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注册分公司流程

2016-12-02

想要做异地注册分公司的朋友要看好了,整理好要办理的证件和资料,别要去办理了才发现少了东西,今天小编整理了异地注册分公司流程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异地注册分公司流程

分公司开业(设立)登记

(一)分公司的登记事项: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经营范围。

(二)分公司设立登记

1.分公司设立登记,如分公司的名称中不单独使用字号,可不履行名称预先登记程序;单独使用字号,应履行名称预先登记程序。

2.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自公司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并应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表式(1))

(2)公司章程以及由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加盖印章的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营业场所证明;(表式(3))

(4)指定(委托)证明;(表式(4))

(5)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3.设立分公司,应当填写如下表式:

(1)《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分公司负责人履历表》;

(3)《分公司营业场所证明》;

(4) 《指定(委托)书》。

《指定(委托)书》 填表须知(适用分公司设立登记)

分公司注册手续

异地注册分公司如下:

一、 名称核定:

1、开办公司的全体股东或股份有限公司的全体发起人签署的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公司的法人资格证明:经工商行政管理局加盖公章的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执照》复印件(用工商局的营业执照专用复印纸复印);

3 分公司负责人照片两张、非当地户籍的需暂住证、计生证,有些地方还需要务工证;

4、联系电话;

5 公司委托代理人的证明(授权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的工作证或身份证复印件;

6、主要经营范围;

二、 工商登记注册:

1 申请报告:公司董事长或分公司负责人签署的分支机构设立登记申请书(加盖公章);

2、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 公司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4、 公司章程及设立分公司的文件、董事会决议(全体董事签名)或股东会决议;

5、 分公司负责人照片(四张)、身份证原件及户籍证明、个人简历(一份)、暂住证、待业证原件;

6、雇工名单(18--24岁男性兵役状况证明、30岁以下学历证明等);

7、场地使用证明(房屋租赁合同、协议,有的工商局要现场踏勘);房屋租赁合同、协议期限必须一年以上(附产权证复印件);

8、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9、其他(如健康证、务工证等);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项目的,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1、 登记机关所发的全套登记表格及其他材料。

三、 凭《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办理企业法人代码证书。

四、 凭《营业执照》和《企业法人代码证书》开设银行帐户。

五、 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申领发票。

凭开办公司(总公司)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国税、地税)、分公司《营业执照》、《企业法人代码证书》、银行开户证明、财务人员相关资质证明等。

六、 统计证。

七、 社保账户等。

一.分公司应具备的条件: 分公司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设立分公司应具备下列条件: 1. 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公司名称必须冠以公司名称全称; 2. 经营范围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公司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3. 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分公司不得与公司在同一经营场所经营。

二.设立登记程序: 1. 进行名称预先核准登记; 2. 填写登记注册书; 3. 提交登记文件、证件,受理后按约定日期领取营业执照。

三.设立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 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表格); 2. 指定(委托)书(表格); 3. 股东会决议; 4. 加盖公司印章的公司章程复印件; 5. 加盖登记机关印章的公司执照复印件; 6. 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7. 经营范围中涉及国家专项审批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四.领取营业执照后应做的工作: 1. 刻制公章; 办理税务及其他有关部门的登记注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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