如何确保新设行政机构、内设机构、直属机构、派出机构职责的落实?11
答:各级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应当对新设行政机构及其内设机构、直属机构、派出机构的履职情况定期进行评估,对审批后一年内未组建到位或者未正常履行职责的,应予撤销或者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