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论社管理制度范本3篇
为了提高社员的辩论能力,加强对辩论社的有效管理,需要制定并实施相应的管理制度。小编今天为你整理了辩论社管理制度范本,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辩论社管理制度范本篇一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名称
本社团全称 “辩论联合会”,简称“辩联”。
第二条 组织性质
本社团是吉林工商学院学生自愿报名参加并组建的学生社团,是受校团委、社
团联合会和院团总支监督和引导的非营利性学生社团组织。
本社团贯彻党的基本路线,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遵守社会道
德风尚,维护校园环境和社会秩序的稳定。
第三条 社团宗旨
发展自由,团结共进。
第四条
文化:生即材,展即才!
价值观:追求成功的热情,追求人生的真意!
价值规则:不说“不可能”!
信念系统:我相信你!我们一起努力!
精神:友爱有才,敢想敢干,敢说敢讲!
使命:提供所有成员“提高智商、情商、胆商”的机会,并通过我们的共同努力,影响身边的人、影响学校、影响社会!促进人民社会的和谐发展!
辩联三不准:第一,不准不自信;第二,不准说负面的话;第三,不准不爱护自己!
第二章 社团成员
第五条 凡取得吉林工商学院籍,承认本社团章程,提出申请加入本社团并经审批
合格的,均可成为本社团成员。
第六条 成员的基本权利:
(一)对本会工作建议、批评和实行监督;
(二)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成员有权参加本会举办的活动,享受章程所规定的权利;
第七条 社团成员的基本义务
遵守本社团章程,服从上级安排,完成社团交给的任务。
第八条 成员的退出和除名
(一) 学生毕业离校,自动退出社团。
(二) 根据本人自愿原则,经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即可退出社团,取消组织
成员资格。
(三) 有严重影响社团名誉行为的成员,违反工作制度以及违法乱纪等破坏学校名
誉、触犯法律的组织成员立即除名。
(四) 不服从组织安排,工作不积极主动的成员,经社团大会研究可予以开除。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本社团设社长一名,荣誉社长若干,部长若干。本社团管理机构成员必须具备以下条
件:
(一) 精通本社团工作,有一定组织能力;
(二) 思想积极上进,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三) 学习上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四) 工作上积极主动,团结同学,乐于助人,有奉献精神。
社长的权利和义务
(一)服从社联、团委的领导。
(二)定期召开例会并制定本社团的规章制度、活动计划。
(三)组织社团成员开展各项活动。
(四)根据社团规章制度收取管理、使用会费,吸收和处分成员。
(五)负责开展各项活动,并做好工作记录及活动总结。
(六)加强校内、外之间的社团交流,扩大社团影响,树立社团良好形象。
(七)培养推荐社团接班人,做好负责人换届选举工作。
第十一条 社长职责:
(一) 负责确定本社团各个阶段的工作目标和任务。
(二) 领导各部门及下属组织日常工作,主持工作例会。
(三) 监督各部门工作,对各部门工作进行考评。
(四) 负责社团重大活动的筹备和组织。
(五) 加强内部人员的团结,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协调各方关系,争取各方支
持。
第十二条 社团下设办公室、组织策划部、外联部、宣传部四个部门。各部门职能具体
为:
(一)办公室
1、对每次社团活动作详细的记录,每次活动结束后,写活动总结,写
通讯稿,并上交社联秘书处。
2、与各部门联系,收集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反馈给社长;及时给社团成
员下发有关活动的通知。
3、负责社团的所有材料的整理、总结与收集、存档工作。
4、负责制定奖惩制度及社员管理制度。
5、负责对社团的活动和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听取成员批评、建议。
(二)策划部
1、负责社团活动的策划工作及拟定策划书。
2、社团活动计划及其完善与审批。
3、为社团活动的策划提出建议和意见。
4、负责社团大型活动的组织筹备工作
(三)外联部
1、加强与各企业间的联络,为社团的优秀活动争取商业赞助以及人力和智力
的支持。
2、负责社团日常活动所用场地的申请以及宣传所需的展板等的申请。
3、加强与其他社团的联系,为社团的团结发展做出贡献。
(四)宣传部
1、负责团专用海报、请柬等系列物品的设计、制作、发放及粘贴。
2、负责对社团精品活动进行前的宣传和展示工作。
3、在一定的条件下,承担对外联商家的有效宣传。
第四章 内部管理制度
第十三条 成员考勤制度说明:
(一)各部工作及召开例会时,由各部副部长统计出勤情况后,交办公室记录。
(二)每学期工作、会议等活动中迟到五次者给予警告;无故缺席五次者,视为自动
退会。
(三)请假须在事先所在部部长递交书面请假条,经部长同意签字批示后,交办公室
存档。
第十四条奖罚、缺席说明:
(一)对工作积极主动,责任心强且具有一定的专业能力者,可视情况定为部委。
(二)惩罚制度,对本社团工作漠不关心,且不服从社团各项安排者可给予适当的批评,
情节严重者可给予除名处理;对于社团章程不服从的成员可以进行劝退,对违反章程
且经教育不改者,取消成员资格;在工作中出现严重失误者予以惩罚。
附则
(一)社团成员连续三次或总计五次不参加社团活动者取消其成员资格。
(二)任何个人不得盗用本社团名义开展活动,否则后果自负,社团保留诉诸法律的权利。
(三)成员在会期间不得参与和进行任何有损国家、集体和社团的事情,如有发现,开除出社。
(四)成员在会期间有权参与本社团各项公开活动,并有权知晓本社团的有关信息。
(五)成员在会期间有权向社团主管机构反映社团问题,并督促社团改正。
(六)退会后,成员不得已任何方式以社团的名义从事任何活动,违者后果自负。
辩论社管理制度范本篇二
总 纲
第一条 名称:新疆农业大学科学技术学院辩论社
第二条 简称:辩论社
第三条 宗旨:思辨无所畏惧,追求真理成就卓越人生
第四条 口号:思辨无所畏惧,追求真理成就卓越人生
第五条 理念:挑战真理,辩
第六条 性质:本协社是依照《新疆农业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学生社团管理条例》发起组织、经院学生社社团部和院团委批准注册并在院团委备案的、供同学提升
第七条 挂靠单位:新疆农业大学科学技术学院
第一章 机构设置
第八条 新疆农业大学科学技术学院辩论社,社长一名、副社长2名,社长副社长主要管理协社的日常事务,对重大事件进行讨论研究,共同协商。社长是协社的第一负责人,统筹全局,决定一切重大事务,协调各方面关系;副社长协助社长的工作,分管协社组织内部建设,活动协调安排。理事社主要对协社的建设和对日常工作进行具体的指导,带领协社向稳定、积极、向上的方面发展,组织制定协社的实施方案。
社 长:拓展协社的多种合作关系,了解学院其它协社的发展动态,确保协社目标与院社团目标一致,全面负责协社工作,负责协社工作总结及汇报并负责与社团干部及时沟通。
副社长:协助社长工作,直接对协社所属部门布置工作,对具体工作提出意见并作总结,在社长不能到社期间代行社长职责。
第二章 社 员
第九条 社员资格:
一、凡承认协社章程,自愿申请加入的学院各年级学生,均可成为辩论社社员。任何对演讲、口才、思辨及其朗诵感兴趣的同学均可以参加辩论社,享受社团提供的各项服务,参加各种活动,如:讲座、辩论赛、培训、视频观看教育等。
第十条 社员权利:
1、 社员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 优先参加本社组织的各项活动。
3、 社员有建议活动内容、活动安排的权利,有向负责人反馈活动意见的权利。
4、 社员有对社的工作实行监督的权利。
第十一条 社员义务:
1、遵守协社章程,执行协社决议,维护协社形象。 2、按规定交纳社费。 3、积极参加社的活动,关心社工作。 4、努力完成社团委托的工作。
第十二条 社员间应紧密团结,相互帮助和学习,共同努力,共同提高。
第十三条 社员激励制度:协社记录每位社员的工作情况,每学年末由院团委、社长、副社长,总结每位社员的工作情况,进行评比。此评比结果作为学院的综合测评德育加分,以及协社内部的其他激励的依据。同时,对协社内的优秀工作者、优秀社员,社将予以适当奖励。
第十四条 社员应按时参加例社,讨论具体事情
1、正、副社长,社员每周至少进行一次例社。
2、凡有事不能参加例社者,需向该社正、副社长进行请假。无故缺席三次者,视自动离开社
第十五条 社员的退出与除名
1、退社:社员退社自由。提出退社申请经理事社批准交回社员证后注销。社员如果多次无故不参加协社活动视为自动退社。
2、除名:社员不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和纪律,不遵守本社章程,经理事社表决通过即取消其社员资格。
第十六条 协社管理人员产生办法:社长、副社长候选人选须经院团委批准,再由全体协社社员年度选举协商产生。
第三章 社团活动
第十七条 积极参加社团组织的学院及学校组织的辩论赛、视频集中观看学习、演讲及其朗诵活动。
第十九条 加强社团内部管理。
第四章 经费及财务管理
第二十条 经费来源
1、社费收入 2、学院资助 3、有关部门拨款或个人、社社捐赠 4、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有偿服务收入
第二十一条 财务管理:
1、每次活动前,相关各部须对活动中经费的支出状况做出预算,并将具体的金额及用途写入活动计划书内,经常委社批准后方可执行。
2、社一切财务支出从节约出发,尽可能减少不必要的开支。每一笔报销必须写明详细用途并且在社长亲笔签字后方能报销。
3、鉴于本社部分负责人为了社的工作付出大量通讯费用的情况,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协社给予适当补助。
4、社团财务必须公开化、透明化━━每月向理事社通报一次,每学期期末在全体大社上作总结。 第五章 章程修改与本社终止程序
第二十二条章程修改程序
当有必要对章程进行修改时,须有全体社员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组建章程修改委员社对章程进行修改。也必须有全体社员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
第二十三条本社终止程序
1、本社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向院团委和院学生社团部申请注销登记:完成本社章程规定的宗旨;全体社议决定解散;分立、合并;因其它原因需终止。
2、提出注销申请登记,应当提交由本社负责人签名、经全社通过的注销申请书。
3、本社的变更和注销,应在报批后一周内以公告形式宣布。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章程效力
1、本章程是本社团存在和活动的根本准则,本社团社员必须遵守。
2、本章程自本社全体社议通过、报学院主管部门核准之日起生效。
辩论社管理制度范本篇三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培养广大同学语言表达能力,弘扬“口才”文化,推广普通话,提高演讲与辩论技能,丰富校园文化生活,促进本协会会员语言表达能力、社会交际能力和逻辑思辩能力,根据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甘肃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学院辩论协会(以下简称辩论协会)是由我院爱好辩论的学生组织起来的学生自治性团体,在学院院团委指导下,接受院学生社团工作委员会的管理。
第三条 辩论协会在宪法、法律和法规范围内,在学校管理规章制度的范围内开展有关活动。
第四条 辩论协会的基本任务:以社团活动为载体,激发会员的社会责任感,同时培养和提高会员的语言表达能力、社会交际能力、逻辑思辩能力,拓宽会员的知识面,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为社会主义建设培养新型的高素质人才。
第五条 辩论协会会员在享受权利和履行义务上一律平等
第二章 辩论协会部长会及各部职责
第六条 辩论协会部长会是本协会工作的决策、议事机构。部长会听取协会主席、各部长的工作汇报,传达院学生社团工作委员会有关事宜,明确下一阶段工作重点,管理会员。部长会实行月会制。
第七条 部长会机构包括:主席、副主席、宣传部部长、组织部部长、外联部部长、秘书部部长、以及辩论部部长。
第八条 部长会人组成。由主席、副主席、宣传部部长、组织部部长、外联部部长、秘书部部长、辩论部部长组成常务部长组,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每两周开一次会议。由主席最终决策。
第九条 本协会设主席一名,副主席一名。主席由上任主席提名,由会员大会通过,报院团委批准,报院学生社团工作委员会备案;副主席、各部长由主席提名,由上届部长会通过,报院学生社团工作委员会备案。主席、副主席负责本协会日常工作,对外代表辩论协会。
第十条 主席职责:
1、 负责统筹协调辩论协会各部长及各部门的关系。
2、 对各部长及各部门成员有监督权。
3、 有权决定辩论协会经费预算。凡向秘书部长报销有关费用,须经主席签字。
4、 召集部长会议和会员大会。
5、 有权任免各部门部长,开除不合格会员。
第十一条 副主席协助主席开展工作,处理日常事务;受主席委托,可全权行使主席所具各项职权;在主席因事不在等原因不能行使职权时,由副主席代理主席工作。
第十二条 宣传部长及宣传部职责:
1、 宣传报道辩论协会会议及活动情况。
2、 负责辩论协会大型活动的海报策划、制作,指导帮助部门宣传工作。
第十三条 组织部长及组织部职责:
1、 负责各部门部长换选的组织考察。
2、 对协会干部、会员作出鉴定。
3、 组织、策划辩论协会各项活动。
4、 管理协会档案资料。
5、 负责协会会员证制作和会员登记、注册。
第十四条 外联部长及外联部职责:
1、 筹措协会活动资金。
2、 负责与本院其他社团联系工作。
3、 负责与各院级相关社团联系工作。
第十五条 辩论部长及辩论部职责:
1、 负责、组织校内的辩论活动。
2、 培训辩手及收集辩题材料。
第十六条 秘书部长及秘书部职责:
1、 管理协会财务收支。
2、 负责协会各学期财务预算及决算。
3、 管理、维护与更新辩论协会网站。
4 、 通过网络及时发布与传达辩论协会活动信息。
第十七条 辩论协会实行主席负责制,各部长对主席负责。各部门设部长1名,(组织部与宣传部加设副部长各1名)。
第十八条 辩论协会主要负责人定期向主管部门汇报工作,在工作中实行自我管理。
第十九条 其他根据校以及院的社团相关规定。
第三章 演讲与辩论协会会员权利与义务
第二十条 凡具备演讲、辩论及朗诵任一方面特长或多方面特长,并同意本协会章程者,可提出申请,经过面试,成为本协会会员。
第二十一条 辩论协会会员权利:
1、 享有甘肃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社团工作委员会规定的所有权利。
2、 享有本章程规定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 有加入或退出辩论协会的自主权。
4、 在辩论协会会议及活动中有建议权、发言权。
5、 享有对协会干部的监督权。
第二十二条 辩论协会会员义务:
1、 遵守法纪法规、校规和本协会各项规章制度。
2、 认真工作,具有奉献精神,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
3、 学习刻苦努力,成绩良好。
4、 积极参与本协会会议和活动,不迟到、不早退。
5、 具备较强的组织纪律性,时刻以本协会的发展为己任,认真完成本协会分配的任务。
第四章 辩论协会管理条例
第二十三条 协会会员必须积极参与本协会会议和活动,不迟到、不早退。有事要事先请假,填写请假条或向主席或常务副主席请假并获准方可不到;若无故不到达三次以上将视为自动退会。
第二十四条 会内干部在要求参与的会议或活动中,若事先未请假或事后一天未向考勤人员补假(补假须经主席同意),而无故不到次数达两次以上者,视为自动离职。
第二十五条 对于不遵守本协会会规或违反规章制度的会员视情节分别处以会内警告、开除会籍两种处罚。
第二十六条 协会会员在参加有关会议及活动方面,若迟到三次或早退二次计一次旷课,累计无故两次旷课予以会内警告,三次予以留会察看处分,超过三次给予勒令退会处分。因迟到或缺席造成重大比赛失误者给予开除会籍处分,报送本院记入档案。
第二十七条 会员因比赛等原因需停课,由辩论部长提出申请,报院团委,并由学工办批准,及时通知会员所在班。
第二十八条 每次会议及活动前,考勤人员将进行点名与记录,并将考勤情况记入会员考核成绩中(不到一次扣3分,迟到一次扣1分)。
第二十九条 凡参与本会期间受到校纪处分的会员视为自动退会。
第三十条 辩论协会奖励制度;
1、 会内任一会员,凡拉到赞助者,给予5%的提成。
2、 凡比赛获奖者,根据相关规定给予加分。
3、 学期末被评为优秀社团干部或社团积极分子者,根据院有关规定,给予加分。
第三十一条 辩论协会干部管理制度:
1、 认真工作,具有较强的责任心。
2、 学习刻苦努力,成绩良好。
3、 讲究团结合作,在其位谋其事。
4、 有效调动会员工作的积极性。
5、 各干部每学期须交学期计划和学期总结。
6、 凡有关活动、会议无故不到次数达三次以上者视为自动离岗,其岗位由其他会员竞争上岗。
7、 凡受校纪处分者不得担任本协会干部。
第五章 附 则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甘肃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辩论协会。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的修订以补充案形式提出,由部长会讨论通过,报院团委批准,报院学生社团工作委员会备案。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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