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是房屋保险不负责赔偿的?

2017-04-14

(一)地震、海啸;

(二)战争、军事行为、敌对行为、恐怖活动、暴动、罢工、没收、征用;

(三)核反应、核辐射、放射性污染;

(四)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寄居人、雇佣人员的故意行为;

(五)保险财产本身缺陷、保管不善、变质、霉烂、受潮、虫咬、自然磨损;

(六)未按要求施工导致建筑物地基下陷下沉,建筑物出现裂缝、倒塌的损失;

(七)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原因导致的损失。

更多相关阅读

最新发布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