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新公积金政策

2017-06-13

据悉,北京住房公积金政策有三大变化,具体有哪些变化呢?以下是小编为您整理的2017新公积金政策,希望对您有帮助。

2017新公积金政策如下

◆公积金提取变化:公积金提取仅转入个人联名卡

北京拟规定,缴存人本人的住房公积金,经审核符合提取条件,受理管理部应将所提金额划入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也就是说,本人的公积金,最终只能提取划转到本人持有的联名卡中,而不能再打入其他银行卡中。而以往的公积金提取,还可以打入申请人提供的其他银行账户中。若这一拟规定正式实施,则将进一步杜绝公积金骗提风险。

◆公积金贷款变化:非京籍可异地使用公积金购房

过去,北京公积金贷款购房规定,并没有对“在北京工作且具有公积金账户的非北京籍职工”有过明确要求,但这次的征求意见稿则首次提出了非京籍职工可异地使用公积金购房。

在北京工作且在北京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非京籍职工,在北京行政区域外购房的,只受理申请人在户籍所在省份购买的住房,除北京和原籍两地外,在其他地区购房的不予受理。同时指出:在北京行政区域内购房的,除原有材料外,还需提供限购证明。

◆积金存缴变化:56家银行网点可办理公积金服务

北京市民提取公积金可选择就近选择银行网点办理,不用再去管理中心了。为了便利于民,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银行合作,现已设有56个银行网点试点办理公积金缴存、支取、查询等服务。

这些网点还提供免费办理公积金联名卡服务,除了窗口办理外,现场还有一台柜员机可以自助办理,没有联名卡的缴存职工只要带上身份证,3分钟左右就可以办理好自己的联名卡。

此外,最重要的就是职工提取公积金时千万不要存有欺诈做法,一旦骗提公积金则3年内不得申请公积金提取及贷款。

提醒:向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申请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须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

条件一: 借款申请人须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2个月(含)以上,同时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正常缴存包括按月连续缴存、预缴、补缴住房 公积金),且申请贷款时处于缴存状态。对于经中心审批同意,处于缓缴状态的单位,其职工在满足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2个月(含)以上,且足额正常缴存住房 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的条件下,可以申请贷款。

条件二:

借款申请人为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如果您满足以上条件之一,就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申请条件。购买政策性住房的借款申请人不受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限限制。借款申请人只需满足,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且处于缴存状态的条件,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北京公积金联名卡如何查询账户

一、北京住房公积金初始密码:

通常初始公积金查询密码为个人登记号后6位,即身份证号后4位+00(如果身份证号最后1位为X,向前顺延一位),例身份证号为:11010819000509123X,那密码就是912300。如果忘记只能找96155公积金热线查询。

二、北京住房公积金密码修改:

登录//www.bjgjj.gov.cn/ ,选择“个人住房公积金查询”, 输入个人登记号(或身份证号)和密码,进入后可以修改密码。

三、北京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查询住房公积金账户方法:

1、持卡在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管理部柜台查询

2、拨打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客服电话96155查询(按普通市话收费)

3、登录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www.bjgjj.gov.cn查询

4、持卡在发卡银行北京分行设立的多媒体查询机查询

5、拨打发卡银行客服热线查询(按普通市话收费)

6、登录发卡银行网上银行查询。

北京办理公积金贷款涉及的相关费用及收费标准

根据北京住房公积金网,办理公积金贷款涉及的费用主要是担保费和房屋评估费。

(一) 担保费

通常情况下,常见到的担保方式为北京市住房贷款担保中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抵押担保。其中担保中心担保涉及担保服务费,担保费收费标准为,贷款额度的千分之三,最低收费300,对于个人信用评估AA,9.8折扣,个人信用评估AAA,9.5折扣。

(二)房屋评估费

目前对于新房免评估,二手房需要进行抵押物价值评估,涉及费用,按照评估价值的千分之三收取,最低收费300元,最高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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