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租房申请条件放宽 公租房申请指南

2017-05-08

近日,根据北京市住建委消息,北京公租房申请条件放宽,原非京籍要求“不超过35岁”改为“不超过45岁”。今天就来聊一聊,公租房申请到底是怎么回事?

北京住建委新发布:45岁以下无房可申请

9月23日,从北京市住建委网站获悉,继今年5月北京公租房启动第一次试点向无房新职工配租后,第二次试点从9月22日起开始。

目前,海淀区苏家坨公租房项目129套房源面向无房职工配租并已经启动报名,报名时间截止至10月18日。

与之前相比,此次试点对于非京籍申请人的年龄要求放宽了10岁:从不超过35岁改为不超过45岁;但京籍不变。在工作年限方面,第一次试点的“新就业”(刚参加工作)限定条件,在本次试点已取消,工作时间长一点的无房职工也能申请了。

据介绍,苏家坨公租房项目位于海淀区苏家坨镇,本次配租房源共计129套,建筑面积36.65㎡至70.39㎡。租金标准为31元/㎡·月。租金包含物业管理费,不包含供暖费、水费、电费、燃气费、电话费、上网费、有线电视初装及收视费等。

那么新的公租房申请条件是怎样的呢?

根据住建委的要求,参加本次配租的家庭,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本市户籍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属于东城区、西城区、朝阳区、海淀区、石景山区或丰台区,申请家庭成员在本市均无住房。

非本市户籍申请人,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45周岁,申请家庭成员在本市均无住房,且按照住房限购政策,具有购房资格。申请人工作单位须位于海淀区且在海淀区注册,所处行业符合北京市产业发展需要,未列入产业禁止和限制目录。

可以看出,与第一次试点相比,此次的非本市户籍申请人的年龄标准进一步放宽,从不超过35岁放宽至不超过45岁。不过要求中提到的京籍申请人年龄范围仍然不变,为18至35岁。

需要注意的是,每个家庭只能配租一套公租房,已经签约配租、配售其他保障房的家庭,不得参加此次配租。配租申请以家庭为单位,申请家庭成员包括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申请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配租顺序主要依据什么?

在配租次序方面,第一次序为具有项目所在区户籍或在项目所在区工作的申请人;第二次序为其他符合条件的申请人。

第一次序申请人全部完成配租程序后,房源仍有剩余的,再面向第二次序申请人进行配租。同一次序内按照申请时间先后实施配租。

据悉,本次试点快或于今年12月份办理选房、签约和入住手续。承租期限3年,总比被房东催着多次换房要踏实许多。当然,本次可申请房源数量对于广大刚需需求来讲,仍是杯水车薪,但及时了解信息也不失为一条后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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