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宣传月活动方案

2017-06-01

税务系统每年定于4月份集中开展税收宣传,称为“税收宣传月”,怎么写税法宣传月的活动实施方案呢?下面小编给大家介绍关于税法宣传月活动方案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税法宣传月活动方案一

一、宣传月内容

紧紧围绕全面营改增的政策和征管及取得的成效,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组织召开由营改增新增行业企业代表、专家学者、媒体记者等参加的专题座谈会,探讨全面实施营改增对助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税收现代化建设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征求纳税人代表对推进营改增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奏响第25个税收宣传月序曲。深入报道营改增推进情况,包括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的积极效应、新政策和征管内容、确保行业税负只减不增的制度设计、确保5月1日顺利推进试点的准备工作等。宣传各地税务部门落实《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部署,创新纳税服务机制、建立促进诚信纳税机制的经验做法,重点报道对税收信用好的纳税人开通办税绿色通道,提供办税便利,减少税务检查频次等改革措施。进一步推进税法普及教育,加强法治税务基地建设,继续开展税法“六进”活动,开展多种形式的青少年税收信用宣传教育。

二、宣传事项

(一)举办“聚焦营改增试点 助力供给侧改革”专题座谈会。

主要任务:邀请纳税人代表(包括已试点和新试点营改增企业)、内外资会计师事务所代表和部分财税专家,从不同角度,探讨营改增对企业、对行业、对经济的促进作用。邀请中央主流媒体记者,现场了解情况、采访参会嘉宾并进行报道。

分工:办公厅(新闻办)负责邀请参会专家并协调新闻报道,综合调研处负责局领导讲话材料;货物和劳务税司、财产行为税司、纳税服务司、征管科技司、电子税务中心负责梳理与营改增相关的税收政策和税收服务管理举措,并参加座谈讨论、解答相关问题;北京市国税局、地税局负责邀请所属纳税人代表参会。

时间:3月31日完成。

(二)开展全面实施营改增深度报道。

主要任务:组织中央主流媒体采访报道各地近年来营改增试点推行情况,包括全面推开营改增的新政策、改革内容和意义,营改增试点以来的的积极效应,确保行业税负只减不增的政策措施,确保5月1日顺利推进试点的准备工作、国地税加强合作开通营改增办税绿色通道等。与纳税人座谈营改增促进企业发展升级、打通抵扣链条减轻税收负担、建立良好市场环境的感受和建议,了解各地税务部门加强国地税合作、联合完成纳税人档案数据移交工作、委托代征税款以及开通营改增办税绿色通道和推行网上办税等便民办税举措。邀请专家学者撰写营改增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解读和评论文章,全面报道营改增综合效应。

分工:办公厅(新闻办)负责组织媒体采访、邀请财税专家解读和评论、协调媒体做好报道;货物和劳务税司、财产行为税司、纳税服务司、征管科技司负责梳理政策、提供数据、推荐各地典型做法和案例;办公厅(新闻办)负责指导部分省国税局、地税局联合组织营改增新闻发布,联系相关省国税局、地税局配合做好媒体采访、提供素材和案例。

时间:4月中下旬完成。

(三)录播“聚焦营改增试点 助力供给侧改革”电视专题节目。

主要任务:与央视财经频道合作制作《对话》或《经济半小时》专题节目,就营改增有关政策专访总局领导或相关部门负责人。报道税务部门全面落实营改增具体举措,采访试点纳税人对营改增政策感受及办理营改增税务事项的感受。联系专家学者谈营改增在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税收治理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

分工:办公厅(新闻办)联系中央电视台财经频道,确定节目形式,安排记者进行系列采访,联系相关专家学者接受采访;货物和劳务税司、财产行为税司、征管科技司、纳税服务司配合采访;北京市国税局、地税局及有关省税务局配合提供采访案例和素材,并联系接受采访的企业代表。

时间:4月底完成。

(四)组织系列营改增主题在线访谈。

主要任务:货物劳务司负责人在中国政府网进行在线访谈,详细解读营改增改革方案;纳税服务司在税务总局网站进行在线访谈,介绍配合营改增强力推进开展 “问需求、优服务、促改革”活动有关情况,并介绍营改增培训、12366咨询专线、办税服务厅开辟“营改增”绿色通道等便民办税举措;征管科技司和电子税务中心联合在税务总局网站进行在线访谈,介绍营改增征管变化情况,方便基层税务干部尽快掌握新政策,方便纳税人理解办税流程。办公厅做好沟通协调和服务工作。

分工:货物和劳务税司、纳税服务司、征管科技司、电子税务中心准备访谈素材,并现场与网友互动,办公厅新闻办做好协调服务工作。

时间:4月中下旬完成。

(五)以全面实施营改增为重点召开首季度新闻通报会。

主要任务:发布一季度税务部门组织税收收入情况,全面实施营改增相关情况进展情况,包括营改增减免税情况、落实全面实施的准备情况并解读改革实施办法,发布2016全国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名单和第一批税收“黑名单”信息,曝光10起税收违法案件等。

分工:办公厅(新闻办)负责汇总各司提供的素材,准备新闻发布稿,邀请中央主流媒体记者参会,协调新闻报道;货物和劳务税司、财产行为税司、征管科技司、纳税服务司、稽查局等单位提供答问口径素材。

时间:4月下旬完成。

(六)刊播税收公益广告。

主要任务:选择1至2个反映诚信纳税促发展、遵从税法共铸诚信内容的电视公益广告片,联系中央电视台在新闻、财经、法治等频道播出,并同时在各省电视台播出;制作4则“全面实施营改增”税收公益广告,在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报时时间播出,联系北京交通广播电台制播税收专题新闻。

分工:办公厅(新闻办)负责选择电视广告片、录制税收公益报时广告语,联系央视、央广播出;办公厅(新闻办)负责编写公益广告语,货物和劳务税司、财产行为税司、纳税服务司、征管科技司协助录制税收公益报时广告语;北京市国税局、地税局协调北京交通广播电台制播税收专题新闻。

时间:4月中旬前完成。

(七)指导各省税务机关开展主题宣传月活动。

主要任务:指导各省税务机关把握税收宣传月的节奏,注重首轮宣传效应,围绕“聚焦营改增试点 助力供给侧改革”主题,创新税收宣传月活动形式,注重与纳税人、媒体的沟通,开展主题座谈、现场问政等活动,利用税收宣传月带动全年税收宣传工作。加强协调沟通,提倡国税、地税联合推进各项重点税收宣传活动。

分工:办公厅(新闻办)联系部分省份,确定宣传月主题活动安排;北京、上海、广东等省税务机关分别组织好中央领导视察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活动、国地税联合发布全面实施营改增税收征管服务情况、便民办税春风行动“问需求、优服务、促改革”活动开展情况以及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评定结果、曝光税收违法“黑名单”纳税人和涉税违法案件等。

税法宣传月活动方案二

为扎实有效的开展第18个税收宣传月活动,广泛深入地宣传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进一步提高全体公民的税收法律意识,推进依法治税,根据省关于税收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我系统实际,制定《**市国家税务局20xx年税收宣传月活动方案》。

一、围绕主题,突出重点

今年总局确定宣传月的主题是:“税收·发展·民生”。 改善民生问题是党和国家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同时也是全社会关注的热点和重点。经济社会的发展是税收发展的原动力,税收与发展和民生息息相关。税制的设计、税收政策的调整、税收征管公正与否、税收收入的使用、税收负担的高低无不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因此,20xx年税收宣传月要紧密围绕“税收·发展·民生”的主题,按照“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的总体要求,以“税收促进发展,发展改善民生”为主要内容,引导舆论唱响主旋律,重点宣传与公民生活密切相关的税收收入、税收政策、税收管理和纳税服务等有关内容,加强税收工作服务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大局的宣传,加强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加强优化纳税服务的宣传,加强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的宣传,加强税务队伍建设和税务形象的宣传。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60周年,税收宣传工作还要与纪念新中国成立60周年宣传活动结合起来,展示建国60年来财政、税收事业发展的光辉历程。

二、统筹安排,形式多样

(一)做好4月1日集中税收宣传活动。

4月1日,市局和新区局联合在新区交通大厦门前举行盛大的税收宣传月启动仪式,并邀请市电视台现场报道。其余各区县局也要在当地繁华地段设点,张贴标语,举办咨询活动,宣传税收法律、法规,营造税收宣传月活动氛围。

(二)积极组织参加总局的各项活动。总局将组织开展全国税收动漫flash创意大赛、“第三届全国税收短信征集大赛”、“第三届税收公益广告有奖征集活动”、 “税收·发展·民生”主题漫画征集活动、以“税收 发展民生”为主题的有奖征文活动以及建国60周年税收成就征文、“十大优秀税务工作者” 评选活动、网上有奖税收知识竞赛等活动,各单位要做好动员、创作工作,积极组织广大干部参加。

(三)建立中小学校税收教育基地。市局机关在新区选择一所学校,进行“税收教育基地”授牌活动,赠送《青少年税法知识读本》、上一堂税法宣传课,使广大学生认识到税收的重要作用和意义,从小树立依法诚信纳税意识,争当“小小税法宣传员”。

(四)开展问卷调查。4月份开展一次针对纳税人的问卷调查活动,精心设计调查内容,了解纳税人的真实地、迫切的需求,掌握纳税人对税务机关提供的纳税服务存在什么意见和建议召集不同行业有代表性的纳税人就纳税服务、税收政策调整等内容征求纳税人意见,构建和谐的征纳关系。

(五)召开座谈会。面向全市各界聘请20名纳税服务义务监督员,颁发聘书,定期召开座谈会,收集纳税人的意见和建议。

(六) 营造良好宣传氛围。各单位要将税收宣传画广泛张贴在办税服务厅、政务公开栏等醒目位置和街道、社区等公共场所,营造依法诚信纳税的良好氛围。

(七)组成税收宣传小分队深入企业宣传税收优惠政策以及涉税业务的相关税收政策。

(八)在《陕西日报》等省部级以上新闻媒体刊登宣传文章。

三、扎实推进,不走过程

市局要求各单位要动员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总局、省、市局部署的各项活动,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扎实认真的开展税法宣传活动,按期完成税法宣传期间要求报送的各项资料。各区县局、市稽查局均要完成2篇flash动漫作品、3条税收宣传公益广告创意、2篇以“税收·发展·民生”为主题的征文。

税收宣传月期间,各单位报送税收宣传专题信息6篇。市局将通过信息集中反映各单位在税收宣传月活动中的工作动态和经验,交流活动情况,推动工作开展。各单位要及时汇报情况、反映问题,并于3月20日前上报宣传活动方案,并通过信息采编系统及时向市局报送税收宣传月活动的信息。税收宣传月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要认真总结,于4月30日前报送工作总结和两个“税收宣传月优秀创新项目”。

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宣传月活动的组织领导,制定专项计划,保证税收宣传月活动项目、经费和人员的落实,市局将对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税法宣传月活动方案三

一、 突出主题,营造氛围

全国第25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的主题是:“税收.发 展.民生”。今年税收宣传月活动期间,我县将紧扣宣传主题, 以“大孝爱国.诚信.纳税”为载体,在全县开展一系列税收 宣传活动,大力唱响税收促进发展、发展改善民生的主旋律, 着力营造浓厚宣传氛围,为建设全省县域经济排头兵、全市 全面小康先行县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 注重创新,体现特色

开展税收宣传月活动要与时俱进,不断创新,务求实效。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税务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开展一些 具有本地特色的活动,增强税收宣传的影响力。

(一) 开展税收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

3 月31 日,县政府 领导在XX 电视台发表税收宣传月活动动员讲话,拉开全县 税收宣传月活动序幕。4 月1日,在县城地区举办全国第25税收宣传月暨XX 县“大孝爱国.诚信纳税”系列活动启动 仪式,集中开展税收宣传咨询日活动,营造强大的宣传声势。 各乡镇根据自身实际在税收宣传月期间选择合适时机,开展 宣传咨询活动。

(二)开展“大孝爱国.诚信纳税”系列宣传活动。

4 月上旬,由县委宣传部、税务部门联合组织XX“孝德之星”深入 企业、学校等开展“崇尚孝德、诚信纳税”宣讲活动。活动 期间,税务部门还将组织开展“大孝爱国.诚信纳税”税宣 欢乐行、有奖征文等系列宣传活动,营造“大孝爱国、诚信 立业、纳税光荣”的浓厚氛围。

(三)开展“手牵手.心连心”帮扶解困活动。

4 月份,税 务部门要选派200名优秀税务干部深入全县100 户规模以上 企业开展“上门问诊”服务活动,助推XX 经济发展。税务 机关还将深入各结对帮扶对象开展“手牵手.心连心”帮扶 解困活动,密切干群血肉关系,促进社会和谐。

(四)开展“税在我身边.税务开放日”活动。

4 月份,税 务部门要组织部分纳税人到税收征管一线开展征纳互动、交 流体验活动。有针对性地开展纳税人集中学习培训,有效降 低纳税人税收风险,实现征纳双方良性互动。 税收宣传月活动期间,税务部门还要开展形式多样、内 容丰富的送税法进社区、进市场、进农村、进景区等系列活 动,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密切配合,使税 收宣传更具吸引力和感染力。

三、加强领导,保障效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税务机关和相关部门、企 事业单位要统一认识,切实加强对税收宣传月活动的领导, 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密切部门配合

县宣传、财政、公安、工商、质监、 民政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发挥整体优势,形成合力,深入推 进税收宣传各项活动的开展。

(三)确保宣传实效。

税务部门要以开展第25个宣传月为契机,把税收宣传月集中宣传与日常宣传结合起来,把搞好税收宣传月活动与做好当前税收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切 实履行组织收入职责,确保完成全年收入任务,巩固税收宣 传实效。

2016年税收宣传标语口号

1.税收.发展.民生

2.税收促进发展,发展改善民生

3.为国聚财,为民收税

4.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造福于民

5.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税收

6.发挥税收职能作用,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7.发挥税收职能作用,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8.优化纳税服务,规范税收执法

9.履行法律义务,依法诚信纳税

10.严厉打击制售假发票的犯罪行为

11.依法纳税是每位公民应尽的义务

12.税收连着你我他,诚信纳税靠大家

13.发挥税收职能作用,推动构建多点多级支撑

14.问需求、查问题、抓整改、促提升

15.美好天府.和谐税收

16.税企携手.共建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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