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运车超员怎么处罚

2017-03-28

众所周知,不同车型的汽车都规定的有相应的核准准载人员数量,原则上要求必须按照规定载人,否则的话就属于交通违章行为。那么,你知道客运车超员怎么处罚吗?下面就是小编为你整理的客运车超员处罚规定,欢迎阅读。

客运车辆超员处罚规定

超载扣分和处罚规定,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客车超载

客车超载扣分标准:

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一次扣12分;

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一次扣6分。

客车超载罚款标准:

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超过额定乘员百分之二十(20%)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2、货车超载

货车超载扣分标准:

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一次扣6分。

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一次扣3分。

货车超载罚款标准:

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提示:

①发生汽车或客车超载的情况,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

②运输单位的车辆有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情形,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车辆高速超载如何处罚

通过对新交规政策的解读,我们得知,凡是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车辆均算是超员超载,将按照新交规进行处罚。新交规对重点车型驾驶人的超员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提高了记分分值:

驾驶营运客车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一次记12分;

驾驶营运客车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或者驾驶其它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一次记6分;

驾驶营运客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一次记3分。

交通违章扣分新规定

一、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一分

1、 未携带行驶证、驾驶证;

2、 驾驶未放置有效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

3、 驾驶未按规定放置保险标志的机动车;

4、 违反灯光使用、危险报警闪光灯使用规定。

二、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两分

1、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不及安全带;

2、 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

3、 营运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到20%;

4、 驾驶时拨打、接听电话的;

5、 遇到前方机动车排队或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向车道、穿插等候车辆。

三、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三分

1、 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

2、 未按照禁止标线指示行驶;

3、 转弯的机动车未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

4、 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未让左转弯车辆先行;

5、 在高速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道路行驶;

6、 遇有执行紧急任务的特种车未按照规定让行;

7、 城市道路中不按规定超车、逆向行驶。

8、 未按照禁止标线指示行驶

9、 超速驾驶但未超过限速50%

四、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六分

1、 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

2、 在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上遇交通拥堵占用应急车道行驶;

3、 不按规定避让校车;

4、 闯红灯。

五、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

1、高速公路倒车、逆行、穿越中央隔离带调头

2、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以及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

3、酒驾醉驾

4、事故后逃逸但未构成犯罪

5、未悬挂、伪造、变造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不按规定安装号牌、故意遮挡污损号牌(新修订条款)

6、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7、驾驶公路客运车辆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8、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9、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

一、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一分

1、 未携带行驶证、驾驶证;

2、 驾驶未放置有效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

3、 驾驶未按规定放置保险标志的机动车;

4、 违反灯光使用、危险报警闪光灯使用规定。

二、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两分

1、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不及安全带;

2、 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

3、 营运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到20%;

4、 驾驶时拨打、接听电话的;

5、 遇到前方机动车排队或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向车道、穿插等候车辆。

三、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三分

1、 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

2、 未按照禁止标线指示行驶;

3、 转弯的机动车未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

4、 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未让左转弯车辆先行;

5、 在高速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道路行驶;

6、 遇有执行紧急任务的特种车未按照规定让行;

7、 城市道路中不按规定超车、逆向行驶。

8、 未按照禁止标线指示行驶

9、 超速驾驶但未超过限速50%

四、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六分

1、 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

2、 在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上遇交通拥堵占用应急车道行驶;

3、 不按规定避让校车;

4、 闯红灯。

五、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

1、高速公路倒车、逆行、穿越中央隔离带调头

2、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以及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

3、酒驾醉驾

4、事故后逃逸但未构成犯罪

5、未悬挂、伪造、变造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不按规定安装号牌、故意遮挡污损号牌(新修订条款)

6、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7、驾驶公路客运车辆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8、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9、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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