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失窃租客求偿被拒

2017-04-14

陈女士租住的房子在7月29日,家里遭遇了小偷。“财务损失总共17000多元。”陈女士介绍,家中条件比较困难,这些几乎是全部的家当。“租房子之前,物业和房东都有过承诺,小区有24小时监控和人员巡视,绝对安全,我才租下这套房子。”陈女士说,她认为,失窃造成的损失,物业和房东都需要承担责任。

陈女士介绍,失窃发生后,她向小区物业和房东提出了索赔要求,但都遭到拒绝。为此,从8月开始,陈女士拒绝缴纳物业管理费和房租。9月底,由于再次索赔无果,房东和物业又催缴费用。陈女士于是打开了家里的燃气管,声称“不想活了”。

所幸的是,房东及时停了家里的燃气,并拨打110报警,在民警的帮助下,才没有酿成事故。

“家里是农村的,经济条件很差,我也是实在没办法。”对于为什么要采取这种极端方式,陈女士这样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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