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学习方法培养

2017-06-05

让孩子取得好的学习成绩,那好的学习方法就必不可少了,小学生的学习方法如何培养呢?下面小编整理了关于小学生学习方法培养,供你参考。

小学生学习方法培养篇一

一、学会预习,逐步提高自学能力

成功的预习能激发学生的求知欲望,促使学生自觉地自学书本知识,而预习的效果如何又直接反映了学生对知识的理解程度。在预习的过程中,教师应为学生谋求一条思考探索的道路,也就是设计预习提纲,让学生按照预习提纲指导学生阅读书本知识,发现疑难问题,让学生带着问题,有准备走进课堂,变学生被动接受为主动参与学习。这样,不仅能使学生养成良好的预习习惯,而且能培养自学能力。

二、学会听课,提高听课质量

听课是学生学习的中心环节,要处理好听、思、记三者之间的关系。听课用感官接受知识,由会听到听会其间还有一个过程。思是思维活动,要想深刻理解,抓住其实质,还必须经过学的独立思考,要促使学生养成善思、勤思、深思的良好习惯。记是为听和思服务,是听课中重要一环。记笔记要掌握好时机,记重点、记难点、记疑点、记解决问题思路和方法等。

三、学会复习,巩固所学知识

复习是再现课堂情景,抵制或消除遗忘的措施,也是及时消化知识,加深理解,使知识系统化的一种方法。在课后复习要和做习题联系在一起,要求学生在做作业前,首先要回忆所学内容,然后再做作业。复习要及时,持之以恒,要在遗忘前复习,使临时性记忆向较长性记忆转化。常用的记忆方法有理解记忆法和抄写记忆法等。复习一定要科学安排时间,有计划地复习,就产生了一定的效果。

四、学会检查,找到知识不足

在每学过一个单元或经过一定的学习阶段后,教师要引导学生对前一段的学习情况作一回顾,从而肯定成绩、总结经验,找出不足之处,寻找改进方法,为进一步学习打好基础。检查的方式很多,要注重平时自我检查,经常找一些练习题定时、定量进行自我测验

小学生学习方法培养篇二

一、在情境中引导学生会观察

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十分强调数学与现实生活的联系,要求“数学教学必须从学生熟悉的生活情境和感兴趣的事情出发,为他们提供观察和操作的机会。”因此在《年、月、日》一节课的教学中,我选取了学生熟知的、感兴趣的和具有时代气息的四张图片(开国大典图片、汶川地震图片,2008年奥运会开幕式图片,六·一儿童节图片),让学生观察图片说说这些事情发生在什么时间,使学生初步感受记录重大或有意义的事件时,用到了年、月、日的知识,切实体会到数学知识就在身边,感受到数学学习的重要作用。

二、在观察中引导学生学会质疑

“学起于思,思源于疑。”质疑往往是创新的开端,是探究事物发展规律的起点。爱因斯坦曾说过:“提出一个问题往往比解决一个问题更重要。”不会提问就意味着不会创造,因为任何创造知识都是从提出问题开始的。例如:学习《两位数乘两位数》的不进位乘法,在引导学生观察竖式: 总结计算方法的时候,学生提出用第二个因数先乘第一个因数十位上的数不可以吗?针对这个问题我并没有直接给出答案,而是顺势引导:“是呀,到底行不行?就让我们来试一试吧!”于是我让学生计算这道题,学生刚刚算了一步,就急着举手说:“不行,不行!因为当个位上两个因数相乘有进位时,进位就要再加上一步。这样算不方便。”质疑——解疑,在这一活动中我为学生营造了良好的研究氛围,保护了学生的好奇心,促进了学生质疑能力的提高。

三、在自主学习中引导学生学会探究

《数学课程标准》强调应把自主探索与合作交流作为学生学习数学的重要方式。教学中若能将这两种方法结合运用,必将有利学生探索意识和合作交流能力的培养。在《年月 日》的教学中,我让学生了解一年有12个月,以及每个月的天数时,首先让学生根据自学提纲观察手中的年历,由于学生对年、月、日有了一定的生活经验,再加上自己的观察,很快有了发现。于是我再让学生以小组为单位,把观察到的结果记录下来,学生通过合作很快记录下了观察的结果,在集体交流的过程中,学生初步建立了有关年、月、日的较为完整的知识体系。

四、在活动中引导学生学会应用。

如在学生认识了有关年、月、日的知识以后,我让学生亲手制作年历;在学习了《方向和位置》后,让学生设计“我们的新校园”,学习了长方形《面积计算》后,让学生计算粉刷教室的总面积。学习了《统计》后,让学生统计全班同学身高和体重的情况。

小学生学习方法培养篇三

1.指明——尝试

指明,是教师主动的指点、提示、说明;尝试,是学生照教师指明的那样去试着做。

学习方法的掌握,如同知识的获得一样,有一个从无到有,从少到多,从不会到会的发展过程。开始,在很大程序上要靠教师在教给知识的过程中,主动明确的指点。诸如怎样发言答问,怎样执笔写字,怎样拼读音节,怎样观察插图,怎样识记字形理解字义,怎样读词读句,怎样组词造句,怎样说完整的话等等,都需要教师在向学生提出学习要求的同时,——讲明学习的方法。不单对初入学无知少法的学生需要事先指明,就是中高年级已经掌握了一些知识和学习方法的学生,在进入较难的学习内容时,也需要事先指明。如运用中心句作段意的方法;连接段意概括文章的主要内容的方法,在概括文章主要内容,分析作者写作目的的基础上归纳中心思想的方法等等,也都要在第一次接触这些方法时由教师事先指明。

但只有教者的指明,没有学生的尝试和运用也是不行的。只有结合学习实践,运用指明的学习方法,进行反复多次的练习,收到预期效果时,才能说掌握了这种学习方法。

2.示范——摹仿

示范,是教者用教法为学生的学法做榜样;摹仿,是学生领悟到精当之处,并运用它学习新的同类的知识。

小学生掌握学习方法,依据儿童善于摹仿的心理特点,无论是入学初期还是进入中高年级,都需要教师有意的、准确而明晰的给学生作出示范。把理解某类课文所采用的方法、步骤,把弄懂某人、某物、某事所设计的一系列思考问题,把突破某一难点、关键引导学生进行分析推理的过程,展现在学生眼前,让学生从教师教法中得到启示,领悟教法的精当处,激发摹仿心理,进而用教师示范的方法去学习新的同类的知识,能起到“教法举一,学法反三”的作用。

从“示范”到“摹仿”,和从“指明”到“尝试”不同的是,这是一种无形的指导,是学生心理内部从感知到理解的活动过程,是通过看不见摸不着的思维活动来实现的。

3.回顾——概括

回顾,是自我发现,自我体验,反省自身运用过的学习方法;概括,是在回顾的基础上,对学习同类知识运用过的学习方法,进行评价、加工,纳入学法体系的总体结构。

学生掌握学习方法,有的由教师指明后尝试,有的由教师示范后摹仿,有的则既不指明、尝试,又不示范摹仿,而是由学生自己去探索、创造。即便是教师指明了的,示范过的,有时学生还会修改某些部分,创造适合于自身特点的方法。一个学生,知识的基础,个性的发展,大脑的功能,不尽相同,应当鼓励学生根据自身的特点,寻求适合自身特点的不同方法。学有规律而无定法。符合学生个性特点的学习方法,往往是学生在实践中自我探索的。有的学生学习的效果其所以特别好,除勤奋刻苦外,就是他创造了适合自身特点、行之有效的学习方法。创造和发现的学习方法,比教给的学习方法管用得多。不少的学生,确实创造了许多好的学习方法,应当选择时机,安排时间,引导学生回顾学习过程,反思运用过的学习方法,逐一分析、比较,剔除已经证实无效的学习方法,总结符合学习客观规律的科学方法,经过整理,使一些具有创造性的正确方法能够肯定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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