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大学毕业生创业贷款政策

2016-12-06

河南的大学生要是做创业贷款,现在有什么政策呢?看完小编整理的河南大学毕业生创业贷款政策后你就会明白!文章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河南大学毕业生创业贷款政策

河南省人社厅、省财政厅、人行郑州中心支行出台了《河南省小额担保贷款操作规程(试行)》。无论是自主创业、合伙经营,还是组织起来就业,都有机会获得最长2年的财政贴息小额担保贷款。

该规程规定,小额担保贷款的对象共有八种类型,其中包括持有相关证件或证明,处于自主创业状态,且自主创业时不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就业的一般人员、退役士兵、军转干部、刑释解教人员;持有《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处于自主创业状态的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或持有全日制大专以上毕业证书,处于自主创业状态的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一年内新招用高校毕业生达到企业在职职工总数15%(超过100人以上的企业达10%),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的劳动密集型小微企业等。

财政贴息资金支持的小额担保贷款额度为:高校毕业生最高贷款额度10万元,妇女最高贷款额度8万元,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最高贷款额度5万元;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最高贷款总额度50万元,小微企业最高贷款额度200万元。

河南大学生开网店可享最高10万元担保贷款

昨日,省就业促进办出台大中专学生创业扶持新政,今后,大中专学生从事电子商务、网店、影视制作等创业项目,符合条件者可享受最高1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扶持。

全省大中专学生创业扶持对象包括: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在校学生持在读证明,处于自主创业状态;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和留学归国人员持毕业证书,处于自主创业状态,且自主创业时不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就业的大中专学生。

按照规定,今后,全省各地贷款担保机构要简化程序,统一设立“大学生创业贷款窗口”,为大学生创业开辟便捷、高效的创业担保贷款绿色通道。有条件的地方可在高校设立大学生创业担保贷款指导服务中心。对受理材料的大中专学生创业担保贷款实行优先审核、优先担保。在符合条件的基础上,从受理材料后到发放贷款到位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另外,为鼓励网络创业,新政明确规定,大中专学生从事电子商务、网店、影视制作等创业项目,也将给予创业担保贷款扶持。

河南大学生创业项目扶持政策解读

1、大学生创业扶持的主要内容

1、对大学生创业给予资金扶持。综合考评大学生自主创业项目吸纳就业能力、科技含量、潜在经济社会效益、市场前景等因素,无偿提供2万元至15万元的资金扶持。扶持标准分为4个档次:2万元、5万元、10万元、15万元。对拥有独立自主知识产权和发明专利、节能降耗、劳动密集型的创业项目给予优先扶持;对从事个体经营的创业实体项目扶持金额不超过5万元。

2、落实大学生创业(开业)补贴。对符合条件大学生初次创业的,给予每人5000元的创业(开业)补贴。每人和每个营业执照只能享受一次创业(开业)补贴。

2、大学生创业资金扶持申请条件

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5年以内高校毕业生或在校大学生(含留学来豫创业人员),作为创业实体的法人代表或实际控制人,可以申请大学生创业资金扶持。同一扶持对象和扶持项目只能享受一次大学生创业扶持资金资助。

扶持项目需满足以下条件:

1、进驻经认定的各类创业孵化园区,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且无不良信用和违法记录;

2、吸纳3人(含3人)以上就业;

3、有较好的创业发展计划和市场前景;

4、管理团队能力较强,管理制度健全。

3、大学生创业资金扶持申领程序

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一年申报两次,分别在5月和10月份,由所在的创业孵化园区集中申报。孵化园区统一报送给所在省辖市、直管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并提交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汇总表、园区概况等相关资料;省辖市、直管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初审后报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属创业孵化园区可直接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申报。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财政、教育等部门,组织相关专家,组建评审团,进行项目评定,确定扶持金额。对申请扶持资金在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由项目法定代表人和经营者进行现场答辩。

4、大学生创业(开业)补贴的申请条件

毕业2年以内高校毕业生或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初次创业的,可以申请大学生创业(开业)补贴。申报人需为创业企业的实际控制人或法定代表人,取得工商登记3个月以上,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吸纳就业3人(含3人)以上。

5、大学生创业(开业)补贴申领程序

1、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可向创业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创业(开业)补贴。毕业学年大学生由所在高校汇总后向高校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省属高校毕业学年大学生创业补贴由省属高校汇总申请,省教育厅初审,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

2、审核与公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收到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核,重点核查申请人身份、创业项目等情况。根据审核结果编制创业(开业)补贴汇总表,具体包括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创业企业名称、营业执照号、开业时间、补贴金额等,并通过网站、新闻媒体等渠道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3、拨付。对公示没有异议的项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拟定资金申请报告,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按规定从就业资金中拨付创业(开业)补贴资金至申请人银行账户,并将结果反馈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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