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税工资怎么算

2017-06-17

所谓计税工资,是指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允许扣除的工资、薪金标准。现行的计税工资的人均月扣除最高限额为3500元,最早为800元,2006年7月1日改为1600元/人/月。下面让小编来告诉你计税工资怎么算,希望能帮到你。

计税工资怎么算

工资、薪金所得的计税方法详解:

(一)1、应纳税额=(每月收入-3500或480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工资、薪金所得费用扣除标准

(1)工资、薪金所得:2011年9月1日起(含),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为每月3500元。2011年8月31日前,每月扣除2000元。(费用扣除额,不是起征点)

(2)附加费用扣除

2011年9月1日起,在每月扣除3500元的基础上,再减除1300元,即扣除4800元;

适用于:①在中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中工作的外籍人员;②应聘在中国境内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社团、国家机关中工作取得工薪所得的外籍专家;③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外任职或受雇取得工薪所得的个人。

2、雇佣和派遣单位分别支付工资、薪金的费用扣除。

为了有利于征管,采取由支付者一方减除费用的办法:

(1)只有雇佣单位在支付工资、薪金时,才可按税法规定减除费用,计算扣缴税款;

(2)派遣单位支付的工资、薪金不再减除费用,以支付全额直接确定适用税率,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

(3)上述纳税义务人,应持两处支付单位提供的原始明细工资、薪金单(书)和完税凭证原件,选择并固定到一地税务机关汇算清缴其工资、薪金收入的个人所得税。

计税工资的概述

实行计税工资办法的企业,其实际发放工资、薪金在计税工资、薪金标准以内的,可据实扣除;超过标准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

计税工资的标准

计税工资的具体标准,按照财政部规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报财政部备案。具体规定了三种计税工资办法:

一是"工效挂钩"办法;

二是提成工资办法;

三是对未实行上述两种办法的企业采取计税工资办法。

而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计税工资是按企业实际发生额在企业所得税前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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