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垄断竞争 垄断竞争的特点
垄断竞争是指许多厂商生产并出售相近但不同质商品的市场现象。那么你对垄断竞争了解多少呢?以下是由小编整理关于什么是垄断竞争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垄断竞争的含义
垄断竞争的定义:是指有许多厂商在市场上销售近似但不完全相同的产品。垄断竞争市场的定义:是指一个市场中有许多厂商生产和销售有差别的同种产品的市场组织。企业垄断竞争是指许多厂商生产并出售相近但不同质商品的市场现象。
垄断竞争的特点
垄断竞争是在旧经济中常见的一个特征,同时这一特征在新经济(又称知识经济)时代表现得更为明显。
垄断竞争是经济学中比较典型的市场形式之一。
进行垄断性竞争的企业在短期是零利润或低额利润,而在长期则是暴利的。
值得注意的是,垄断性竞争虽然一直是微观经济学中研究市场与竞争的话题,但是越来越被宏观经济学家所运用,特别是在1970年代以后注重微观基础的建模风潮下。
垄断竞争的条件
垄断竞争的市场的条件有以下三点:
第一,生产集团中有大量的企业生产有差别的同种产品,这些产品彼此之间都是非常接近的替代品。例如,牛肉面和鸡丝面。这里的产品差别不仅指同一产品在质量、构造、外观、销售服务方面的差别,还包括商标、广告上的差别和以消费者的想象为基础的虚构的差别。例如,虽然两家饭店出售的同一菜肴(以清蒸鱼为例)在实质上没有差别,但是消费者心理上确认为一家饭店的清蒸鱼比另一家的鲜美,此时存在着虚构的差别。
一方面,由于市场上的每种产品之间存在差别,每种带有自身特点的产品都是唯一的,因此每个厂商对自己的产品价格都有一定的垄断力量,从而使得市场中带有垄断的因素。另一方面,由于有差别的产品之间相互又是非常相似的替代品,每一种产品都会遇到其他大量的相似产品的竞争,市场中又具有竞争的因素。
第二,一个生产集团中的企业数量非常多,以至于每个厂商都认为自己的行为影响很小,不会引起竞争对手的注意和反应,因而自己也不会受到竞争对手的报复措施的影响。例如,盒饭,理发行业。
第三,厂商的生产规模比较小,因此进入和退出一个生产集团比较容易。
在现实生活中,垄断竞争的市场组织在零售业和服务业中是很普遍的,如修理,糖果零售业等。
在垄断竞争的生产集团中,各厂商的产品是有差别的,厂商们互相之间的成本曲线和需求曲线未必相同。但在垄断竞争的市场模型中,西方学者总是假定生产集团内所有厂商都具有相同的成本和需求曲线,并以代表性厂商进行分析。这一假定能使分析简化,而又不影响结论的实质。
对制度垄断竞争应采取的措施
(一)营造制度公平竞争的环境 公平竞争的环境
1、非均衡发展战略要适度,制度供给权利要平等。非均衡发展战略是发展中国家普遍采用的一种发展形式,但是认为非均衡发展要适度,要保持地区之间的适当空间发展梯度差,使之既不至于出现过度不均衡,也不至于过分均衡,也就是说非均衡战略所取得的地区收益要大于因地区之间差距而影响发展的各种成本。具体来讲,一是非均衡的形成最好不要通过强制性制度来形成,也就是讲在全国性制度安排上应平等,差距要体现在地区之间的政策上,否则这是一种地区制度歧视。二是非均衡的程度要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和时间以内,否则会影响整体的社会效益。这就要求,中央在制度环境上要一视同仁,地方政府可以在区域制度创新上大显身手。
2、制度试点要短期化,并且要具有开放性。一是试点地区的选择上,要进行公开的合理竞争,不能总是给某一个或者某几个地区,否则会加大地区经济发展差距。二是试点的时期不能太长,以基本了解执行制度运行情况为限。三是制度试点要具有跟进性,即对于有条件出台新制度,而又不是试点地区,不能强行压制,而应允许其有一定的选择空间,允许制度合理竞争。
3、允许合理的地区制度竞争。制度竞争有利于优化制度结构,缩小制度供给和需求缺口,并且为中央制度供给提供经验和知识积累。因此,应该鼓励适当的有利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制度竞争,但是竞争必须平等、有秩、开放、统一(即不违背中央制度供给的总体原则)。
垄断竞争市场模式的提出:本世纪20年代末30年代初以前,经济学上主要只有完全竞争和完全垄断两种市场模式。西方经济学家认为将这两种市场结合在一起便可以分析任何一种案例。
英国剑桥大学的经济学家斯拉法首先指出了这两种模型的局限性、1933年英国剑桥大学的罗宾逊和美国哈佛大学的张伯伦同时提出了第三种市场模式,罗宾逊称之为“不完全竞争”,张伯伦称之为“垄断竞争”,一般采用后者的表述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