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账凭证的填制和审核

2017-06-12

记账凭证填制课程理论性强,实践性要求严格、规范。下面小编就为大家解开记账凭证的填制和审核,希望能帮到你。

记账凭证的填制和审核

专用记账凭证的填制方法

专用记账凭证包括收款凭证、付款凭证和转账凭证,下面对各种专用凭证的填制方法进行阐述。

(1)收款凭证的填制方法。收款凭证是用来记录现金、银行存款收款业务的凭证,是会计人员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填制的。

收款凭证的填制方法是:凭证左上角“借方科目”处,按照业务内容选填“银行存款”或“现金”科目;凭证上方的“年、月、日”处,填写财会部门受理经济业 务事项制证的日期;凭证右上角的“字第号”处,填写“银收”或“收”字和已填制凭证的顺序编号;“摘要”栏填写能反映经济业务性质和特征的简要说明;“贷 方一级科目”和“二级科目”栏填写与银行存款或现金收入相对应的一级科目及其二级科目;“金额”栏填写与同一行科目对应的发生额;“合计栏”填写各发生额 的合计数;凭证右边“附件张”处需填写所附原

始凭证的张数;凭证下边分别由相关人员签字或盖章;“记账”栏则应在已经登记账簿后划“√”符号,表示已经入 账,以免发生漏记或重记错误。

(2)付款凭证的填制方法。付款凭证是用来记录现金、银行存款付款业务的凭证,是会计人员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填制的。

付款凭证的格式及填制方法与收款凭证基本相同,只是将凭证的“借方科目”与“贷方科目”栏目交换位置;填制时先填写“贷方科目”的“现金”或“银行存款”科目,再填写作为与付出现金或银行存款相对应的一级科目和二级科目。

对于现金和银行存款之间以及各种银行存款之间相互划转业务的,一般只填制一张付款凭证。如从银行取出现金备用,根据该项经济业务的原始凭证,只填制一张 银行存款付款凭证。记账时,根据该凭证同时记入“现金”和“银行存款”账户。这种方法不仅可以减少记账凭证的编制,而且可以避免重复记账。

收款凭证和付款凭证既是记账人员登记日记账和有关总账及明细账的依据,同时又是出纳人员收款、付款的依据。因此,出纳人员必须根据由会计主管人员审核的收款凭证和付款凭证办理收款、付款业务,借以通过会计人员填制、审核收款凭证和付款凭证,监督企业单位的现金、银行存款的收付业务,加强对货币资金的管理。

(3)转账凭证的填制方法。转账凭证是根据不涉及现金和银行存款的转账业务的原始凭证填制的。转账凭证的格式与收、付款凭证的格式不同之处在于,凭证左 上角不设主体科目(或称设证科目),而将经济业务的对应科目按先借后贷的顺序全部填入“总账科目”和“明细科目”栏目,并通过将各科目金额按记账方向填入 相应的“借方金额”或“贷方金额”来确定科目间的对应关系。转账凭证其他栏目的填写方法与收、付款凭证相同。举例如下。

通用记账凭证的编制

通用记账凭证的格式和填制方法与专用记账凭证中的转账凭证相同。

通用记账凭证是用以记录各种经济业务的凭证。采用通用记账凭证的经济单位,不再根据经济业务的内容分别填制收款凭证、付款凭证和转账凭证,所以涉及到货币资金收、付业务的记账凭证是由出纳员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收、付款后填制的,涉及转账业务的记账凭证,是由有关会计人员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填制的。在借贷记账法下,将经济业务所涉及的会计科目全部填列在“借方余额”或“贷方余额”栏内。借、贷方金额合计数应相等。制单人应在填制凭证完毕后签名盖章,并在凭证右侧填写所附原始凭证的张数。 记账凭证必须具备的基本内容

1、填制单位的名称;

2、记账凭证的名称;

3、填制凭证的日期;

4、凭证的编号;

5、经济业务内容的摘要;

6、应借、应贷的会计科目(包括一级科目、二级科目或明细科目)和金额;

7、所附原始凭证的张数;

8、会计主管、制证、审核、记账等有关人员的签名或盖章。

记账凭证审核的主要内容

1.审核是否按已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记录的内容与所附原始凭证是否一致,金额是否相等;所附原始凭证的张数是否与记账凭证所列附件张数相符。

2.审核记账凭证所列会计科目(包括一级科目、明细科目)、应借、应贷方向和金额是否正确;借贷双方的金额是否平衡;明细科目金额之和与相应的总账科目的金额是否相等。

3.审核记账凭证摘要是否填写清楚,日期、凭证编号、附件张数以及有关人员签章等各个项目填写是否齐全。若发现记账凭证的填制有差错或者填列不完整、签章不齐全,应查明原因,责令更正、补充或重填。只有经济审核无误的记账凭证,才能据以登记账簿。

所有填制好的记账凭证,都必须经过其他会计人员认真的审核。在审核记账凭证的过程中,如发现记账凭证填制有误,应当按照规定的方法及时加以更正。只有经过审核无误后记账凭证,才能作为登记账簿的依据。记账凭证的审核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记账凭证是否附有原始凭证,记账凭证的经济内容是否与所附原始凭证的内容相同。

(2)应借应贷的会计科目(包括二级或明细科目)对应关系是否清晰、金额是否正确。

(3)记账凭证中的项目是否填制完整,摘要是否清楚,有关人员的签章是否齐全。

记账凭证审核的注意事项

为了正确登记账簿和监督经济业务,除了编制记账凭证的人员应当认真负责、正确填制、加强自审以外,同时还应建立专人审核制度。如前所述,记账凭证是根据审核后的合法的原始凭证填制的。因此,记账凭证的审核,除了要对原始凭证进行复审外,还应注意以下几点:

1、合规性审核

审核记账凭证是否附有原始凭证,原始凭证是否齐全,内容是否合法,记账凭证的所记录的经济业务与所附原始凭证所反映的经济业务是否相符。

2、技术性审核

审核记账凭证的应借、应贷科目是否正确,账户对应关系是否清晰,所使用的会计科目及其核算内容是否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金额计算是否准确。摘要是否填写清楚、项目填写是否齐全、如日期、凭证编号、二级和明细会计科目、附件张数以及有关人员签章等。

在审核过程中,如果发现差错,应查明原因,按规定办法及时处理和更正。只有经过审核无误的记账凭证,才能据以登记账簿。

对会计凭证进行审核,是保证会计信息质量,发挥会计监督的重要手段。这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要做好会计凭证的审核工作、正确发挥会计的监督作用,会计人员应当做到:既要熟悉和掌握国家政策、法令、规章制度和计划、预算的有关规定,又要熟悉和了解本单位的经营情况。这样,才能明辨是非,确定哪些经济业务是合理、合法的;哪些经济业务是不合理、不合法的。会计人员应自觉地执行政策,遵守制度,正确处理各种经济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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