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贷记账法的贷方登记_借贷记账法的具体内容

2017-06-02

借贷记账法是会计最重要的核算方法,没有借贷记账法就没有现代会计,但是对于借贷记账法的记账符号借和贷的涵义并没有给出明确的界定。下面小编就为大家解开借贷记账法的贷方登记,希望能帮到你。

借贷记账法的贷方登记

在复式记帐法中,使用最广泛的就是复式记帐法了。所谓复式记帐法是以“借”、“贷”两个字做为记帐符号,记录会计要素增减变动情况的一种复式记帐法。所以这个“借”、“贷”不能从字面上去理解,“借”、“贷”可不是谁欠了谁,它只是一种符号而已,没有实在的意义。

要学习借贷记帐法首先要知道借贷记账法的对象是会计要素的增减变化过程和结果,而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又是主要的会计要素,所以

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

这个公式是借贷记账法的基础

借贷记帐法的基本结构是:每个账户都分为“借方”和“贷方”,一般来说规定账户的左方为“借方”,右方为“贷方”。在帐户的借方记录经济业务,可以称为“借记某账户”;若在账户的贷方记录经济业务时,则可以称为“贷记某账户”。

在会计实务上以“借”表示资产的增加和负债及所有者权益的减少;以“贷”表示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的增加及资产的减少。具体地说,资产的增加应记在资产类的有关账户的借方,资产的减少应记在资产类的有关账户的贷方;负债及所有者权益的增加应记在其有关帐户的贷方,负债及所有者权益的减少记在其有关账户的借方。凡账户若借方有余额,表示为资产的余额。凡账户贷方有余额,表示为负债及所有者权益的余额。一般资产类账户都为借方余额,负债及所有者权益为贷方余额。其结构是不同的。

借贷记账法的记账规则

借贷记账法的记账规则可以概括为: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

第一,任何一笔经济业务都必须同时分别记录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账户中去;

第二,所记录的账户可以是同类账户,也可以是不同类账户,但必须是两个记账方向,既不能都记入借方,也不能都记入贷方;

第三,记入借方的金额必须等于记入贷方的金额。

借贷记账法是复式记账法的一种。它是以“借”、“贷”为记账符号,以“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的会计等式为理论依据,以“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为记账规则的一种科学复式记账法。

借贷记账法以“借”、“贷”二字作为记账符号,并不是“纯粹的”、“抽象的”记账符号,而是具有深刻经济内涵的科学的记账符号。从字面涵义上看,“借”、“贷”二字的确是历史的产物,其最初的涵义同债权和债务有关。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借贷记账法得到广泛的运用,记账对象不再局限于债权、债务关系,而是扩大到要记录财产物资增减变化和计算经营损益。原来仅限于记录债权、债务关系的“借”、“贷”二字已不能概括经济活动的全部内容。它表示的内容应该包括全部经济活动资金运动变化的来龙去脉,它们逐渐失去了原来字面上的涵义,并在原来涵义的基础上进一步升华,获得了新的经济涵义:

第一,代表账户中两个固定的部位。一切账户,均需设置两个部位记录某一具体经济事项数量上的增减变化(来龙去脉),账户的左方一律称为借方,账户的右方一律称为贷方。

第二,具有一定的确切的深刻的经济涵义。“贷”字表示资金运动的“起点”(出发点),即表示会计主体所拥有的资金(某一具体财产物资的货币表现)的“来龙”(资金从哪里来);“借”字表示资金运动的“驻点”(即短暂停留点,因资金运动在理论上没有终点),即表示会计主体所拥有的资金的“去脉”(资金的用途、去向或存在形态)。这是由资金运动的内在本质决定的。会计既然要全面反映与揭示会计主体的资金运动,在记账方法上就必须体现资金运动的本质要求。

借贷记账法的账户设置

在借贷记账法下,账户的设置基本上可分为资产(包括费用)类和负债及所有者权益(包括收入)类两大类别。

资产类账户的借方登记增加额,贷方登记减少额,一般为借方余额(账户余额一般在增加方,下同)。

资产类账户的期末余额公式为:期末借方余额=期初借方余额十本期借方发生额一本期贷方发生额

负债及所有者权益类账户的贷方登记增加额,借方登记减少额,一般为贷方余额。

负债及所有者权益类账户的期末余额公式为:期末贷方余额=期初贷方余额+本期贷方发生额一本期借方发生额。

更多相关阅读

最新发布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