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桥资金借款合同
过桥资金是一种短期资金的融通,期限以六个月为限,是一种与长期资金相对接的资金。对于过桥资金借款合同你了解多少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过桥资金借款合同,欢迎参考阅读。
过桥资金借款合同范文一
为维护甲乙双方权益,经协商一致,双方于年月日达成如下协议条款:
第二条 双方约定
2.1甲方应根据本合同议定的借款时间将款项于借款起始日,通过公司账号、公司出纳(自然人)账号或直接用现金,以网上银行、转账、电汇或现金的方式汇存至乙方账户,并起息;乙方应于承诺还款日期按时还款,并止息。
2.2本合同订立后1个工作日内,双方应到公证处对本合同申请进行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债权文书公证。公证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三条 关于逾期
乙方到期未能归还,逾期按借款余额每日5‰计收违约金。
第四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签订后即成借据,双方不再另行立其他借款、还款字据。
第五条 合同终止
当乙方将上述借款通过网上银行、转账、电汇或现金的方式汇至或存入甲方(或因甲方转移该债权书面通知乙方汇至或存入甲方指定的特定账户),汇款或转账、存款凭证即为还款凭证;甲方接到乙方所归还的款项,经查收本金、利息无误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六条 其他
6.1本合同一式叁份,由甲、乙、公证处双方各壹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6.2如有纠纷可以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签署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乙方(签字、指模):
过桥资金借款合同范文二
借 款 人:
商号名称:
组织形式:
商号地址:
证件种类:
证件号码:
户籍所在地: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通讯地址:
借 出 人: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通讯地址:
保 证 人: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通讯地址:
中 介 人: 泾川县金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电话: 0933-3329289
邮政编码: 744300
通讯地址: 泾川县北新街保险公司四楼(国土大厦)
贰
鉴于借款人向贷款人申请民间贷款,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借款人与贷款人协商一致,依据国家相关法律,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贷款
1.1 金额: (大写) 。
1.2 币种 :人民币。
1.3 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1.4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仅限用于:
1.5 放款金额、放款日和到期日以《借款凭证》的记载为准。
第二条 利率及调整
2.1 利率: (月息) 。
2.2 借款人如有违约,则利率为: (月息) 。
2.3 本合同项下,借款人以 为一期,按期还款,首期自放款日起计算。计算一期的正常利息采用月利率,本合同项下的月利率为:□月利率=年利率/12;日利率=月利率/30。
第三条 贷款的发放
3.1 在下列条件全部符合前,贷款人有权拒绝放款:
(1)借款人已按贷款人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办妥相关手续;
(2)借款人在第七条项下所作的陈述与保证是真实的;
(3)本合同项下担保合同已生效且持续有效;
(4)没有发生可能对借款人的还款能力有不利影响的事件;
(5)其他先决条件: 。
3.2 上述条件得到满足且借款人办妥借款手续后,贷款人在三个银行工作日内放款。
3.3 借款人选择下述第种 放款方式:
(1) 现金放款:借款人直接到公司出纳柜面支取贷款。
(2) 账户放款: 借款人以本人名义在委托银行开立存款帐户,账号: ,作为贷款人发放贷款的账户。
第四条 还款
4.1 借款人选择下述第 种还款法还款:
(1)一次还本、分次付息法:即按贷款到期日,一次性偿还贷款本金,按月结息。当月利息=贷款本金×日利率×占用天数。
叁
(2)等额本金还款法:即贷款期限内每期以相等的额度偿还贷款本金,贷款利息随本金逐期递减并逐期结清。每期偿还贷款本金人民币(大写金额): 。
(3)等额本息还款法:即贷款期限内每期以相等的额度偿还贷款本息。 每期还款额为人民币(大写金额): 。
4.2 还款日
选择一次还本、分次付息法;以合同约定的贷款到期日一次性归还贷款本金。接息日为每 (月/季末月)的20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4.3 选择等额本息、等额本金还款法时:
(1)按月归还贷款本息,还款日为贷款发生日次月的对日。
(2)若贷款到期日距最近一次还款日不足一期的,该还款日不做还款,待到期日一次结清。末期利息计算公式为:利息=末期贷款本金金额×期利率×期数+末期贷款本金金额×日利率×零头天数
4.4 贷款人将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制定《还本付息计划表》,并在贷款实际发放后及时向借款人提供,借款人同意按照《还本付息计划表》按时归还贷款本息。
4.5 贷款展期
借款人在约定的贷款期限内无法还清贷款,可在贷款到期日前1个月提出贷款展期申请,经公司同意后可以办理展期手续。如展期期限加上原贷款期限达到新的期限档次,贷款从展期之日起,按新的利率档次计息。
第五条 提前还款
5.1 提前还款应符合以下约定:
(1)提前还款日不能为国家法定节假日;
(2)提前还款时应结清已还本金的利息,利息按本合同约定计至提前还款日的前一日。
5.2 借款人要求提前还款的,应在还款日前至少提前10个公司工作日向贷款人提出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后,双方应另行签订书面协议,载明提前还款后的剩余本金、剩余还款期数和期还款额。协议生效且提前还款资金到账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
5.3 借款人经贷款人同意后提前归还部分本金且缩短剩余还款期数的,剩余的贷款本金仍按本合同第二条约定利率执行。
5.4 以等额本息还款方式的对提前归还的贷款本金,贷款人不重新计算已 肆收的利息,剩余贷款的本金按实际占用期限重新计算。
第六条 借款人的陈述与保证
6.1 借款人是独立的法律主体,具备所有必要的权利能力,能以自身名义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并承担民事责任。
6.2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借款人真实的意思表示,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6.3 借款人在签署和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向贷款人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及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未向贷款人隐瞒可能影响其还款能力的任何信息。
第七条 贷款人的权利与义务
7.1 贷款人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收回贷款本金、利息(包括复利、逾期及挪用罚息),收取借款人应付的费用,行使法律规定或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7.2 在借款人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前提下,贷款人应按本合同约定发放贷款。
7.3贷款人向借款人书面通知下列事项:
(1)放款金额、放款时利率、放款日、还款日、到期日;
(2)借款人的还款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