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调查报告范本

2017-02-22

人口与计划生育是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问题,党和国家始终把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放在十分突出的位置。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计划生育调查报告范本,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计划生育调查报告范本(一)

人口问题是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问题,党和国家始终把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放在十分突出的位置,作为基本国策长抓不懈。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业人口占到了人口总数的70%以上。因此,计划生育工作的难点和重点在农村,其工作更具有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经过多年努力,农村计划生育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面对新的形势,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需要认真研究和探讨解决,笔者就此做了一些调查与思考。

(一)

自上世纪70年代我国实行计划生育政策以来,经过30多年的不懈努力,计划生育工作逐步形成了行政管理、技术服务、群众工作“三位一体”的公共管理和服务体系,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显著成效。以渭源县为例,全县建立完善了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领导机制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实行“一票否决制”,逐步靠实了各级干部的责任;不断完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体系,积极开展群众生殖健康服务,有效提高了农民群众的生殖健康水平;充分发挥村民委员会等自治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强化计划生育民主管理、民主监督,逐步形成了群众参与计划生育的工作氛围。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实施以来,计划生育工作逐步走上了法制化轨道,逐步由过去的以行政和经济方法制约为主转变到以法制手段为主,行政、经济、利益导向相结合的工作方法,走向了工作措施多样化、工作机制科学化、工作方法规范化的轨道,有效控制了人口的过快增长,实现了从高出生、低死亡、高增长到低出生、低死亡、低增长的转变。从渭源县来,目前计划生育工作的基本现状可以概括为“两高两低”:“两高”为一孩育妇比例高,二女户积累高。截止2006年6月底,全县农村一孩育龄妇女比例达到23.39%,二女户占二孩育龄妇女的比例达到12.42%,已超过全省平均水平。“两低”为多孩育妇比例低,自增人数逐年降低。全县多孩育龄妇女比例下降到17.02%,人口出生率近两年下降到10‰以下,自然增长率下降到3‰以下,全县2005年一年级学生人数比2001年减少了2300多人。总的来说,开展计划生育工作30年来,全县少出生3万多人,对促进全县经济发展、人民生活改善、缓解人口给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带来的压力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

虽然农村计划生育工作的整体水平不断得到提升,取得了显著成效,但由于受农村经济水平的制约和农民落后的婚育观念的影响,以及在工作措施方面的不到位,农村计划生育工作仍然存在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难度依然很大。

一是农村计划生育工作受经费制约的问题突出。自从计划生育工作提出建立利益导向机制,由处罚多生向奖励少生转变以来,有效调动了群众主动实行计划生育的积极性。但由于县乡财政拮据,在落实经费上困难很大。尤其是计划生育工作搞的比较好的地方,需要兑现政策的人数越多,落实经费困难更大,负担更重。如渭源县是国扶贫困县,全县大口径财政收入仅1000多万元,主要靠转移支付维持运转。虽然县上努力筹措资金落实各项优惠政策,但由于全县二女户积累比较大,很难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近几年来,县上多方筹措资金为4500多户二女结扎户落实了每户600元的养老储蓄金,但要达到每户1000元的标准,还缺资金180多万元。从2006年度开始,二女结扎户每户要落实3000元的奖励补偿资金,虽然省上能够补贴一半,但另一半要由县乡筹措,按10万人结扎100例二女户的比例计算,全县每年至少结扎二女户350户以上,每年县乡两级要筹措奖励补偿资金在55万元左右,资金筹措十分困难。经费不足严重制约着计划生育各项优惠政策的落实。

二是流动人口管理难的问题较大。随着开放程度的不断提高,农村外出务工人员逐年递增,劳务输出已经成为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为农村经济发展注入了强大活力。但也给计划生育工作带来了新的问题和矛盾,大量计划外出生主要发生在流动人口上。虽然国家和省上都建立了“流动人口信息管理平台”,流入地对流动人口信息提供到网上,但由于流动人口流动性强,流入地管理不够完善,流出人口计划生育管理难的问题一直没有得到有效解决。如渭源县每年流出计划生育重点管理对象在3000人以上,虽然县上在流动人口的管理上采取了追踪管理、发函协查、签订合同等多种形式,但由于追踪管理费用高、距离长,发函协查回复率低、质量差等因素,对流出重点对象一直缺乏有效正常的管理,全县每年400多个计划外出生人口中约有90%以上都是流出人口超生的,造成工作中的摸底难、访视难、环检难、征费难,成为制约全县计划生育水平进一步提升的主要因素。

三是私早婚问题越来越突出。近年来,私早婚比例逐年上升,其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农村男性未婚人数比例大,导致性别比失调。2004年抽样调查表明,全县25-49周岁男性未婚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达到 25.43‰,而女性未婚人口比例只有2.14‰,相差23.29‰,约7600多人,由于进入婚期的男性人口数远远大于女性人口数,为了达到自然平衡,只有女性人口降低婚龄,才能自然地弥补数量上的不足,这个过程虽然受到地理、经济、社会等各种复杂因素的影响,但最终结果是导致女性人口的成婚年龄越来越小,私早婚问题突出。二是农村经济水平普遍比较低,加之自然条件严酷,男青年找对象比较困难,贫困山区尤为严重,一旦有合适的对象,不管年龄是否合法,即举行婚礼。

四是婚姻登记及管理不到位的问题依然存在。新修订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规定:任何地方的男女青年只要有户口薄、身份证可以在任何地方登记领取结婚证。无形中取消了户藉地对领取结婚证的部分限制,造成了婚姻登记与计划生育登记管理的脱节。加上农村婚姻登记点设置较少,有的地方几个乡镇只设一个登记点,在交通上给农民领取结婚证造成了很大不便,使先结婚后登记的现象逐年增多。同时,由于管理上存在漏洞,随时改动出生年月,在结婚年龄上弄虚作假的问题依然存在。婚姻登记制度与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制度的脱节,导致计生部门、民政部门失去了对私早婚问题的有效制约和监控,造成相当一部分已婚育龄妇女不能纳入正常管理。 五是村级计划生育组织作用发挥不好的问题较为突出。由于税费改革之后,村级计生干部普遍减少,基本情况是每村有一个计生专职主任,而各村民小组的计生宣传员基本上由村干部兼任,只保留了人口较多的村名小组的宣传员,育龄妇女自管小组长由于报酬低,工作责任靠得不实,开展工作不够得力。加之村组干部和广大农民群众直接生活在一起,怕得罪人,在提供计划生育真实信息上主动性不强,造成了乡村两级计划生育工作“两张皮”的现象。由于村一级计划生育工作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造成计划生育工作基础不够稳固。

(三)

以上这些问题,主要针对渭源县而言,但也是当前农村计划生育工作中存在的共性问题。这些问题的解决,需要基层进一步靠实责任,强化措施,积极主动地搞好基础工作,也需要国家和省市在政策层面给予调控和协调,共同加以解决。

一是要进一步靠实工作责任,完善计划生育工作网络。继续坚持和完善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领导机制,进一步完善以党委、政府、相关部门、计划生育系统“三线”考核为主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不断强化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在此基础上,着重研究制定靠实村组基层计生干部责任的制度和措施,建立岗位责任与报酬挂钩的奖惩制度,建立报酬增长机制,调动村组干部计划生育工作的积极性,完善计划生育工作网络。同时,加强对基层计生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业务,强化素质,提高其履行计划生育职责的水平。通过完善网络,靠实责任,提高水平,形成计划生育经常抓的工作机制,做到底子清,对象明,各项节育措施及时落实,夯实工作基础。

二是要建立计划生育工作投入机制,加大对贫困地区的经费支持。建立利益导向机制是引导农民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稳定低生育水平,促进农村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这一历史性的转变,是党中央、国务院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在计划生育工作中的具体体现,是计划生育政策的重大调整。但要使各项优惠政策落到实处,必须建立计划生育投入机制。尤其对贫困县要加大经费支持,建议对国扶贫困县落实优惠政策所需资金纳入转移支付范围,从根本上解决贫困县计划生育工作的“瓶颈”问题,使贫困县轻装上阵,主动抓好各项节育措施特别是二女户结扎的落实。同时,要加强监管,确保优惠政策落实到位,使遵守计划生育政策的群众真正得到关怀,得到实惠,带动广大群众转变婚育观念,逐步走上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道路。

三是要完善流动人口管理制度,切实加强流动人口管理。进一步完善“以现居住地为主”的流动人口管理体制,明确流出地和流入地的责任,充分发挥流动人口信息平台的作用,认真执行协议管理、协查通报、数据共享、信息公告等制度,共同做好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在具体工作中,对流出人口,流出地要全部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签订管理合同。对流出已婚育龄妇女要主动和流入地联系,实行委托管理,并加强联系,形成流出地、流入地互动的管理机制。流入地要加大管理力度,定期验证,及时督促落实节育措施,及时向流出地反馈婚育信息,提高协查通报率和信函回复率,保证回函质量,杜绝弄虚作假。对流入人口,流入地要与本地户籍人口一样,实行同宣传、同服务、同管理。各部门要加强协作,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计生、公安、工商、劳动等部门齐抓共管,摸清外来流动人口底数,分类梳理,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实行动态管理。要主动为流入人口提供优质服务,做到跟踪到人,随访到人。

四是要加强婚姻登记管理,加大私早婚治理力度。治理私早婚问题,关键是公安、民政部门要把好婚姻登记关口,防止篡改户口薄、身份证等弄虚作假行为。要建立责任追究制,对弄虚作假的工作人员,一经发现要严肃查处。要合理设置婚姻办证点,建议2万人以下的乡(镇)设立一个办证点,2万人以上的乡(镇)设立两个办证点,一方面方便群众领取结婚证,另一方面加强对婚姻登记监管。同时,要加强对未婚青年的监管,实行定期巡查,坚决杜绝私婚行为。要深入开展婚育新风宣传教育活动,宣传早婚早育的危害,提倡晚婚晚育,转变群众婚育观念。

五是要强化优质服务,不断提高群众的生殖健康水平。要进一步加强乡镇计生服务站建设,改善服务站基础设施条件,加强服务站技术人员力量,进一步提高环情、孕情服务及节育手术、术后随访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水平。同时,积极主动开展出生缺陷干预、妇女病普查普治、婚育咨询等生殖保健服务,不断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的生殖健康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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