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摄影工作是什么

2017-06-01

新闻摄影必须体现一个“新”字,它所反映的必须是正在发生的、引人关注的 新闻事实。如政治事件、经济消息、社会热点、国际关系以及反映社会生活的纪实性报道等。那么新闻摄影工作是怎样的?下面就由小编来阐释一下新闻摄影工作,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新闻摄影工作:关于新闻摄影的基本观点

1.新闻摄影是以摄影画面形象为主要表现的形式。其基本任务是报道各种新的事实,属于新闻工作的范畴。那种认为新闻摄影报道既是新闻报道、又是艺术创作的观点是不对的。

2.新闻摄影必须服从新闻工作的一般原则。在一般原则指导下,必须充分照顾其形象表现的特点,才能扬其长、避其短,充分地发挥其形象报道的威力。那种忽视新闻摄影形象特点的做法也要予以克服。

3.新闻照片是由摄影画面形象和具备新闻诸要素的文字说明结合而成的,对两者的要求应力求一致。比如,要求报道的内容应是真人真事,要求表现这一内容的画面形象也应是真情实景。而决不能在文字说明上要求服从新闻的真实原则,而在形象表现上却允许似是而非。

4.新闻照片的画面形象,应是新闻现场情景有选择的摄影纪实。这种画面形象必须是摄影记者在现场观察的基础上,经过最有代表性的情节和瞬间的选择、摄取得来的,而不是什么“创作”的产物。新闻照片的画面形象必须服从新闻的真实原则。

5.衡量新闻照片的画面形象,应坚持新闻的标准,主要是情景真实、观点鲜明、富有现场气氛;而不能把艺术照片的衡量标准强加到新闻照片头上,求全责备。人们常常以“艺术性”来衡量新闻照片的形象表现力,从习惯上说来,也未尝不可。但是,当使用这种说法时,要注意把两种不同性质的照片区别开来。

二、新闻摄影工作:关于新闻摄影的采访报道

从读图时代提倡“抓新闻”以来,国内摄影报道确实取得了很大的进步。摄影记者应更多地深入到基层,独立地进行调查研究,把“抓新闻”落到实处,并推向新阶段。由于新闻摄影的形象特点,决定了它只能选择那些正在发生和发展的具体的新闻事实作为直接拍摄的对象,而不是那些时过境迁或者抽象的东西。

实践又说明,从国内摄影报道说来,这种正在发生和发展的具体的新闻事实,主要发生在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群众的实际生活之中。实践证明适应摄影报道的新闻事实,仅从领导机关去了解是不够的;依靠别人也是不行的,只有依靠自己的力量,深入实际,深入群众,通过认真的访问和观察,去发现、追寻,甚而去“碰”。摄影记者力争每次都能赶到现场。这样才有可能进行全面的了解和观察,不断明确报道思想,并进而解决照片的形象表现和拍摄问题。

三、新闻摄影工作:关于新闻摄影的形象表现

1.现场形象观察——结合采访,对现场进行深入观察,以达到从内容到形式的结合,全面把握被摄对象,是形象表现的基础。摄影记者新闻敏感,要掌握“问”和“看”两样功夫。现场观察要力求深透,随时注意现场的中心和高潮的出现,并力求看到事实发展的全过程。要心明、眼亮、腿勤、手快,边观察、边选择。

2.现场形象选择——在深入观察的基础上,找到现场全局中最有代表性的情节,以及事实发展中最有代表性的瞬间,是新闻照片形象表现的关键所在。选择中首先要考虑摄影报道的需要,同时还要考虑现场摄取的可能,判断要准确,选择要得当。选择是为了摄取,并随时准备摄取。现场情况变化多端,万不可墨守“先选后拍”的程序,以至坐失良机。

3.现场形象摄取——一般来说,观察和选择在前,摄取在后;但摄取中又有观察和选择,且三者常常是紧密相连的。摄取时要充分发挥摄影技术技巧的作用,把初步选定的情节实地表现出来。这时,要以获得最有代表性的情节的最佳瞬间形象为中心,并优先选择拍摄点和拍摄时机两个主要环节。因为拍摄点决定着主体的地位和画面的基本结构,即拍摄时机则决定着主体的动势和神态,这些都是构成画面形象的基本因素。而这些因素的结合,实际上也决定着光感、透视、层次等等其他因素。当然,这些问题的解决,有时是一致的,但常常是矛盾的。在发生矛盾时,一般应服从对主体形象的表达这个大局,避免面面俱到,求大求全,以至妨害对主体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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