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广西农民工创业政策,最新农民工创业优惠政策

2017-03-05

农民工做创业有哪些优惠政策?现在农民工做创业有哪些相关的优惠政策可以享受的呢?小编为你带来了“农民工创业政策”的相关知识,这其中也许就有你需要的。

广西优化农民工创业担保贷款政策

一、放宽贷款对象和条件。通知明确,有半年以上进城务工经历的农民工或经“第一书记”推荐的农民,均可享受由自治区财政全额贴息的创业担保贷款,持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创业培训合格证书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二、明确担保基金的运作。通知明确,各市、县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委托同级政府出资的担保机构或政府指定的担保机构、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及经办银行进行担保基金运作。采取指定经办银行运作的,对连续3个月未办理农民工创业担保贷款业务的,应取消其经办银行资格,及时调整经办金融机构。

三、强调担保基金的筹集。通知要求,各市、县为担保基金筹集的主体,应及时、足额筹集本级担保基金,确保担保基金额度与当地农民工创业需求相适应。

四、取消不合理附加条款。通知强调,各地金融机构要认真落实农民工创业金融扶持优惠政策,全力支持农民工创业担保贷款发放工作,在审批和发放农民工创业担保贷款时,不得设置家庭成员有无商业贷款、家庭是否和睦、是否属于非单亲家庭等附加条款。

五、降低反担保门槛。通知明确,具有当地户籍或在当地工作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垂直机关工作人员,在规模以上企业连续工作五年以上且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员工,享有地方财政人员经费预算的村“两委”干部和公职人员等四类人员均可作为反担保人,有效降低了反担保门槛。

农民工返乡创业政策支持

优惠政策一:

开放符合规划、符合项目建设的荒山、荒沟和村庄整治腾出的建设用地,农村撤并中小学的校舍用地等,为返乡农民创业提供用地。同时提出,若创业过程中,创业项目不改变农用地性质的、不改变农用地用途的,免收各相关费用。

优惠政策二:

鼓励产业集聚区、各城市商务区、特色商业区积极接受符合相关要求的农民工创业项目的入驻,项目入驻同时也享受同等待遇的相关政策优惠。

优惠政策三:

只要是农民工返乡创业符合环境保护、安全、消防等条件的项目,可允许在宅基地范围内建设生产用房。

优惠政策四:

鼓励返乡农民工租赁产业园区标准厂房发展二、三产业,或租赁农村集体土地发展特色种养业;

优惠政策五:

建议返乡农民以租赁、入股或合作等经营方式,同时积极鼓励盘活农村旅游、服务业潜质,充分发挥乡村旅游的特色优势,同时可以大幅度减小风险!

广西出台土地政策扶持农民工创业

我区对通过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腾退的建设用地指标,优先用于农副产品加工项目建设;对使用荒山、荒滩、荒沟等未利用地创办农副产品加工项目,保障安排用地指标;鼓励农民工租赁产业园区标准厂房发展二、三产业,或租赁农村集体土地发展特色种养业;鼓励农民工以租赁、入股、合作经营等形式,盘活利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发展旅游业、服务业或加工业。

今年7月底,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向各市下发通知,调查了解各地创业园急需用地情况。经申报,目前有11个市33个县(市、区)提出了创业园用地需求,涉及2014年新增用地3326.6公顷。同时组织专家对创业园用地进行评分推选,实施分期分批安排年度用地指标。

在推进小微企业创业基地标准厂房建设用地试点方面,全区共选择了有一定产业基础、小微企业数量较多的柳江县等19个县(区)开展了首批试点。至今共下达了354.86公顷用地指标,专项用于小微企业标准厂房建设,通过采取将试点实施进度、效果与专项指标下达相挂钩的方式,督促各地加快推进试点,确保用地指标有效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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