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党支部的批复范文2017最新版

2017-04-08

凡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单位都应当建立党的支部。党员不足7名的党支部,一般不设支部委员会;正式党员不足3人,没有条件单独成立党支部的单位,可与邻近单位的党员组成联合党支部。下面是小编收集到的关于成立党支部的批复范文。

成立党支部的批复范文一

xx市祥安建筑机械检测有限公司:

收悉你公司《关于成立公司党支部的请示》(xx检〔20xx〕3号),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有关规定,经局党委研究审查,同意建立xx市xx建筑机械检测有限公司党支部,由张xx同志担任党支部书记,曾xx同志担任党支部纪检委员,姚xx同志担任党支部组织委员。

特此批复。

中共xx市建筑工程管理局委员会

20xx年6月25日

成立党支部的批复范文二

经20xx年3月11日县直工委委员会议研究同意:

新成立“中共xx枯井园省级自然保护区党支部”;

新成立“xx城际铁路老峰和平还建点项目临时党支部”。

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要求,请你们做好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和选举工作,并将结果及时上报。

中共xx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xx 年 3 月 17 日

成立党支部的批复范文三

xx猪业公司:

你公司上报的《关于成立xx猪业有限公司党支部的请示》已收悉。按《党章》有关规定,经镇党委会研究决定,批准成立xx猪业有限公司党支部,设委员5人,其中书记1人。

请你们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具体要求,做好党组织组建和党内选举工作,并将结果及时上报镇党委。

此复

中共xx镇委员会

20xx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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