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法规毕业论文,关于建筑法规的论文
建筑法规是国家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体现国家组织、管理、协调城市建设、乡村建设、工程建设、市政公用事业等各项建筑活动的方针、政策和基本原则。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建筑法规毕业论文,供大家参考。
建筑法规毕业论文篇一
《 建筑法规课程教学改革的几点探讨 》
摘 要:如今伴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我国的建筑行业发展猛进。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随之而来的便是与其有关的法律法规问题。依法从事建筑工作已经是我们目前需要追求的目标。但由于我国高等教育的方法和模式相对滞后,不能跟上形势要求。本文根据目前高校开设《建筑法规》课程所出现的问题,提出几点课程教学改革的意见,以期高校《建筑法规》课程的开设能够达到形势要求,满足学生的学习需要。
关键词:建筑法规;教学方法;改革
DOI:10.16640/j.cnki.37-1222/t.2016.03.259
《建筑法规》是建设工程类专业基础课,课程内容上以法律为主线,以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为辐射,对建筑法律法规进行系统阐述,同时也对于违反相关建筑法律法规所应当担负的法律责任也作了必要的介绍。作为这样一门重点突出、与实际工作关系重大的课程,其具有的时代性和应用性应非常明显,但由于我国课程教学方式等的原因,在实际的《建筑法规》课程教学中都存在了很多的问题。
1 《建筑法规》课程教学所存在的问题
1.1 教学方法过于单调
在《建筑法规》的课程教学中,仍然采用传统的说教式教学方法,学生自主学习的积极性没有被调动起来,过分地依赖于老师的教授。同时,这样一种互动性较差的教学活动,学生对于授课内容的理解较浅,浮于表面,遇到实际问题时可能很难利用学习的理论知识加以解决,更加难以将各项法律法规中的法条内容结合在一起。
1.2 学生对于课程的重视程度不够
由于学习《建筑法规》都是工科类的建筑专业学生,这类学生习惯了公式、计算、图形、图标等,对于纯文字类的建筑法规课程很感冒,所以这类学生往往会产生误解,认为这样“文科”性质的课程是不重要甚至是多余的。加上有的学校将这门课程安排在了临毕业的那一学期,或者将课程设置为选修课或考察课,这些因素也会对学生造成一定的影响,使得学生不能正确理解这门课程。另外,由于我国的建筑法律起步较晚,各种因素使得学生缺乏法律观念,对于运用法律知识解决问题、解决纠纷的意识不强,所以这些问题都造成了学生对于《建筑法规》这门课程的重视程度不够。
1.3 课程知识点繁杂且内容交叉
《建筑法规》课程的内容很多,知识点繁杂,涉及到建设工程法律法规的方方面面,例如建设工程发承包法律制度、招投标法律制度、质量管理法律制度、合同法律制度等,内容非常繁杂。在课程的授课过程中,很多教师都会发现课程前面的知识点与后面的知识点联系很大,往往后面的内容还没有开始介绍就要在前面的知识点中提及,这种情况无疑增加了教学的难度,但这样的联系在《建筑法规》的课程学习中却又是不可避免的,所以,为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带来了难度:穿插的内容教师不得不讲,但学生听起来又完全云里雾里,所以,这就要求教师要熟悉课程内容,在按照教学大纲要求,顺利完成课程内容的同时又要求灵活处理课程先后顺序,调整知识点内容,使得课程前后内容相呼应起来。
2 《建筑法规》课程教学改革的几点探讨
2.1 改变教学方法,用案例教学的方式引导学生自主学习
改变传统的教师“教”、学生“学”的教学现状,让学生融入到课堂教学当中来,把被动教学变动为学生主动学习。传统的教学中,教师为主导力量,教师在课堂上传授知识,这样的教学方法虽然能最大程度地将教师的专业知识传授给学生,但是这种教学方法会对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会造成很大的影响,所以,亟待需要一种既能调动学生积极性又能很好传授知识的教学方法。19世纪70年代哈佛大学法学院院长兰德尔创立案例教学法,哈佛商学院于20世纪20年代,开始运用案例教学法来进行教学。现在,案例教学法已经广泛运用于法学、医学、教育学等行业中。案例教学法以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主动性为主要任务,提高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学习能力。在案例教学中,首先需要精选出典型的、可以代表本次课程主要授课内容的案例,才可以让学生在案例中掌握核心知识;同时,案例的选择又不能太陈旧,要有时代性和典型性,否则不仅会让学生乏味,还使得学生不能很好地掌握知识。
2.2 增加教学内容的时效性
建筑法规是一门应用性和时代性很强的课程,这门课程在教学的过程中所涉及到的法律、法规以及建造师在工作中的业务知识都需要及时进行补充,同时,还要及时向学生更新工程建设相关的标准、最新修订的规范、工程监理以及房地产开发等的相关知识,将最新的信息、研究的成果及时地传授给学生,使得《建筑法规》课堂的教学可以适应现代社会发展和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这就要求授课教师要改变以往那种死板恪守教学大纲的情况,适时更新教学内容,阶段性地进行完善和修改,
2.3 改变考核的方式
目前,《建筑法规》课程的考核方式仍以期末笔试为主,这种考试方式虽能使学生掌握有效知识点,但也将一门应用性较强的课程学习转变成为了简单的应试教育,使得学生对课程的学习会感到更加乏味。所以,需要将传统的课程考核方式进行转变,变单一为多面,不仅有笔试考试,课程授课过程中还可以增加课堂研讨、课程设计等部分,例如,在授课过程的一定阶段,向学生展示一个较为复杂的案例,并通过小组讨论的方式对案例中所反映出的建筑法律问题进行分析,并要求小组提供一份详细的分析过程和案例的解决结果,教师可以针对小组讨论报告来对小组成员的本次研讨情况进行打分,这样的分数占有期末成绩的一定比例,一方面可以促使学生可以改变期末临时抱佛脚的习惯,在课程学习的过程中就要实时掌握课程内容,另外一方面,也可以使得学生所学习的知识更加扎实,尤其是一些法律法规的内容,可以在实践中运用的更加灵活。
3 结束语
《建筑法规》是一门极重要的课程,其与其它专业课程一样,对于建筑类学生的从业能力等有着很大的影响。教学方式的改革,可以提高学生的重视程度,使得学生更好学习这门课程,从更优层次上理解掌握这门课程。
建筑法规毕业论文篇二
《 建筑工程法律与相关法规课程建设和创新 》
摘 要:建筑工程法律与相关法规课程是高职院校工程管理类专业的基础课程。在多年的任教过程中积极开展对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手段、教学方法等方面的研究、改革与建设,注重学生动手能力的培养,使理论教学与生产实践有机结合,让学生在较短的时间内很好地掌握本课程的内容,教学效果显著。
关键词:课程建设;教学改革;师资培养
改革开放30年来,建筑业和房地产业对国民经济的拉动作用不断增强,已经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建筑业作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之一和劳动力最密集及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最多的产业得到空前的发展,而且随着城市化进程和新农村建设,将有更大的人才需求量。
为了实现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目标,多年来我不断研究探索教学内容与课程开发改革,按照“以用定学,学以致用”的原则设计人才培养方案与课程体系,将追求更高的教学效果作为教学行为准则,建立“课堂学习培养法律文书起草能力、施工现场培养解决工程法律纠纷能力”的课程改革思路,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形式和手段等方面积极改革。
一、建筑工程法律与相关法规教学内容的组织
课程教学内容的组织,以建筑企业开展各项业务的主要作业程序为主线,按各项业务开展的先后顺序组织教学内容,以培养和提高学生的实践、集成和创新能力,使学生能够较系统全面地掌握建筑工程法律知识,具有一定的分析、研究、解决工程建设过程中有关实际问题的综合素质与能力。
二、建筑工程法律与相关法规教学目标
课程教学以案例教学为手段,以“学”“会”“懂”和“知识”“能力”的跟进关系为主线,设计了以下目标:1.掌握建设工程项目各阶段建设单位和各从业单位的相关法律规定;2.具备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各阶段遵守、应用法律法规能力;3.教学过程中采用新的教学方法和手段完成实务和案例分析,培养学生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培养团队精神和创新能力、个人的综合能力和拓展能力。
三、建筑工程法律与相关法规的教学方法与手段
(一)实现模块化、任务化、系统化教学模式
根据工作过程的特点,精心设计项目与典型工作任务,将本课程的主要内容划分为7个学习领域,每个学习领域又分为几个学习情境,每个学习情境又有若干个学习内容。学生通过“接受任务、制订计划、确定方法、完成任务、效果评价、工作总结”的工学交替教学模式,在课堂上或者实训室完成每个学习领域的学习任务。
(二)教学方法
1.“面授+讨论”教学法。在讲课中,主讲教师搜寻与建筑法律、法规有关的实证案例,培养学生对建筑法律法规的学习兴趣。经常分组进行课堂讨论和案例分析,采取过程讨论、考核鼓励的方法。2.“任务驱动+情境体验”教学法。通过布置起草合同书、投标函的作业形式,使学生提高实际能力。通过介绍相关律师事务所网站、专业法律网站等网络资源,从而开阔了学习的广度与深度。3.“启发+互动”教学法。课程讲授中,每次新概念的提出尽量采用启发和互动方式,提高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创建课堂的积极气氛。4.“学+做+考+创”教学法。该课程教学中引导学生积极参与实例分析、招投标模拟、编制一系列合同,同时,打破传统的考核方式,考核评价中采用老师评价、学生自评和学生互评等方法,将考核与创新能力相结合。5.“课堂解惑+网上答疑”教学法。在课堂上,主讲教师针对学生的提问及时进行传道解惑,解答学生的疑难;在项目现场,由项目工程师进行指导,利用QQ、E-mail等与学生保持沟通和联系。
(三)教学手段
1.多媒体教学手段。多媒体教学手段是现代教育技术,当课堂教学引入多媒体课件,并与传统教学相结合,将增大课堂教学的信息量,使课堂教学更加直观、生动、具体、容易理解。2.网络教学手段。教师制作该课程的电子课件、电子教材、习题、教学素材库、试卷库等教学资源,形成网络课程,这一教学手段的应用将提高学生课后灵活学习、自主学习的积极性。3.情境教学手段。课堂教学以任务(项目)为载体,以工程过程为导向,引入职业活动训练项目,进行情境教学。把学生分成若干小组,采用任务形式,充分调动每一个学生的学习积极性。4.现场教学手段。充分利用校外实训基地,将现场教学合理穿插于课堂教学中,有计划地带学生到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现场结合实物进行现场教学,增强学生的感性认识,较好地体现工学结合人才培养的要求。
四、课程教学改革
(一)课程教学内容改革的理念与思路
为了加强该课程的可操作性,在对企业人才需求基本情况进行深入调研和论证的基础上,从建筑企业、监理企业、项目咨询公司邀请行业专家,与本课程的教学团队共同研究、开发和设计,认真进行了典型工作任务分析,并将课程内容以工作过程为导向重新编排。科学设计学习情境,认真选取了教学内容。在以任务(项目)为载体的教学过程中,教师在引导学生掌握应知部分的知识后,通过职业活动训练项目的情境教学,引入实践教学情境,培养学生的职业实践技能。
(二)课程师资队伍建设
1.课程师资队伍的建设规划:通过培养、读研、访问、进修、兼职、客座等途径建设一支专业理论水平、教学和科研水平较高的教师队伍;建立健全机制,鼓励、奖励引导教师全面发展;提高教师职称、学历;建立专兼结合的双师型教学队伍。2.措施:(1)鼓励中青年教师进修学习、提高学历和业务素质;(2)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选送青年教师到生产单位培训、实践锻炼,同时聘请企业兼职教师参与教学,提高教学效果;(3)对新上课教师实行“导师制”。指派有丰富经验的副高以上职称的教师对新上课教师指导,要有学习计划和指导计划,期末写出总结交学院和学校进行考核;(4)加强课堂教学内容建设,提高教学质量。采用教研活动、参加科研、教学督导、课堂教学比赛和教学课件比赛等形式提高课堂教学效果;(5)提供平台,鼓励教师多出成果。结合学院的有关要求给青年教师提供了参加教学研究、编写各种教学文件和资料的机会,培养科研、教研的能力。
参考文献:
[1]陈东佐.建筑法规概论.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5.
[2]朱宏亮.建设法规.武汉理工大学出版社,2003.
建筑法规毕业论文篇三
《 试论高职院校建筑法规实训课程改革 》
摘 要:建筑法规课程是高职院校建筑类专业的专业课,对培养建筑人才具有重要作用,然而建筑法规在当前建筑类高职院校教学中存在很多问题。本文通过分析高职院校建筑法规实训课程教学现状中存在的问题,进而提出高职院校建筑法规实训课程改革的路径,以期为高职院校建筑法规实训课程改革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关键词:高职院校;建筑法规实训课程;课程改革
一 高职院校建筑法规实训课程教学现状
第一,法律课程被忽视。法律课程包括法律基础理论课程(如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专业法律课程(如建筑法规)和专业法律实训课程(如建筑法规实训)。但法律课程在高职院校中被忽视,这种状况来自于两方面。一方面,学生不重视法律课程。学生思想认识及学习习惯存在问题。高职学生重理轻文倾向严重,人文素养有所欠缺,学习的功利性动机比较明显。另一方面,学校不重视法律课程。目前大部分高职院校的法律课的课时量都占该课时总量的比例很少,比如我们重庆房地产职业学院建筑设计技术专业的课程设置里2009级法律课程的安排是总理论学时48学时,实训没有,2010级法律课程的安排是总理论学时48学时,实训没有,2011级法律课程的安排是总理论学时32学时,实训没有。因不懂法在合同中无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例子屡见不鲜,但法律课程在课程设置中却不被重视。第二,法律实训课程缺位。一方面,硬件不足。此处的硬件主要指法律实训课程的基础设施。许多高职院校没有相关法律实训设施,实训教学基地是法律职业技能实训教学过程实施的实践训练场所,是实施实训教学计划的基本条件。另一方面,软件不足。此处的软件指相关实训课程组织、管理制度。第三,教材与教学方法陈旧。法律课程本身给人枯燥的感觉,特别是建筑法规具有较强的专业性, 编撰符合高等建筑院校的教材已成当务之急。建筑法规课程的内容涵盖建筑工程建设全过程涉及到的法律法规,涉及建筑企业的资质、工程的承发包、工程合同、工程监理、安全生产、工程质量管理及装饰装修等领域。内容涉及的建筑法律规范数量庞大,内容极其繁杂。由于教材的枯燥,导致教学方法的单一。传统的教学模式是教师在课堂上认真而又全面地讲述,学生被动地记笔记,教学效果可想而知。第四,师资队伍建设。良好的师资是教学成败的关键所在,但现实是缺乏技能型和"双师型"教师。
二 高职院校建筑法规实训课程改革的路径
高职院校法律实训课程教学模式的构建是一个系统的工程,不等同于传统理论讲授课程,也不等同于实践教学方式的简单罗列,它需要以培养学生的职业能力,特别是实际操作和应用能力为基本任务。所以,高职院校应改变传统的讲授方式,而应侧重于培养学生运用法律知识的能力。
(一) 思想上重视法律实训课程
高职院校要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学生意识到其重要性。培养学生法律思维,树立依法治国理念,接受正确的人生教育。模拟法庭试判活动不仅可以培养和巩固学生运用法律规范约束自我,依靠法律手段解决实际案件的思维模式。
(二)构建法律实训教学体系
所谓实训教学,是指以培养学生职业能力,尤其是实际操作能力为目的,在学生学习了一定专业理论之后,由教师引导或指导学生亲自参加与有关专业课程相关的实践训练的教学活动。构建法律实训教学体系,应从以下方面着手:
1确立法律实训课程目标。
教学目标是教学活动实施的方向和预期达成的结果,是一切教学活动的出发点和最终归宿,它是师生通过教学活动预期达到的结果或标准,是学习者通过教学以后能做什么的一种明确具体的表述,并对落实教学大纲、制定教学内容等起着重要导向作用。因此,要建立建筑法律实训课程,首先应明确其目标。建筑类高职院校的目标是培养出适应于各类建筑单位的高技术、高技能应用型复合型人才,在设置建筑法律实训课程目标时,也应以此为基点。
2编写法律实训课程教学大纲与实训教材。
教学大纲是根据学科内容和体系及教学计划的要求编写的教学指导文件,是编写教材和进行教学工作的主要依据,主要包括教学目的、教学要求、教学内容以及讲授和实习、实验、作业时数分配等。建筑法律实训课程的教学大纲应该结合法律理论课程的大纲以及法律实训课程的特点,针对性地制定。另外,重视建筑法律实训课程教材和教辅资料的编写。《建筑法律实训课程》作为一门单独的课程,其内容应以建筑工程施工管理过程中的现实案例为主,重点讲解与案件有关的具体构成要件和应该注意的问题,例如在证据部分,就可以以案卷为载体,重点讲解证据的概念、种类、对象,以及各自的特点和运用时应该注意的问题等。为了丰富其案例,还可以通过建立课题组,深入法院、律师事务所进行调查研究,和律师、法官进行研讨,并将结论纳入教材。
3改进建法律实训课程教学方法。
法律实训的方式有很多,例如课堂案例讨论、辩论,审判观摩,仿真模拟法庭,法律诊所以及到法律部门实习等。对于实体法部分,所涉及的概念原理比较多,可以通过课堂案例讨论、辩论等方式进行,而对于像程序法这样具有比较强的操作性的,就可以通过审判观摩、仿真模拟法庭进行。其中,针对建筑类高职院校,除了采用课堂案例讨论、辩论和审判观摩等方式,还可以采取模拟法庭实训和法律诊所实训的方式。可以将法律实训的教学分为民法、刑法等各个单项项目,并有针对地进行。例如,在民法实训中,可以以合同法模块为重点,让学生模拟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各类建筑工程合同等。据任课老师反映,老师在上实训课的过程中,让学生亲自动手动口的效果会比传统的讲授型学生的接受度要高很多。另一个重点是法律文书写作的实训,对建筑类专业而言,学生在工作中,经常会用到合同,学生应具备一些基础的法律文书能力,以便应对各种法律文件。
(三)建成法律实训场地。
根据法律实训课程体系建设的需要,我们要建成一个模拟法庭(也可用于法律辩论实训教室)和一个合议庭办公室(也可用于法律咨询事务所实训教室)。模拟法庭实验室是进行法律实训课的场所,是所有法律实训课程的载体。对于重庆房地产职业学院的实际情况而言,需要200平方米的大教室一间,装修成模拟法庭,也可用于辩论活动场地。另外需要一间50平方米的教室,装修成合议庭,也可用于法律咨询事务所的实训教学。
(四)建立一支强大的"双师型"法律实训课程教师队伍。
提高法律实训教学质量,关键是教师,担任实训课的指导教师应该是扎实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兼具的教师,对于一位只有理论知识而从未接触过法律实践方面的教师是难以胜任法律实训课教学工作的。通过人才引进、聘用兼职等多种途径引进高学历、高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要鼓励实训教师根据自身实际情况,不定期地深入到各法律单位进行岗位培训、挂职锻炼、实地办案等,积累教学所需法律经验和技能,从而达到"双师型"实训教师水平。同时,学院还可聘请有实践经验的行业专家担任实训课程教学工作,充分发挥法律专业学科带头人的作用,不断提高青年教师的实训教学水平。
参考文献:
[1]乔晓辉.建筑法规课程教学内容探索,科技信息,2009年第27 期.
[2]卓菁.案例教学在高职房地产经营课程中的应用.广西轻工业杂志, 2006第9期.
[3]何峰,建筑法规与房地产法规实务,西南交通大学出版社,2011年9月第1版
[4]樊宏涛.当前高校法律基础教育改革之我见.教育前沿,2010年第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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