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声乐表演中的音乐美学论文
声乐表演艺术与其他艺术学科一样,都遵循于一定的美学原理。声乐表演艺术是一种在声乐作品创作的基础上,结合表演者对声乐作品的理解进行的二度创作,给声乐作品重新赋予了新的生命和内涵。 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浅谈声乐表演中的音乐美学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浅谈声乐表演中的音乐美学全文如下:
摘要:对于音乐而言,音乐美学是其最重要的基础,音乐美学是音乐和美学之间的交叉产物,是从美学的角度看待音乐艺术,在声乐表演中,音乐美学渗透在各个环节,如作品处理、表演技巧、情感表达等,因此,对声乐表演中的音乐美学进行阐述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声乐表演;音乐美学;作用
前言
在声乐表演中,音乐美学是其最重要的基础和指导原则,表演者在进行声乐表演时,需要具备良好的审美意识、创造力,这样才能将表演中熟练的技巧、表演艺术体现出来。另外通过音乐美学,还能将声乐作品的特征、风格用独特的视角演绎出来,并引起观众的认可,因此,对声乐表演而言,音乐美学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1.音乐美学的概述
音乐美学是美学的一个重要分支,是音乐和美学的结合体,同时音乐美学也是音乐的重要基础理论学科。音乐美学的本质是对音乐的美进行研究,具体内容包括音乐形式、音乐特征、人类想象、情感、感知等与音乐的关系。音乐美学是一种社会科学,是通过理性的方法对音乐艺术进行探究,音乐美学涉及到的范围很大,社会科学、自然科学等领域中的研究成果,都可以对音乐形式进行探究。利用音乐美学,能极大的促进音乐艺术的发展,提高音乐艺术的欣赏价值。
2.音乐美学对声乐表演的重要作用
音乐美学对声乐表演的作用不言而喻,首先音乐美学是声乐表演的基石,声乐表演不仅仅是对技术的一种表现,更重要的是将声乐作品的内涵展现出来,这才是音乐的本质。在声乐表演中,最重要的是将作曲家创作作品的情感、意图、利用作品传达的思想表现出来,同时还需要表演者将自己对作品的理解、感受表达出来,这样才能获得良好的表演效果。通过音乐美学的应用,能实现声乐表演过程中的音乐创作,并从音乐美学的审美特点出发,将节奏、音高、音程、音色等声乐的基本形式体现出来。在具体的声乐表演中,往往对表演者的审美有很高的要求,表演者不仅需要对作品本身进行鉴赏,还需要结合自身的感触去演绎作品,可以说声乐表演是表演者内在感触和外在感知有效结合的审美活动,这就需要利用音乐美学来提升声乐表演的审美价值,从而提高声乐表演的欣赏性。由此可见,音乐美学对声乐表演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3.声乐表演中的音乐美学
在声乐表演中,表演者在与观众互动过程中会形成审美对象,对于表演者,也就是声乐表演的主体,其表演有演唱、外在形式两种情况,表演者的表演是构成审美对象的基础,而观众的视觉、听觉、意识是审美意识形成的基础,因此,在对声乐表演中的音乐美学进行分析时,需要从表演主体和观众两方面进行。
3.1 声乐表演中表演主体的审美意识
对于声乐表演,其本身就是一个比较具体的过程,其表述的内容是表演者内心活动的外在体现,因此,表演者在实际表演中,承担着声乐作品二度创作的任务,是声乐作品首次创作(作曲家创作作品)和作品三度创作(观众对声乐作品的欣赏)的连接桥梁,表演者不仅需要将作品本身的内涵表现出来,还需要满足观众的审美需求。在声乐表演中,是通过视觉、听觉共同实现的,声乐表演本身就是表演者个人审美情感的外在体现,因此,声乐表演中的音乐美学与表演主体的审美意识有很大的关联。
在声乐表演中,人们经常会发现这种情况,不同的表演者,即便演唱同一首歌,演绎出来的效果也存在很大差异,其主要原因就是表演主体的音乐文化修养有一定差异,导致其审美观念也存在一定偏差,最终造成演唱效果不同。作曲家在创作作品时,只是将没有灵魂的音符书写在乐谱上,作品的情感、内涵都需要表演者自己体会,并赋予作品生命力。在科学技术如此发达的今天,人们还是很喜欢真人演唱表演,其主要原因就是人们在欣赏表演者个体的创作性表演,这里面渗透着表演者的智慧、情感,这是非真人表演无法代替的。
人们之所以普遍喜爱音乐,其主要原因是音乐表演经过不同表演者的创作,会产生不同的效果,并且会引起不同观众的共鸣。有很多优秀的表演,会超出作曲家的预想,让作品的情感、内涵更加形象,因此,表演主体的审美意识是声乐表演中音乐美学的重要体现,是实现声乐作品二次创作的重要环节。
3.2 声乐表演中观众的审美意识
每一个音乐作品都有其历史风格,不同时期演绎出来的声乐作品有不同的效果,同时不同时期的音乐作品,在不同表演者手中也有不同的处理方式,很多表演者在进行声乐表演时,会在作品一次创作的基础上,注入自己的理解、风格及情感,这就造成了不同的审美价值,但是表演者的审美并不能代表观众的审美,表演者必须结合所处时代进行作品演绎,这也就是音乐美学中的“尊重作品历史背景,用当代人的眼光进行表演”。只有用当代人的眼光,对作品进行分析,并从中找出符合时代要求的新元素,这样才能满足观众的审美情趣,实现作品的当代性与历史性相结合,获得最佳的声乐表演效果。
对于不同民族的观众,其音乐审美观念有很大的差异,这也导致当前声乐表演中,作品的旋律、节奏、音阶、曲风、结构等有很大的差异,例如拉丁民族的音乐,其风格注重热情,并且带有一定的轻浮气息,这种风格有很多观众难以接受,但对拉丁民族来说,这是最优美的音乐;而对于日耳曼民族的音乐,其风格典雅含蓄,含有深刻的哲学含义;嘻哈音乐充满了乐观、积极的精神。因此,声乐表演必须从观众的角度出发,结合观众的审美意识,演绎满足观众审美要求的作品,这样才可以获得观众的认可,获得预期的表演效果。
在声乐表演中,“情”是十分重要的一个环节,是激发观众想象的重要元素,优秀的表演者会在对作品进行处理时,注入自己的真是情感,以引起观众的共鸣,唤醒观众内心最深处的情感,给观众留下最深刻的印象。因此,对声乐表演中的音乐美学而言,情感体验是十分重要的一个环节,也是最能满足观众审美需求的元素,表演者在进行声乐表演时,必须将注重自身的情感体现,对作品进行再次发现、再次创作,挖掘作品每一个情感元素,赋予其新的生命力,并利用优秀的情感表现能力将其表现出来,这样才能满足观众的审美需求。很多时候表演者的情感投入过于虚假,往往会引起观众的反感,因此,声乐表演必须注重情感的真实投入。
4.总结
声乐表演本身就是将艺术和音乐有效地结合在一起,给人一种情感、理智完美结合的艺术美,通音乐美学,能对声乐表演进行深层次的修饰,提高声乐表演中的艺术价值,因此,表演中必须充分重视声乐表演中音乐美学的重要作用,结合优秀的表演技巧、真实的情感体验,演绎出符合观众审美需求的作品,给观众一种艺术美的精神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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