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法律教育论文
要把中国建设成真正的法治国家,法律教育的地位和作用是不容忽视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法律教育论文,供大家参考。
法律教育论文范文一:中职德育课中法律教育与道德教育的融入
摘要:中职德育教育是规范学生思想品德、社会道德、价值取向、行为方式的一门道德课程,直接影响着学生的未来发展和将来对社会的贡献。其中,法律教育与道德教育是中职德育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中职学生应该具备的基本素质。本文提出,法律教育与道德教育建立在基础的德育教育基础之上,根据现阶段中职学生的心理特点和易出现的社会问题,教师应结合网络资源传授适合中职学生的法律教育与道德教育。
关键词:法律教育 德育教育 网络资源 中职学生
一、现阶段中职学生的德育教育现状
中职学生的起点较低,多数学生素质不高,一些学生缺乏吃苦耐劳的精神,容易产生厌学情绪,更容易产生不良的行为习惯。一些学生出现言语不文明,破坏环境的现象,节约意识差,甚至缺乏诚信。中职学生的道德素质和法律意识比较淡薄。这些不良的行为表明中职学生的道德水平存在很大的问题,教师应及时改正他们的不良问题,促进他们的身心发展。中职学生正处在身心发育的关键时期,他们的人生观和价值观还比较淡薄,辨别是非的能力比较差,法律意识模糊,容易受外界环境的影响并做出违法的事情。此时,正是教育中职学生的关键时期,同时还要重视法律教育和德育教育,利用网络资源平台,让学生从兴趣出发,积极主动的学习,加强自觉守法的观念和意识。
二、法律教育和道德教育的重要性
法律教育和道德教育属于德育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法律教育是通过掌握一定的法律知识来形成一定的法律意识,使学生掌握法律知识,养成依法做事依法办事的行为习惯,处处用法律来规范自己,让学校形成一个法律教育的平台。道德教育能够提高学生的道德意识,增强道德信念,强化道德规范。结合法律教育能着重培养中学生遵守道德遵纪守法的好品德,让道德和法律融合在一起,渗透式的教育可以大大提升中职学生的法律观念和道德品质。
三、中职学校应加强法律教育和道德教育
1.发挥课堂教学的优势
中职学校的德育课应发挥课堂教学的优势,合理安排教学资源和网络信息化平台,注重思想品德教育,将法律和道德知识融入到课堂中,让学生们爱学习并用相关的知识引导行为,积极主动的渗透到各个行为中去,并在传授知识的同时渗透道德教育,总体的提升整体的品德素质。
2.教师要提升自身的相关素养
教师的榜样是无穷的,他用实际行动和形象感染学生,是学生最直接的榜样,特别是中职学校的教师更要严格要求自己,加强师德修养,用自己的言行滋养学生,加强教师的师德修养建设。教师还要提高自己的法律素质,专职的法律教师还要根据中职学生的特点合理的与德育教育相融合,将法律观念渗透到德育教育之中。同时,调动班主任工作的积极性,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引导学生参与德育教育,将班主任管理和学校的自我管理融合在一起,将德育的教育融合为一体。
3.营造法律和道德的和谐校园
学校要加强校园文明建设,营造良好的法律和道德环境,让学生在日常生活中被感染和影响,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例如在宣传报栏上建立法制角,在黑板和活动室贴一些道德规范的宣传标语,在广播站中宣传,在阅览室中放置相关案例的书籍和杂志等。让法律和道德建设在校园的每个角落生根发芽,使学生体会到德育教育的精髓,形成一种正能量,处处彰显崇高的美德和道德规范。
四、法律教育和道德教育的反思
提高法律教育与道德教育教学效果的尝试,贴近学生和社会,注重实践的教育,使知识和理论相统一,切实的加强针对性和实效性。
1.加强实践活动
教师应有计划地组织学生开展一些社会调查和服务,加强学生的学习热情,拓展学习内容,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
2.加强时政新闻知识的学习
教师利用多种方式及时地将国内外和身边的事件与法律和道德知识结合起来,不仅能使一些概念性的知识变得容易,还能让较枯燥的知识点便于理解和记忆,通过生动的例子提高学生的认知能力和思辨能力,让学生乐在其中。
3.增加相关的选修课
根据社会的发展和学校的方针政策,教师及时的宣传政府的方针政策,加强法律和道德意识,扩大知识面,提高学生的学习热情,极大地增强了法律和道德教育的教学效果。例如:开设模拟法庭,宣传法律知识;开设相关的专题讲座。
4.完善考试模式
将考试的评分标准接近实际的能力。除了对课上的相关知识点的考察外,还要注重学生实际能力的考评。从知识和能力等方面全面进行考评,同时让学生具备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教师要克服重试卷轻能力的现象。
五、小结
总之,法律教育和道德教育融入德育教育中需要更多的实践,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发展,教师要不断地提高个人素质,不断地学习和探索研究教育教学新理念。
参考文献
1、论现代法学教育中的法律伦理教育齐延平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学院学报2002-09-10
2、建立统一的国家司法考试制度与法律教育的改革霍宪丹,王红法学2001-10-10
法律教育论文范文二:诊所法律教育中心建设理论与展望
摘要:所谓坚持诊所建设普及推广与诊所训练实效统一性理念是指大学法律诊所教育中心建设既要积极推广、促进普及,又要切实注重提高诊所法律教育的实际效果;既要不断扩大诊所法律教育的受益面,又要理性控制诊所教育的风险。
关键词:法律教育;建设理论
一、我国大学诊所法律教育中心建设的问题与困境
在大学法律诊所教育中心建设的过程中,始终面临着四方面突出的问题:建设目标缺位。培养和造就一大批高素质的法律人才,提升法学教育服务社会的质量是大学法学教育的基本目标。在引入美国的诊所法律教育模式和创建大学诊所法律教育中心过程中,我们形成目标缺位问题。具体表现在两方面:一是对大学诊所法律教育模式引入有无必要存在质疑。因为,以培养“法学家的学术型人才”为主和以通识教育为主的大学法学教育,引入法律诊所教育明显不合时宜;二是对大学诊所法律教育中心建设目标难以取舍。因为,只有职业化的法学教育目标和以应用型法律人才为主的培养目标法律诊所教育中心的建设才具有现实意义,反之,则没有价值。建设理念错位。大学诊所法律教育中心建设理念错位突出表现在三方面:
1.从教学目标的创新上无法超越法学学科教育体系框架。
法律诊所教育基本理念就是改革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建构以法科学生法律职业能力和综合素质为主线的课程体系。但是,我国大学法学教育的长期以来未能真正突破学科教育体系,习惯于按照法学的学科知识体系来构建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从而制约了诊所法律教育基本理念的普及。
2.从教学模式创新上无法超越制定法为主的法律文化传统。
法律诊所教育基本理念就是超越制定法为主的法律文化传统,打破从法律概念出发、演绎推理主导的思维逻辑,建立从实践和问题出发、归纳推理主导的思维逻辑。但是,我国制定法为主的法律文化传统,大学法学教育包括司法考试注重对法律概念和条文的理解,忽视对法律实践问题的关注分析;强调按照演绎推理逻辑进行理论思维训练,忽视遵循归纳推理的逻辑进行实证思维培养,从而制约了诊所法律教育基本理念的深化。
3.从学习方法创新上无法超越“从书本中学习和在课堂上学习”思维模式。
法律诊所教育核心理念就是转变学习方式,确立“从行动中学习和在实践中学习”的理念。案例分析演化成理论教学的举例说明,模拟法庭蜕变为法律角色的模仿和表演,从而制约了诊所法律教育核心理念的贯彻实施。体制机制阻滞。大学诊所法律教育中心建设的教育体制阻滞是指目前我国大学法学教育体制对诊所教育模式引进推广和实践创新所带来的消极阻碍作用,具体包括四点:
1.以计划为主导的单一办学体制导致大学诊所法律教育中心建设的政策制度依据缺失。
这一问题的突出表现在三方面:习惯依赖教育主管部门计划指示的大学法学教育使得诊所法律教育难以正式列入大学教学计划;在现有大学教育办学体制下作为诊所法律教育实践支撑的法律援助中心建设难以举办;大学章程普遍缺失导致诊所法律教育中心建设即使在高校办学自主权限范围内的项目难以获得大学创新建设的政策支持。
2.以高校为主僵化的法学教育培养体制导致大学诊所法律教育中心建设与市场的有机联系中断。
这一问题的突出表现在两方面:一是国内大学目前普遍推行的以科研考核为主的绩效考核体系使得本来就缺失的诊所法律教育中心的师资更加紧缺;二是大学法学教育封闭的培养体制割断了诊所法律教育中心建设与市场服务需求的有机联系。
3.以行政管理为主的落后的法学教育管理体制导致大学诊所法律教育中心建设的质量监控体系不健全。
这一问题的突出表现在两方面:一是目前我国法学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和学院三层次的科层管理体制,将诊所法律教育的管理主要集中于各大学法学院的微观管理,导致诊所法律教育质量管理体系不完善;二是目前我国大学法学教育注重日常教学计划管理、对学生进行学分管理和在读学业成绩管理,缺乏必要的社会服务市场调查预测体系和多元的教育评价体系,以及忽视职业能力训练和实践实习的管理,导致诊所法律教育质量评价体系不完善。教育机制约束。大学诊所法律教育中心建设的教育机制约束主要是指目前我国大学法学教育机制对诊所教育模式引进推广和实践创新所形成的负面影响,具体包括:
1.大学人才培养的动力机制严重缺失导致大学诊所法律教育中心建设的积极性普遍不高。
这一问题的突出表现在两方面:一方面是高校不能为教师创造良好的宽松的学术氛围,还用简单的量化考核方法和“一刀切”的办法来引导大学教师重量不重质;另一方面大学生还基本处于一种被动学习的状况,缺乏自主学习、自觉成才激励机制。
2.大学法律人才培养质量的评价机制的严重扭曲导致大学诊所法律教育中心建设功能难以全面实现。
这一问题的突出表现在三方面:法律人才培养质量的评价机构缺乏多元化,法律实务部门很少参与,致使大学诊所法律教育中心建设引导和示范功能难以真正实现;法律人才培养质量的评价标准缺乏对法律人才实务能力和综合职业素质的重点导向,致使大学诊所法律教育中心建设促进功能难以真正发挥;法律人才培养质量的评价方法仍然主要通过课程的笔试考试(包括司法考试),缺乏对法律人才核心要素考评致使大学诊所法律教育中心建设创新功能难以凸现。
二、我国大学诊所法律教育中心建设本土化思考与前景展望
大学诊所法律教育中心将诊所法律培训与实施法律援助相结合的管理模式,既解决了法律诊所案例和资料收集难的问题,又拓宽了大学法学实践教育的路径;既通过诊所法律教育基地切实帮助法科学生练就娴熟处理实际案件的能力和素质,也增进了大学法学教育单位和法律实务部门的联系。我国大学法律诊所教育中心建设的应当坚持四个基本理念。
1.突出以法律实务能力培养为主线的理念。
所谓坚持突出以法律实务能力培养为主线的理念是指大学法律诊所教育中心建设的一切工作要紧紧围绕有利于法科学生法律实务能力提高的教育目标,科学设计教学方案,合理选择教学内容和资料,严格开展实训活动。
2.坚持诊所模拟与实践互动一致性理念。
所谓坚持诊所模拟与实践互动一致性理念是指法律诊所教育中心建设既要借鉴医学临床实践经验和模式建设大学法律诊所教育中心,同时更要根据真实的法律案例诉求和法律援助程序直接参与法律案例诊断和处置,克服将诊所法律实践演化为案例分析讨论和模拟审判实习。
3.坚持诊所中心与援助中心同步建设理念。
所谓坚持诊所中心与援助中心同步建设的理念是指大学法律诊所教育中心建设既要按照诊所法律教育的模式在教师指导下对学生开展法律思维、法律技能和法律职业伦理教育,更重要的是通过指导学生实际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和社会法律服务提升学生综合职业素质,切实保障诊所法律教育目标的实现。避免将诊所法律实习演化为纯粹的法律咨询解答活动。
4.坚持诊所建设普及推广与诊所训练实效统一性理念。
所谓坚持诊所建设普及推广与诊所训练实效统一性理念是指大学法律诊所教育中心建设既要积极推广、促进普及,又要切实注重提高诊所法律教育的实际效果;既要不断扩大诊所法律教育的受益面,又要理性控制诊所教育的风险。保证大学法律诊所教育中心建设动机与效果、建设质量与效率有机统一。
参考文献
1、从美国的法律教育谈“判例教学法”邹育理现代法学2000-04-28
2、中国法律技能教育的制度分析苏力;法学家2008-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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